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办〔2019〕83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稳外贸工作的实施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20-02-16 04:14:03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稳外贸工作的实施意见》







武政办〔2019〕8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六稳”工作部署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8〕33号)精神,不断优化我市外贸发展结构,增强外贸发展新动能,进一步推动外贸稳增长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


(一)积极培育壮大外贸主体。实行更加积极的外贸促进政策,促进龙头骨干企业带动行业内上下游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加大对企业在市场开拓、质量技术品牌标准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扶持力度,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企业尽快成长为外贸稳增长的骨干力量。采取宣传政策、加强培训及大企业帮扶等措施,引导和帮助有进出口资质但没有实际业绩的企业开展外贸业务,尽快实现零的突破。


(二)鼓励支持企业开拓境内外市场。持续推进市场多元化战略,贯彻落实“百展行动”计划,精心策划和组织企业参加境外知名专业展、广交会、进口博览会。推动国际营销网络建设,引导企业深度融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鼓励企业在境外设立海外仓、分支机构、展示中心、批发中心、备件生产基地、售后服务中心等国际营销网络,并给予政策支持。


(三)支持企业加强出口品牌建设。鼓励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特别是开拓“一带一路”品牌产品的出口,扩大自主品牌出口市场和知名度,对企业境外注册商标、出口产品认证、企业管理体系认证、境外宣传广告、自主知识产权保护费用等自主品牌建设给予支持,不断提高我市外贸企业品牌知名度和竞争力。


(四)积极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培育市场采购贸易、跨境电商,推动贸易结构优化。支持汉口北市场采购贸易快速发展,充分利用试点优惠政策,创新“市场采购+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融合发展新业态。抢抓中国(武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获批机遇,以重点园区为依托,以骨干企业为基础,以政策支持为动能,推动跨境电商突破性发展。重点支持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武汉新港空港综合保税区、汉口北、天河机场等区域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强化外贸综合服务平台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海外营销网络和国际客户资源优势,突出行业特点,提升智能化服务水平,为中小微企业打造专业化外贸服务平台。支持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外贸公司、国际物流及报关报检等企业,拓展服务功能,形成一批年进出口额过千万美元的特色型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二、大力推进外贸结构调整


(一)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积极承接加工出口型项目产业转移,引导加工贸易从代加工逐步向委托设计、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方向发展。对加工贸易在通关、物流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打造“武汉服务品牌”,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支持企业承接工程技术外包、软件研发及开发服务、医药和生物技术研发外包等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推动产业发展提档升级。发挥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综合保税区等对外开放政策优势和载体功能,推动发展融资租赁、仓储物流、研发设计、检验检测、保税维修等服务贸易,促进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协调发展。


(三)鼓励发展进口贸易。鼓励企业扩大进口,重点推动先进技术装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对符合国家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内产品给予贴息支持。鼓励企业在我市设立各类进口商品展销中心。依托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武汉新港空港综合保税区平台,培育各类进口主体,加快设立采购中心、分拨中心和配送中心。鼓励汉口北等专业市场拓展进口功能,积极打造北欧进口商品交易中心。鼓励支持武汉天河国际机场设立进境免税店。支持武汉新港空港综合保税区发挥“口岸型综保区”优势,大力开展粮食大宗商品交易新业态,早日实现武汉新港进口粮食展示交易中心挂牌运营。


(四)推动外资、外经和外贸融合发展。围绕推进外贸发展,加大定点精准招商引贸力度,增添外贸发展后劲。加快外经带动和促进外贸发展动能提升,依托“中小企业走出去服务平台”,大力推进外经项目与外贸出口同步融合,发挥我市外经企业实力较强、境外项目市场分布较广的优势,实现外经“走出去”带动外贸出口发展。加快实现外贸新业态与外资、外经的互通互联,协同发展、形成合力。


三、不断完善政策支持


(一)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争取更多中央、省级资金,支持外贸发展。统筹省、市相关外经贸专项资金使用,优化资金支持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加大对外贸进出口、服务贸易、对外承包工程等领域的支持力度,重点对跨境电商、市场采购、现代服务业、研发中心、对外承包工程带动外贸出口等项目予以支持。加快跨境电商资金支持政策的落地。各区(含开发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区级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政策和措施。


(二)完善出口信用保险支持政策。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及保单融资规模,继续对小微企业实行出口信用保险全覆盖,增强出口企业风险防范能力,发挥信用保险预警、帮扶、降低企业风险和减少企业损失的政策作用,促进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三)拓宽金融服务渠道。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对具有产品出口优势、持续稳定订单、经营业绩良好的外贸企业开展信贷支持。推进信用保险机构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进一步完善保单融资相关的保险产品、承保模式、合作模式,扩大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规模。支持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和出口退税贷款业务发展。


(四)落实出口退税政策。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和管理的有关规定,贯彻落实零税率应税服务、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各项税收政策,及时为出口企业办理退税,切实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五)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措施,加快构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收费清单,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落实涉企惠企政策,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帮助企业降低通关、物流、退税等经营交易成本,打造适应企业发展的营商环境。建立市领导联系重点外贸企业制度,帮助企业解决当前问题,推动企业稳定发展、持续壮大。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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