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政办字〔2019〕1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推进美丽村居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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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推进美丽村居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政办字〔2019〕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济南市推进美丽村居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南市推进美丽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全市美丽村居建设,打造具有省会特色的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根据《山东省美丽村居建设“四一三”行动推进方案》(鲁政办字〔2018〕1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重要指示精神,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盼,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为契机,推进开展美丽村居建设“四一三”行动,根据鲁中风貌区特点,布局建设京沪高速公路、京沪高铁沿线与黄河沿岸风貌带,着力抓实乡村振兴100个样板村和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培育地域文化鲜明、建筑风格多样、田园风光优美的美丽村居建设省级试点示范片区,彰显“鲁派民居”新范式,统筹推进生产美产业强、生态美环境优、生活美家园好“三生三美”乡村发展,为加快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省会建设新局面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规划先行,彰显特色。按照先规划、后许可、再建设的要求,推行多规合一,统筹衔接城乡土地利用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高标准制定美丽村居建设规划。科学把握乡村的多样性、差异性特征,突出地域特色、文化特色、时代特色,做到精准施策、分类推进,既统一标准又彰显特色,防止“千村一面,万居一貌”。


2.因地制宜,尊重民意。根据不同区县禀赋、产业基础、区位优势等,探索符合本区县特点、形式多样的美丽村居模式和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尊重群众意愿,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动员村民投入美丽村居建设,保障村民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


3.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坚持把推进乡村振兴样板村、示范村创建和达标村提升作为工作重点,统筹推进美丽村居建设,试点先行,以点带面,连片打造,有序安排建设时序,扎实推进工程实施,合理确定建设目标与时序,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保护传承,和谐开发。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发展理念,注重保护田园风光、民俗文化、历史古迹、自然景观,继承发扬民间传统建造技艺,“慎砍树、不填塘、少拆房”,防止照抄照搬、贪大求洋、大拆大建等破坏乡村自然风貌的倾向。


5.质量至上,形成合力。选好规划、施工、监理三支队伍,严把村居规划、建设质量关,确保建筑坚固耐用、美丽宜居。以美丽村居建设为平台,科学统筹乡村振兴建设各方力量,形成多部门共同参与、协同用力、共同打造的格局。


(三)工作目标。根据省总体安排和我市乡村振兴规划要求,从市委、市政府确定的105个美丽乡村样板村中,优中选优,筛选20个左右试点村庄,作为省级美丽村居试点,到2020年建成一批地域文化鲜明、建筑风格多样、田园风光优美的美丽村居,稳步实施农村房屋建筑节能改造试点示范,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多样化的经验模式;鲁中济南特色风貌区初步形成,黄河沿岸、青兰—京沪高速公路沿线、京沪高铁—京台高速公路沿线3条济南特色风貌带初步形成。


到2025年,全市村庄空间布局更加合理、人居环境更加优美、村居特色更加鲜明、建设管理更加精细,形成多片立足乡土社会、体现现代文明、泉城宜居宜业宜游的省会“鲁派民居”建筑群落,推动全市美丽村居建设。


二、提高村居规划设计水平


(一)编制乡村风貌规划。落实省乡村风貌规划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市域乡村风貌规划编制。根据地形地貌特点及空间分布特征,提炼田园风光、自然景观、建筑风格和文化特色,概括不同地区建筑、文化和环境等方面的风貌控制要素,合理划分风貌分区,提出指导管控要求,在村庄规划、村庄设计和建筑设计中予以落实,形成分级指导、分区控制、上下衔接的风貌管控体系。2019年上半年,完成市域乡村风貌规划编制。


(二)推进村庄规划全覆盖。立足村庄实际发展水平,结合村庄特色、自然条件和历史文化保护要求以及发展方向,以农房建设管理要求和村庄整治项目为主,落实乡村建设规划确定的主要内容,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促进村容村貌明显改善。推进村庄规划全覆盖,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优先开展、高标准编制乡村振兴样板村、美丽村居建设试点村和特色保护型村庄规划。强化村庄设计指引,全面开展村居建筑设计,塑造富有地域特色的村庄风貌和建筑特色。到2020年全市村庄规划覆盖率达到100%。


