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政办字〔2018〕92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老年教育的实施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19-12-18 12:27:53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老年教育的实施意见





济政办字〔2018〕9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老年教育事业,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老年教育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8〕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以扩大老年教育供给为重点,以创新老年教育体制机制为关键,以提高老年人生活品质为目的,整合社会资源、激发社会活力,提升老年教育现代化水平,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进一步实现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努力形成具有泉城特色的老年教育发展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保障权益、以人为本。保障老年人受教育权利,努力让不同年龄层次、文化程度、收入水平、健康状况的老年人均有接受教育的机会。合理分配老年教育资源,重视基层和农村老年教育,优化城乡老年教育布局。办好社区老年教育,畅通学习渠道,方便老年人就近学习。


2.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调节。发挥政府在制定规划、营造环境、加大投入等方面的作用,加强管控和调节,完善公共财政投入机制,逐步建立老年教育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口增长挂钩的调节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老年教育,运用市场机制发展老年教育,大力开拓老年教育产业市场,推进老年教育社会化。


3.坚持体制建设、机制创新。围绕老年人特点和需求谋划老年教育发展,探索适合我市老年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教育,创新丰富老年人学习资源,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老年教育的新途径、新模式。


4.坚持灵活多样、特色发展。结合我市历史、人文资源和民俗民风等特点,根据老年人的兴趣爱好和学习需求,就地就近因地制宜开设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教育项目。运用远程教育、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手段,将老年教育办到家门口,为老年人提供就近、便捷的教育服务。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基本形成面向全体、覆盖城乡、管理科学、规范有序、形式多样、特色鲜明、运行平稳、保障有力的老年教育新格局。全市老年教育工作体系基本健全,相关标准基本形成,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基本建立,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基本合理。经费投入进一步提高,设施设备进一步完善,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办学规模进一步扩大。老年教育内涵更加丰富,形式更加灵活,师资队伍更加壮大,教育水平更加提升。通过各种形式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城市达到25%,农村达到20%。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服务体系,扩大老年教育供给。


1.优先发展社区老年教育。完善基层社区老年教育服务体系,积极依托市、区县、镇(街道)及村(社区)各级文化活动中心(站)、社区教育机构和市民学校等,建立健全四级社区老年教育网络,积极为区域老年人提供稳定、便捷、丰富的教育服务,努力提高老年教育参与率和满意度。


2.积极办好老年大学。加强老年大学的基础能力建设,推进学校教育、社区教育与老年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市、区县两级老年大学积极发挥在办学模式、课程资源开发等方面的示范作用,镇(街道)老年学校和村(社区)学习点(辅导站)要夯实基层资源汇聚与服务能力。到2020年,全市各区县至少要建有1所老年教育机构,60%的镇(街道)建有社区教育中心学校,40%的村(居)建有主要开展老年教育的社区教育学校,基本形成市、区(县)、镇(街道)、村(居)四级老年教育和管理体系。开展老年教育示范点位建设,促进老年大学教育资源向基层和社区辐射。


3.运用信息技术服务老年教育。将信息技术融入老年教育教学全过程,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教学,实现学习资源跨区域、跨部门共建共享,扩大优质老年学习资源对农村、贫困地区的辐射,为老年人提供导学服务、个性化学习推荐等服务。


4.提升济南家庭电视老年大学教育水平。按照培养兴趣、增长知识、陶冶情操的原则科学设置课程,创新教学内容,增加面授点,开展线下活动,提高老年教育的可及性,最大限度满足老年群体学习需求。


(二)整合社会资源,拓展老年学习空间。


1.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教育。充分运用市场调节机制,积极推进举办主体、资金筹措渠道多元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作等方式,鼓励各类社会培训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教育服务。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投资兴办老年教育机构,促进老年教育与相关产业联动发展,提升老年教育服务水平。


2.整合社会资源服务老年教育。积极推动各级各类公共教育机构服务老年教育,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以不同形式参与老年教育,鼓励学校教师和学生参与老年教育志愿服务。整合利用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体育场馆、科技馆、纪念馆、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共教育资源服务老年教育。


