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政办字〔2019〕29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的实施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19-12-18 12:16:09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的实施意见





济政办字〔2019〕2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快推进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8〕70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的重要意义


实施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对促进解决我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深远意义。各区县政府(含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南部山区管委会,下同)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的重要性、紧迫性,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相关程序,扎实做好工程实施的各项组织工作。


二、主要任务和绩效目标


(一)主要任务。本次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济南市)包括小清河生态区、大汶河-东平湖生态区(部分)和泰山生态区(部分),共有地质环境、土地整治、水环境、生物多样性和监管能力建设5大类,包括泉域生态修复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破损山体修复、生物多样性恢复和土地整治等73项内容。


(二)绩效目标。主要绩效考核目标为:采煤塌陷地治理4061公顷,矿山生态修复面积2048公顷,矿山采空区综合治理425278立方米;废弃矿井治理87眼,地质灾害防治工程16个,地质公园及地质遗迹保护110.5平方公里;土地整治工程10个,整治面积563.7公顷,复垦耕地面积382.1公顷,新增湿地面积94公顷。玉符河卧虎山水库和小清河睦里庄断面水质类别保持Ⅲ级,小清河辛丰庄断面水质由劣Ⅴ类提升为Ⅴ类,牟汶河贺小庄断面水质类别保持Ⅲ级,瀛汶河徐家汶断面水质类别保持Ⅳ级,牟汶河寨子河桥断面水质类别保持Ⅲ级。


各区县及部门绩效目标具体为:


1.历下区:矿山生态修复面积2公顷,矿山采空区综合治理130立方米,地质灾害防治工程1个。


2.市中区:矿山生态修复面积11.8公顷,地质灾害防治工程1个。


3.历城区:矿山生态修复面积30公顷,矿山采空区综合治理209立方米,地质灾害防治工程1个。


4.长清区:矿山生态修复面积80公顷,地质灾害防治工程1个。


5.章丘区:开展章丘片区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工作,改善矿山地质环境。


6.济南高新区:矿山生态修复面积1.2公顷,矿山采空区综合治理681立方米。


7.平阴县:矿山生态修复面积140公顷,地质灾害防治工程1个,土地整治工程1个,土地整治面积477.09公顷,复垦耕地面积373.63公顷。


8.市南部山区:矿山采空区综合治理208立方米,地质灾害防治工程1个,完成南部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植树造林绿化工程。


9.莱芜区:采煤塌陷地治理1943公顷,矿山生态修复面积923公顷,矿山采空区综合治理312300立方米,废弃矿井治理54眼,地质灾害防治工程8个,地质公园及地质遗迹保护90.63公顷,土地整治面积86.61公顷,新增耕地面积8.47公顷,新增湿地面积66.6公顷。


10.钢城区:采煤塌陷地治理2118公顷,矿山生态修复面积860公顷,矿山采空区综合治理111750立方米,废弃矿井治理33眼,地质灾害防治工程2个,地质公园及地质遗迹保护19.87公顷,新增湿地面积27.4公顷。


1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济南泉水补给区调查及生态保护、济南泉域地下水和地质环境监测及监测网络提升工程。


12.市水务局:完成济南泉域修复与保护项目、大汶河综合治理及改造提升工程。


13.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完成小清河济南市区段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14.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玉符河卧虎山水库、小清河睦里庄、小清河辛丰庄、牟汶河贺小庄、瀛汶河徐家汶、牟汶河寨子河桥断面水质达标工作进行统一监督管理。有关区县负责本辖区国控重点河流断面的水质达标保障工作。


(三)实施计划。工程建设期限为2018-2020年,具体安排为:


2018年:计划完成采煤塌陷地治理1044公顷,矿山生态修复面积686公顷,矿山采空区综合治理424664立方米,废弃矿井治理62眼,地质灾害防治工程4个,地质公园及地质遗迹保护50.14平方千米,土地整治面积246.22公顷,新增耕地面积143.04公顷,新增湿地面积10.7公顷。实施水环境保护治理、小清河济南区段生态保护修复、济南泉域修复与保护工程,大汶河综合治理工程。


