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规〔2016〕22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2-16 03:28:15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武政规〔2016〕2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衔接落实好国务院、省人民政府近期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权力事项,经研究,决定再取消和调整我市行政权力事项18项,其中,取消2项、新增2项、合并3项、调整为政府内部权力1项、更名2项、调整审批内容5项、承接后直接下放3项(详见后附《取消和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调整后,市级保留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由1810项减少为1807项,其中,由44个市直部门直接实施的行政权力由1464项减少为1461项(包括:行政许可类157项、行政处罚类767项、行政强制类68项、行政征收类14项、行政给付类12项、行政检查类155项、行政确认类56项、行政奖励类10项、行政裁决类5项、其他类217项),下放到区分局实施的346项不变。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后续衔接工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特此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9日


 

 


取消和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18项)


(详见正文)


 





附件:武政规[2016]2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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