(三)严格村庄规划管理。强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贯彻国家、省关于推进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的意见,研究制定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实施细则。落实村居项目“带图审批”制度,建设单位或个人在申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应当提交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或选用农村住宅推荐设计图集。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要纳入村规民约,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指导辖区内村庄,通过制定完善村规民约,推动村庄设计和建筑设计图集实施推广。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建立健全村居建筑审批联合会审制度,提高审批效率。


三、提升村居建设和管理水平


(一)分类指导村庄建设。根据村庄建设形态、居住规模、服务功能等因素,分类指导、梯次建设。突出中心村建设,优先推进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小学、幼儿园、卫生室、党群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增强产业、环境优势,提高人口聚集能力。选择具有特色产业、特色文化传承、特色生态资源的村庄,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挖掘和培育乡村特色;加速推进改造提升型村庄提质换档,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建设宜居宜业美丽村居;对搬迁撤并型村庄,以保障农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为底线,实施一般性村庄整治。稳妥推进村庄撤并,推动农民向新型农村社区或中心村聚集。


(二)提升村居建设质量。根据村庄基础条件和发展定位,深入挖掘、整合、提升特色要素,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提高建设品质,打造精品工程。推进绿色节能村居建设,鼓励农村公共建筑、各示范村农房建设项目率先执行节能标准及绿色建设导则,推广太阳能光热等可再生能源建筑技术,注重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与村居一体化设计,积极采用轻质、高强度和保温节能的绿色建材。结合村民生活模式、农房建筑形式、农村地区资源等条件,使用不同的节能改造方案对既有房屋实施保温改造,重点抓好建筑物外墙、屋面、门窗等围护结构部分改造,提升建筑能效。新建村居应当按照不低于地震烈度7度进行抗震设防,提高抗震减灾能力。传承创新建筑传统工艺,尽量采用乡土材料、乡土技术,实现传统自然材料与现代建造工艺相结合,营造浓郁的乡土气息。开展装配式建筑等新型农房体系应用试点,在美丽村居建设试点村组织开展农村装配式建筑试点。


(三)切实加强建设监管。村居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或个人要与镇(街道)乡村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签订工程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村居建设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或具备相应技能的农村建筑工匠施工,并签订施工合同。施工方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施工操作规范和技术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落实农民建房“四到场”制度,做到建筑放样到场、基槽验收到场、施工过程到场、竣工验收到场,定期组织开展村居建设巡查,发现问题要监督整改到位。村居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或个人要组织参建各方进行现场验收,并将竣工验收资料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存档。


(四)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政策措施,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大幅提升农村人居环境面貌。在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的基础上,深化长效机制建设,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大力推进农村改厕,美丽村居要率先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2020年全部镇(街道)300户以上的自然村要完成农村公共厕所无害化改造。分类实施污水治理,根据农村区位条件、人口聚集程度、污水污染危害性质等,采取差异化污水防治工艺,建成的美丽村居要实现污水全处理。实施农村道路“户户通”工程,美丽村居要实现村内道路“户户通”全覆盖。推进村庄绿化,以栽植乡土乔木为主,做好村旁、路旁、水旁、宅旁绿化和庭院绿化。实施村庄亮化,推广使用LED节能灯及太阳能路灯。实施村居环境美化,开展“美丽庭院”创建,鼓励利用砖瓦、竹木、卵石等乡土材料和旧磨盘、老门窗、废瓦罐等乡土物件,建设街头小品、文化墙和庭院微景观。


四、组织开展试点工作


(一)确定试点。以泉水文化、儒家文化、红色文化等人文底蕴深厚、自然特色鲜明和公路铁路、沿河滨水等交通水系沿线村庄为重点,结合美丽乡村试点,分批申报美丽村居建设省级试点。以省级试点村为核心,连片建设美丽村居示范片区,集中打造风貌带,形成靓丽的美丽村居风景线。省级试点村实行各区县自愿申报,按程序报省美丽村居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审定后公布。


(二)有序推进。在2018年全市申报4个村庄(台)作为省级美丽村居建设先行试点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美丽村居建设工作机制、技术标准和支持政策,2019—2020年,分别选择7个、12个左右村庄(台)开展省级试点。各区县要按照有关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按时申报试点村居,放大试点示范效应。2020-2025年,推广试点经验,打造“鲁派民居”建筑群落。


