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政办字〔2018〕84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济政办字〔2018〕8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济南市节能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施方案》(济政办字〔2016〕53号)和节能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市政府对各区县(含济南高新区管委会,下同)2017年度节能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各区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把节能降耗作为转方式、调节构,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突破口,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措施落实,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经考核,历下区等11个区县全部完成2017年度节能目标,考核评价为超额完成等级(详见附件)。
(一)节能目标管理明显加强。各区县均调整充实了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联席会议制度,巩固了齐抓共管的节能工作格局。将年度节能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层层分解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县有关部门,并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双目标”责任制,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节能目标责任体系。根据有关规定,加大节能考核力度,表扬节能先进典型,落实考核奖惩措施,确保节能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结构调整步伐明显加快。严控“两高”项目建设。2017年全市对282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了节能评估和审查,从源头上控制了高污染、高能耗项目建设。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能评项目后期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能评约束。积极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坚持高端高质高新方向,着力培育十大千亿级产业集群,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4.4∶35.7∶59.9。积极推进济钢搬迁,640万吨钢生产线、567万吨铁生产线实现全线安全停产。加快东部老工业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累计完成56家工业企业搬迁改造或关停腾退。六大高耗能行业实现增加值下降13%,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24.4%。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20.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高新技术产值2661.2亿元,增长20.1%。装备制造业实现增加值增长20.2%,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50.9%,比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有9个区县第三产业比重有所提高,有8个区县高耗能行业能耗占工业能耗的比重下降。
(三)技术节能取得积极进展。涌现出一批节能技术研发成果。推荐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智能电气有限公司S13-M.ZT系列型号6种规格有载调容调压配电变压器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节能装备及“能效之星”产品评价。推荐山东英电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火电机组深度调峰背景下的富氧燃烧节能稳燃系统和锅炉一次风自适应调温节能技术申报国家和省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目前我市已有32项节能技术产品入选省重点节能技术第1-7批推广目录。山东晶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新型绿色节能LED灯具荣获2017年度山东省重大节能成果,山东桑乐太阳能有限公司基于高耐候性吸收涂层的中温平板太阳集热系统等一批节能技术、产品和设备荣获2017年度山东省优秀节能成果。
(四)重点领域节能稳步推进。在工业领域,积极推进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建设,山东国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绿色供应链项目和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工厂项目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单位。实施工业绿动力计划重点项目14个,投资2.4亿元,预计年实现节能量7.03万吨标煤。对46家用能单位开展节能监测,监测空气压缩机、水泵、电动机、窑炉等重点用能设备256台套,出具全厂节能监测报告43份,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监测报告251份,挖掘节能潜力6446吨标煤。在建筑领域,严格落实新建建筑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将绿色建筑由单体向绿色片区全面推进,重点推进绿色生态示范镇、高星级绿色建筑和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建设。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意见,2017年完成立项改造面积647万平方米。在交通领域,扎实推进绿色交通城市创建工作,建立“分区-分层-分级”公交运营模式,全年新开辟公交线路16条,优化公交线路55条,调整公交线路百余条次。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燃料汽车。截至2017年年底,主城区共有公交车6299辆,其中绿色交通车辆占比68.03%;8421辆出租车(除预约和个性化出租车外)全部为清洁燃料车辆。在公共机构领域,以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为主线,进一步完善能耗定额、监测计量、考核监督三位一体的闭环式管理体系。推进以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和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新技术,2017年度人均综合能耗下降2.62%,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2.37%,人均水耗下降3.6%。
(五)节能政策有效落实。积极发挥节能专项资金引导作用。九阳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家电绿色供应链系统建设与应用示范项目获工业和信息化部2000万元资金支持,济南二机床集团基于全生命周期的大型冲压装备绿色设计平台项目获1400万元资金支持。积极组织申报省财政补贴太阳能集热系统示范项目和高效节能半导体照明产品应用示范项目,13个太阳能集热系统项目和章丘公共机构办公建筑LED照明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列入省节能专项资金支持立项计划,实施并完工项目10个,获财政奖励资金206万元。实施便民办税“阳光工程”,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以及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手机短信、电子邮箱等电子平台,建立完善纳税人需求征集和快速响应机制,强化政策宣传辅导,加大节能减排税收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及时为纳税人解决政策疑难问题。同时,结合税管实际,进一步精简办税资料,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使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方便、快捷地享受节能减排税收优惠政策,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2017年共为企业减免相关税收1.97亿元。
(六)节能基础进一步夯实。各区县深入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低碳行动,指导和督促重点用能单位按规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配备能源管理师,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及时报市节能办备案。同时,按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按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完善计量数据管理制度,落实能源统计制度,完善节能统计、监测和考核“三体系”建设。
(七)依法开展监督检查。贯彻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修订济南市节能监察工作手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全面提升全市节能监察能力。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设备,突出能耗限额标准、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节能评估审查制度落实、淘汰落后等工作重点,开展日常监察,不断加大执法力度,监察用能单位616家,下达节能监察建议书574份、限期整改通知书33份,提出建议1435条,有效提升日常监察工作的实效性。
(八)加强宣传培训,社会氛围更为浓厚。举办全市节能管理人员(章丘片区)培训班,120余人参加培训;组织济南市节能与绿色发展培训班,110余人参加培训,取得良好培训效果。依托各级政府和部门网站及时发布节能工作动态,宣传节能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各区县组织辖区内单位、居民参加全市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通过开展节能知识竞赛、摄影比赛,提高全民参与节能减排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节能减排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对节能工作重视程度有所下降,创新意识不强。个别区县有放松节能工作的倾向;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节能投入受到一定影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对做好新形势下节能工作认识不够,开拓创新举措不多。
二是节能工作不充分、不平衡问题突出。有的区县规模以上工业六大高耗能行业能耗占比上升,有的区县受个别用能企业影响较大。市中区、济南高新区2个区第三产业比重下降,天桥区、章丘区和商河县3个区县高耗能行业能耗占工业能耗的比重上升。
三是节能任务依然繁重,挖潜空间逐步缩小,能耗约束越来越突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煤炭消费减量任务艰巨。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
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节能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16〕53号)规定,对考核等级为完成和超额完成等级的区县政府,予以通报表扬。
下一步,各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全面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为统领,在结构调整、节能挖潜、管理体制建设等方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把节能工作引向深入,确保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为更好完成“十三五”节能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大强美富通”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更大贡献。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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