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政办字〔2018〕73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济南智慧农业试验区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12-18 12:28:03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济南智慧农业试验区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政办字〔2018〕7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关于加快推进济南智慧农业试验区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推进济南智慧农业试验区建设的实施方案


发展智慧农业是促进农业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途径。《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省智慧农业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142号)将我市列为全省智慧农业试验区。为推进济南智慧农业试验区建设,加快智慧农业发展,促进乡村振兴,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坚持高质量发展方向,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智慧农业试验区建设为统领,突出先进性、示范性、实用性,依托济南资源禀赋和农业特色产业基础,坚持试验示范、集成创新和推广应用有机结合,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技术在农业农村各领域深度融合应用,着力培育智慧农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大力提升农业精准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为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示范引领。发挥政府统领作用,加强宣传引导,优化政策环境,强化示范应用,以智慧应用带动产业发展,以产业发展促进智慧应用,探索形成农业发展新动能。


2.需求导向,市场运作。紧紧围绕农业发展需求,切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调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动应用智慧农业技术的积极性,探索创新低成本、实效好的智慧农业发展模式,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


3.协同推进,融合发展。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合作,积极借助“外脑”,形成政、企、学、研、用联合推进的发展格局,促进农业信息资源有效整合,实现涉农数据互联共享,为农业发展提供高效、可靠和便捷的智慧服务。


(三)建设目标。围绕农业全产业链,以产业发展为基础,以数据应用为抓手,以创新驱动为支撑,重点建设1个农业大数据中心,打造1个智慧农业核心区,培育80余处智慧农业应用示范基地,在全市涉农行政村基本达到益农信息社全覆盖。到2022年,实现数据共享化、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高效化、服务便捷化,基本形成新型智慧农业产业体系,推动我市智慧农业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二、重点工作


(一)建设一个农业大数据中心。依托市政务云资源,建设农业大数据中心,开展农业大数据收集整理、挖掘分析与智慧应用,构建系统兼容、数据共享、信息互通、服务便捷的农业智慧大脑,提供可视化展示和分析预判,服务农业管理决策,指导农业精准生产,提升农业经营效益。按照国家、省相应标准规范和要求,研究制定我市农业大数据应用规范,通过建设共享交换系统实现涉农数据共享联动,破除数据孤岛,推动信息资源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完善大数据安全体系,建立大数据应用评估机制,保障农业大数据应用安全。


(二)打造一个智慧农业核心区。依托济南市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打造智慧农业核心区。发挥农业特色产业优势,面向生产、加工、流通全产业链开展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卫星遥感等智慧农业技术示范应用,成为我市各类智慧农业项目的试验示范基地,推动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产业创新。到2022年,将核心区打造成技术集成、创新研究、成果转化、智能应用、展示推广的示范平台,形成支撑全市、辐射全省乃至全国的技术易推广、服务有创新、模式可复制的智慧农业建设体系。


(三)实施一批智慧农业应用示范工程。依托特色粮经、园艺产品、畜产品、水产品和林特产品等优势产业,围绕全要素、全系统、全过程加强智慧农业技术集成创新与成果推广,打造80余处智能、精准、高效、绿色的智慧农业应用示范基地。实施高效节水智慧灌溉示范工程,建设5处大型智能水肥一体化技术应用示范基地。根据我市乡村振兴和十大农业特色产业规划,试点建设10处产业支撑好、物联网程度高、电商应用广、持续运营能力强的智慧农业特色小镇,重点在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规划建设科创特色智慧种业小镇,探索建立农业农村数字经济发展新业态、新模式。积极推进农产品智慧批发市场建设,选择10个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电子结算、智能交易、产品追溯等系统平台建设,相关数据与智慧农业大数据中心实现共享应用。


(四)开发一批智慧农业服务平台。完善农产品追溯、农资监管、监测数据“三大平台”建设,实现市、区县、镇(街道)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追溯信息互联互通,建立质量可追溯、追溯全覆盖、监控网络化、监管可控化的智慧监管体系。开发建设智慧农机管理平台,开展农机具智能化提升行动,逐步实现农业机械装备智能化、作业精准化、管理数据化、服务在线化。建设智慧畜牧综合服务平台,实施智能养殖、数字化育种、监管追溯、疫病防控、病死畜禽及粪污处理系统等六大系统工程,到2022年,建设智能牧场6家、生猪数字化联合育种企业1家、奶牛数字化育种国家级企业1家。建设农业农村科技人才培训信息化平台,推进培训全过程智能化管理。积极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探索“政府+运营商+服务商”新模式,建设4000余个益农信息社。组建农产品全产业链农业信息分析预警团队,完善提升农产品价格监测平台,开展监测分析,建立农产品市场信息发布预警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农业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推进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保障全市智慧农业建设高效有序开展。各区县要将智慧农业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各自实际,建立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研究确定智慧农业发展思路和工作重点,明确任务目标,制定具体措施,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二)加大政策支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智慧农业试验区建设放到突出位置来抓,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优先向发展智慧农业倾斜。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引导有实力、有需求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智慧农业实用技术应用。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渠道,鼓励采取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等方式,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运作模式,走出一条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公益服务与市场化服务相结合的智慧农业发展新路子。


(三)加强人才培养。完善育才引才工作机制,注重引进高层次人才参与我市智慧农业的研究、开发和建设。利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农产品电子商务培训、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等,大力培养既懂农业又懂智慧技术的复合型技能人才,切实提高信息技术在农业方面的应用能力。支持有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开展合作,建立智慧农业研究应用中心、培训实习基地,推动智慧农业可持续发展。


(四)抓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平台,大力宣传智慧农业建设在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中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努力营造智慧农业发展的良好氛围。积极培育、挖掘和推广智慧农业发展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充分展示智慧农业建设的新成果,调动全社会积极性,合力推进智慧农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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