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规〔2015〕12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日本、韩国集装箱快班航线开通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2-16 03:35:30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日本、韩国集装箱快班航线开通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政规〔2015〕1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现将《武汉—日本、韩国集装箱快班航线开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1日


 


 

 


武汉—日本、韩国集装箱快班航线开通工作方案


 

 


根据2015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开通武汉至日韩近洋航班的要求,为更好地服务外贸企业和推动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加快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步伐,确保武汉—日本、韩国集装箱快班航线(以下简称武汉—日韩航线)正常运营,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培育市场、形成品牌的工作思路,开通武汉—日韩航线,提升武汉的核心港、枢纽港地位,形成我国中西部地区对日本、韩国水运物流快速通道,促进我市与日韩贸易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通过培育公共、高效、可持续发展的航运物流服务平台,深度开发运输市场,细分运输产品,拓展武汉国际水运航线。


(二)提升服务品质、提高运行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将武汉至日本东京港(大阪港)出口平均运输时间从11—16天缩短至8天(192小时),将武汉至韩国釜山港出口平均运输时间从12—16天缩短至7天(168小时)。


(三)通过宣传航线新产品,开展有针对性的市场营销,加大长江中上游地区货物在武汉的集并力度,航线经营人要实现出口日本、韩国的集装箱运量达到每年5000标准箱(TEU)以上的目标。


三、运输组织


(一)运输模式


以武汉阳逻港、上海外高桥港、韩国釜山港、日本东京港和大阪港为运输节点,通过武汉—上海支线对接上海—日本、韩国港口干线,形成武汉—韩国(釜山港)、日本(东京港和大阪港)的快班航线服务品牌(每周开行2个班次)。


(二)班期安排


1.武汉—日本的进出口运输组织


出口:每星期六从武汉阳逻港发班,星期二抵达上海外高桥港,航行3天;星期四从上海外高桥港发班,星期一抵达日本东京港或大阪港,航行3天。武汉阳逻港至日本东京港或大阪港全程运行时间为8天(192小时)。


进口:每星期三从日本东京港或大阪港发班,星期一抵达上海外高桥港,航行5天;星期三从上海外高桥港发班,星期一抵达武汉阳逻港,航行5天。日本东京港或大阪港至武汉阳逻港全程运行时间为12天(288小时)。


2.武汉—韩国的进出口运输组织


出口:每星期三从武汉阳逻港发班,星期六抵达上海外高桥港,航行3天;星期一从上海外高桥港发班,星期三抵达韩国釜山港,航行2天。武汉阳逻港至韩国釜山港全程运行时间为7天(168小时)。


进口:每星期六从韩国釜山港发班,星期三抵达上海外高桥港,航行4天;星期五从上海外高桥港发班,星期三抵达武汉阳逻港,航行5天。韩国釜山港至武汉阳逻港全程运行时间为11天(264小时)。


“武汉—日韩航线”航线培育期暂定为3年(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止)。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武汉—日韩航线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市近洋集装箱航线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附后),协调解决武汉—日韩航线、泸汉台集装箱快班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武汉—东盟四国(泰国、柬埔寨、越南、老挝)试验航线等近洋航线运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武汉新港管委会分管副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强化运输管理


1.实行班轮化运输。与上海外高桥港海轮班期有效衔接,科学排定武汉阳逻港始发班期,优选航线经营人和装卸服务港口,形成稳定服务的班轮化运输模式。


2.执行点对点直航。通过安装使用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或者北斗船舶定位终端,对武汉—上海、上海—日本(韩国)2个航段船舶进行监管,实现点对点航行。


(三)落实扶持政策


1.提供优质服务。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港口企业采取“优先”和“专用”的办法,为“武汉—日韩航线”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协调武汉海关给予高级认证企业和一般认证企业“四优先”(优先接单、优先查验、优先放行、优先制作出口关封)的通关便利;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开辟绿色通道和给予“三优先”(优先报检、优先查验、优先放行)的通关便利;武汉阳逻港提供“三优先”(优先装卸、优先靠泊、优先计划)、“四专用”(即专用码头、专用通道、专区堆存、专班对接)的服务。


2.给予资金补贴。


武汉—日本航线出口补贴标准:对8天(192小时)内从武汉阳逻港到达日本东京港或大阪港的出口航次,每航次补贴10万元。


武汉—韩国航线出口补贴标准:对7天(168小时)内从武汉阳逻港到达韩国釜山港的出口航次,每航次补贴8万元。


(四)严格监督管理


1.明确监管内容。主要监管武汉—日韩航线出口航班运行时间,采取点对点直航,严禁沿途加挂其他港口,在规定航时内抵达目的港。


2.强化结果运用。每季度对航班的准班率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在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航线经营人季度航班准班率指标应达到80%以上。对季度航班准班率低于75%的航线经营人进行通报警告。连续受到2次通报警告的企业,取消其航线经营人资格。


(五)明确工作责任


武汉新港管委会负责武汉—日韩航线的统筹协调工作;会同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委等部门制定武汉—日韩航线专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督促本地港口企业加强生产调度,提高作业效率;做好武汉—日韩航线的宣传推介工作;协调武汉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国际集装箱有限公司对发往上海外高桥港的集装箱船舶优先靠泊、优先装卸,减少压港现象。


市交通运输委负责对武汉—日韩航线班轮运营情况进行监管和审核。


市财政局负责武汉—日韩航线航线经营人航次补贴资金的审核和拨付。


武汉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国际集装箱有限公司负责配合武汉海关、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做好报关、检验检疫等工作,为武汉—日韩航线提供优质高效的港口服务。


 

 


市近洋集装箱航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刘立勇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林    武汉新港管委会主任


雷勇生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  邓万想    武汉新港管委会副主任


王捍洲    武汉海关副关长


朱秋明    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桓兆平    长江海事局副局长


张强      市台办副主任


张灼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涂平晖    市交通运输委副主任


陈世丰    武汉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谢炳木    武汉国际集装箱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附件:武政规[2015]1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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