2019年:计划完成采煤塌陷地治理2011公顷,矿山生态修复面积1197公顷,矿山采空区综合治理614立方米,废弃矿井治理16眼,地质灾害防治工程7个,地质公园及地质遗迹保护60.36平方千米,土地整治面积171.58公顷,新增耕地面积141.39公顷,新增湿地面积52.8公顷。推进水环境保护治理、小清河济南区段生态保护修复、济南泉域修复与保护工程,大汶河综合治理工程。


2020年:完成济南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剩余所有工程项目。计划完成采煤塌陷地治理1006公顷,矿山生态修复面积465公顷,废弃矿井治理9眼,地质灾害防治工程5个,土地整治面积145.9公顷,新增耕地面积97.67公顷,新增湿地面积30.5公顷。完成小清河济南区段生态保护修复、济南泉域修复与保护工程,大汶河综合治理工程。


三、全面夯实工程实施基础


(一)科学筛选安排项目。加强对项目实施影响和作用的论证,因地制宜、各有侧重地安排不同类别项目。剔除与工程关联度弱或预期治理效果不明显的项目,聚焦生态环境问题突出、保护修复要求迫切的重点区域,补充优选影响大、实施效果好的核心项目,切实提高项目安排的关键性、有效性。


(二)健全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建设监理制等制度,项目建设、审批等情况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并自觉接受监督。各区县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前向市级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工程进展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市级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市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


四、多方面整合筹集资金加大投入


(一)统筹用好中央、省财政补助资金。将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优先用于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优先支持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需要迫切的重点区域,优先支持与规划目标关联度高、治理效果明显的工程项目,优先支持已开工或开工条件成熟的项目,优先支持准备充分、积极性高的地方和单位,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和绩效目标按期实现。


(二)筹集整合各级财政资金。严格落实省财政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资金筹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建〔2018〕29号)要求,加大对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保、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资金的整合力度,集中资金加大投入。因济南莱芜区划调整,原济南市项目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统一的原则执行,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所需地方配套资金由市与区县按5∶5分担,市南部山区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全部承担。因资金保障不到位导致绩效目标无法完成的,要按规定问责有关区县主要负责人;原莱芜市项目按原渠道筹集安排。


(三)拓宽社会筹资融资渠道。积极利用PPP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对部分水源地保护、在产矿山的破损山体和采煤塌陷地治理等项目,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督导责任企业出资治理。


五、建立完善生态保护长效机制


(一)健全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机制。各区县政府要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有关规定。支持生态保护修复示范,创新生态保护激励约束机制,实行奖优罚劣。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优先在工程区域内安排土地整治项目。


(二)落实河长制管理制度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部署要求,严控涉河建设项目,完善市、县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体系,控制农业面源和养殖污染。编制三年生态清洁小流域专项建设方案,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推进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


(三)完善生态环境执法问责机制。落实《济南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失职渎职及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按规定实施问责。


(四)加快构建生态保护修复机制。探索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新模式,加强水资源保护,大力开展增林扩绿,提高植被覆盖率。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济南市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详见附件),统筹负责全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市级及以上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济南城建集团等单位根据各自职能,负责有关资金筹集整合、项目筛选、可行性论证、项目推进、考核评价等工作。各区县政府负责做好本辖区财政资金筹措和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落实责任主体。相关区县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为工程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对每个工程项目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节点目标,夯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强化考核评价。严格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绩效考核评价,实行工程前、工程中、工程后全过程、全方位监管。加强结果应用,对项目任务完成好的区县,在资金分配、项目立项审批等方面优先安排和支持;对任务完成不好的区县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适当减少财政资金安排额度。




附件:济南市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5月20日


附件






济南市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孙述涛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徐 群 市委常委、副市长


王京文 副市长


成 员:侯翠荣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刘大坤兼任办公室主任。今后,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办公室主任职务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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