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规〔2017〕46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停止征收“九桥一隧一路”车辆通行费的通告》
浏览量: 时间:2020-02-16 03:13:26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停止征收“九桥一隧一路”车辆通行费的通告》
武政规〔2017〕4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停止征收武汉市“九桥一隧一路”车辆通行费。自2017年9月12日起至2018年1月1日零时止,通行本市“九桥一隧一路”车辆,仍需按照相关规定缴纳通行费。
本通告所称“九桥一隧一路”是指:武汉长江二桥、武汉白沙洲长江大桥、武汉天兴洲公铁两用长江大桥、武汉二七长江大桥、武汉鹦鹉洲长江大桥、晴川桥、月湖桥、长丰桥、江汉六桥、武汉长江隧道、三环线道路。
特此通告
武汉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2日
附件:武政规[2017]46号.pdf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77423.html
本文关键词: 武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