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府办〔2020〕16号《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号)〉的紧急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2-11 19:53:09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号)〉的紧急通知》








苏府办〔2020〕16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落实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出了《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号)》(见附件)。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工作,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按照属地管理和条线管理原则,迅速将通告各项内容部署落实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居委会、相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同时确保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人员防护到位。






附件: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 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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