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规〔2016〕14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失效和延长有效期的市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厅文件的通告》

浏览量:          时间:2020-02-16 03:30:34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失效和延长有效期的市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厅文件的通告》







武政规〔2016〕1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战略部署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加快推进全面创新改革、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以及转变政府职能的工作要求,经认真清理,现决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等11件市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厅文件予以废止;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退伍义务兵安置办法〉的通知》等21件市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厅文件宣布失效,其中,5件需要重新制发;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5件市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厅文件延长有效期,其有效期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重新计算,统一定为3年(具体目录附后)。


 

 


武汉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日


 

 


废止、失效和延长有效期的市人民政府


及其办公厅文件目录


 

 


(详见正文)





附件:武政规[2016]14号.pdf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77486.html

本文关键词: 武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