(三)创新模式。坚持政府主导、村民主体、市场参与的原则,采用“综合营建”模式联动推进。各级要注重统筹推进美丽乡村示范创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出彩人家创建”等工作,切实形成推进乡村振兴合力。要加强引导和服务,在政策支持、规划编制、设施配套、要素保障、产业培育、环境保护等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大力引入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在资源、资金、技术等方面优势,通过整村改建、片区提升等方式,积极参与美丽村居建设试点工作。


五、落实保障措施


(一)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加大市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区县财政也要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积极支持美丽村居建设试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收益和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通过支出预算重点支持美丽村居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鼓励依法依规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众筹、“互联网+”等模式,吸引更多金融资本、社会资金参与投资美丽村居建设。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创新投融资方式,探索产业基金、股权众筹等投融资路径。各区县要拓宽村级集体增收渠道,建立多元投入机制,为美丽村居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并严禁新增政府债务。


(二)强化建设用地保障。计划指标优先支持美丽村居建设用地,单列下达农民建房计划,原则上不低于当年总计划的5%,优先保障美丽村居建设、村庄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用地需求。大力拓展农村建设用地指标,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节余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优先保障美丽村居建设、村庄公益事业建设和二三产业用地需求。鼓励农村空闲土地盘活利用,结合空心村治理和拆除违法建筑,整理利用废弃宅基地;支持具备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使用存量建设用地自办或通过自营入股、联营等方式兴办符合美丽新居建设发展需要的企业,不断增加村民土地收益,实现农村产业兴旺与美丽村居建设互促互进。


(三)加强人才技术支撑。组织建筑师下乡,坚持集体组织和个人自愿相结合原则,动员一批有乡村情怀、专业技术水平高、服务意识强的规划师、建筑师和设计师下乡,切实强化美丽村居建设设计引导。开展村村都有建筑师活动,结合乡村规划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村改厕改厨及乡土特色示范村、传统村落保护等项目,着力培养一批农村建筑工匠和建筑技术技能人才。组织设计专家对农村建筑从业人员开展规范化作业方面的免费培训。对传统泥水匠、瓦匠、粉刷匠等工匠实施从设计到施工全过程培训,培养新型建筑工匠、装配式建筑安装工人,发挥好乡村能工巧匠的作用。


(四)突出产业支撑保障。推进质量兴农、品牌强农、科技助农行动,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不断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加快农业新旧动能转换,为全市美丽村居建设提供坚实保障支撑。充分挖掘和培育乡村特色,以十大特色农业产业基地为中心,利用其独特资源优势和特色产业优势,发展多种经营、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产业发展层次,为美丽村居建设注入持续发展动力。保护与挖掘自然生态经济价值同步推进,以绿色为资源,以绿色为品牌,以绿色为增收动力,加快推进民宿、农家乐、度假村、生态观光农业和旅游综合开发。积极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在试点村庄打造一批生态良好、技术成熟、按标准组织生产的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使美丽村居成为优质安全农产品供给的示范窗口。


六、强化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美丽村居建设,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协调,落实推进措施,夯实工作责任,确保完成美丽村居建设任务。市政府成立济南市美丽村居建设工作专项组和工作专班,构建美丽村居建设工作专项组、工作专班、推进办公室“三个一”推进机制。工作专项组负责工作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导落实;工作专班负责工作整体推动,及时协调解决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各区县作为责任主体,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制定配套政策,强化工作指导;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实施主体,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抓好考核督查。要加强对美丽村居建设工作的督查考核,以区县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滞后、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市、区县两级建立督导机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对村居建设负面案例进行剖析纠偏。要建立激励机制,市推进办公室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将考核评估结果与市级支持政策和奖补资金挂钩。


(三)广泛宣传引导。深入宣传美丽村居建设重要意义,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美丽村居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积极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及时发现、培育和选树先进典型,发挥模范带动作用,全面展示新时代济南乡村新面貌、新气象。




附件:济南市美丽村居建设工作专项组和工作专班成员名单附件




济南市美丽村居建设工作专项组和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一、美丽村居建设工作专项组成员名单


组 长:孙述涛 市长


副组长:徐 群 副市长


王京文 副市长


二、美丽村居建设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蒋向波 市城乡建设委主任


美丽村居建设专项组下设推进办公室,推进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委,由市城乡建设委分管负责人任推进办公室主任,抽调专人集中办公。今后,专项组和工作专班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并由推进办公室负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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