3.开展养教结合优化老年教育。整合利用养老资源,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养护院、城市社会福利院、农村敬老院等养老服务机构中设立固定学习场所,配备教学设施设备,通过开设课程、举办讲座、展示学习成果等形式,丰富住养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推动老年教育融入养老服务体系。关注失能失智及盲聋哑等特殊老人群体,提供康复教育一体化服务。


(三)植根学习需求,提高老年教育质量。


1.丰富老年教育内容。探索建立老年教育通用课程体系和教学大纲,制定课程、教材等各类学习资源标准,促进资源建设规范化、多样化。积极开发课程资源,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高生活品质、实现人生价值作为老年教育的重要内容。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社会专业机构等参与老年教育学习资源建设,构建符合我市实际的老年教育资源库。


2.创新老年教育形式。增强老年人学习的自主性和选择性,引导开展读书、讲座、参观、展演、游学、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老年教育活动,推动网上学习、移动学习、团队学习、体验学习等多种学习形式,培育网络学习圈(群)等各类新型学习组织,加强对不同学习形式的指导和研究,提高学习的有效性。特别关注农村留守老人教育,积极探索灵活有效的教育形式和组织模式,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3.培育自主学习团队。探索老年人学习团队的成长发展规律,培养凝聚力强、有影响力的学习型团队领袖,提升学习团队的自主学习和管理水平,促进自主学习团队向规模化、特色化方向发展。


4.开展教育成果展示。组织有才艺的老年人组建各类团体,结合重大活动、传统节日开展教育培训,通过举办全民阅读、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社区教育活动周、老年艺术节等活动为老年人提供展示平台,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倡导老有所为,开发老年人力资源。


1.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充分发挥老年人的智力、经验、技能优势,培育组建老年名师社区工作室,建立老年人才师资库。积极开展“银龄”行动,成立“五老”宣讲团,讲好济南故事、弘扬传统文化、发展泉城文化。鼓励老年人参与社区自治共治,助推社区发展治理。


2.倡导老年志愿服务。积极培育老年人志愿服务团队,到2020年,每个老年大学培育1—2支老年志愿者队伍,老年学校普遍建有志愿者服务组织。鼓励老年志愿者利用所学所长,在文化传承、科学普及、环境保护、社区服务、青少年培育等方面积极服务社会、奉献社会。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教育、民政、财政、文化、老龄部门密切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老年教育管理机制。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通过规划编制、政策制定、指导监督等措施支持老年教育发展,协调解决老年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区县要高度重视老年教育工作,切实将老年教育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教育及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提出加快发展老年教育的具体实施方案和举措,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


(二)保障经费投入。市和各区县要采取多种方式努力增加对老年教育的投入,将属于政府支出责任的老年教育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切实拓宽老年教育经费投入渠道,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学习者等多主体分担和筹措老年教育经费机制。保障老年教育机构基础能力、队伍建设、课程资源、自主学习团队、数字化学习等基本公共服务支出。鼓励和支持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老年教育发展基金。


(三)完善制度建设。完善老年教育机构的评估定级标准,制定老年教育示范点评估标准。完善老年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加强老年教育理论研究及应用。开展老年教育发展情况调查统计工作,支持社会专业组织等第三方开展老年教育发展状况评估和研究。


(四)加强队伍建设。鼓励高校、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及相关行业优秀人才到老年教育机构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鼓励教师参与老年教育相关工作,支持教师按有关规定到校外老年教育机构兼职任教或从事志愿服务。建立老年教育师资库,完善老年教育教师岗位培训制度,支持老年教育机构教师、技术和管理人员的专业发展。鼓励专业社工等参与从事老年教育工作。


(五)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国家、省、市关于发展老年教育的方针政策,广泛宣传老年教育发展中的典型经验、案例、做法和成效,努力使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老年教育的氛围更加浓厚。要充分调动老年人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培育老年人学习文化知识,使学习风尚融入老年人生活,推动老年教育成为增进老年人福祉的重要内容。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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