济政字〔2018〕20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济南市山东大学西校区(原齐鲁大学)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19-12-18 12:11:33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济南市山东大学西校区(原齐鲁大学)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批复





济政字〔2018〕20号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复济南市山东大学西校区(原齐鲁大学)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请示》(济规政〔2018〕1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山东大学西校区(原齐鲁大学)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以下简称《保护规划》)。保护范围为:东至趵突泉南路-山东大学第一附属小学西界,西至西双龙街—广场西沟沿线,北起泺源大街以南约 160 米的济南财经学校南院墙,南至经十路,包含山东大学趵突泉校区以及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两个主要区域,面积约 46.7 公顷。
二、同意《保护规划》确定的保护层次和范围,并划定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以及保护范围外围风貌协调区。其中,核心保护范围面积约19.9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约26.8公顷,保护范围外围风貌协调区面积约41.2公顷。
三、坚持遵循“保护历史遗存的真实性和历史风貌的完整性、维持社会生活的延续性”的总方针,形成我市展示近现代宗教建筑、医疗建筑、教学建筑等多元建筑文化、高等教育文化的片区。要严格保护整体格局与公共空间,重点保护校园道路格局与形态,新建工程不得打破校园区方格网状的道路肌理,不得出现环状、放射状道路等。严格保护校园公共空间的边界与使用功能,不得改变校园中心绿地功能,并对相关基础设施用房进行风貌整治和景观遮挡。核心保护范围内重点保持街区校园十字轴线空间格局关系及重要文物建筑之间的对视关系,保持传统街巷原有的空间尺度,整治改造与历史风貌有冲突的建(构)筑物和环境要素。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的高度、体量、饰面材料以及色彩等必须与传统建筑风貌相协调,以实现与核心保护范围之间合适的建筑风貌过渡。要整治不符合要求的现状建筑,保持整体建筑风貌和谐。
四、《保护规划》(含文本和图集)是山东大学西校区(原齐鲁大学)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发展的依据。你局要加强规划控制,将《保护规划》纳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落实《保护规划》各项规定和要求,并会同历下区政府、山东大学等单位统筹抓好《保护规划》实施工作,有针对性制定保护管理措施,按照规划推进相关工作,确保山东大学西校区(原齐鲁大学)历史文化街区得到保护、传承和发展。



济南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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