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办〔2019〕31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2号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2号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19〕3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2号议案办理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3月27日
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2号议案办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办理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品质形象案》(以下称2号议案),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办好一次会,搞活一座城”的要求,对标“四个一流”(即一流办赛环境、一流场馆设施、一流组织机构、一流服务保障),突出细致精致极致卓越,充分发扬工匠精神,下足“绣花”功夫,以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为目标,通过城市精细化管理,创新体制机制,加快补齐短板,建设一批亮点片区、精品城区、示范街区,树立城市精细化管理标杆,不断拓展延伸精细化管理成果,提升城市品质。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构建“大城管”工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和完善“大城管”工作机制,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构建城市综合管理新模式,修订城市管理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城市综合管理指挥调度考核工作模式。(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协办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下同〉)
2.坚持“以人为本、创建为民、共建共享”理念,全面汇聚社会文明共识。开展“百万市民讲礼仪”“百万家庭洁家园”“百万志愿者展风采”“百万职工做贡献”活动,大力弘扬时代新风、培育时代新人、创造优美环境,打造文化高地和文明高地,着力提升城市软实力。(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协办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3.全面营造共治共管氛围。树立“大城众管”理念,引导市民以主人翁姿态参与城市管理,鼓励市民用“随手拍”举报城市管理领域问题。推进志愿服务、诚信建设制度化,开展“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活动”。(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城管执法委;协办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二)全面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1.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积极推进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环卫作业方式,打造“精细环卫”,提升窗口地区、背街小巷等区域保洁效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构建与超大城市地位相匹配的城市垃圾治理体系。全面推进城乡“厕所革命”,下大力建设改造农村公共厕所、农村户厕,开展厕所精细化管理攻坚战,强化监管考核,建设全市公共厕所智能化监管平台。(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协办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提升窗口地区、出城通道周边区域以及施工工地管理水平。加强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公交站、地铁站等窗口地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打击违法运营、拒载乘客、占道经营、机动车违停等行为,确保市容整洁、秩序良好。改善武鄂高速等出城通道周边环境,提升武东等城乡结合部城市管理水平,确保城市管理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协办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3.加强施工工地管理。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文明施工水平,维护市容环境整洁。坚持“建筑弃料不出区”原则,就地就近对建筑弃料进行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全力推进建筑弃料再生材料厂建设项目落地。(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委;协办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4.提高交通管理水平。完善智慧交通管理系统,提升管理效能。加快机动车停车泊位建设,完善机动车停车诱导系统,强化停车管理。全面整治机动车违规停放乱象,加强共享单车秩序管理,推动非机动车交通管理制度建设。(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委、市交通运输局;协办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5.推动城市管理智慧化水平提升。通过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科技手段,全面汇聚城市管理领域的数据信息,树立“大城智管”理念,加强顶层设计,强化资源整合,搭建全市统一的智慧城市管理平台。建设应用系统,针对行业特点在道路、工地、桥梁等区域设置前端感知系统,进行智能监管。加快建设城市景观亮化市级智能化系统,充分展现美轮美奂的江城夜景,展现城市风貌。(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市城乡建设局;协办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三)全面提升城市品质
1.推进城市基础设施提质升级。加强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设施建设,借鉴上海、杭州等地建设标准和工艺,提升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养护水平,确保路面平整、行车舒适。同步配套建设城市排水管网和城市家具。打通10条“断头路”,建成80条微循环道路,新建道路同步落实“多杆合一、多箱合一”要求,逐步探索已建道路实施“多杆合一、多箱合一”新路径。(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委、市水务局,武汉供电公司,武汉水务集团;协办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实施全域绿化提升行动。加大长江主轴左右岸景观大道、北湖生态绿色发展示范区长江森林、府河生态绿楔等建设力度,加快推进长江两岸造林绿化、四环线生态带等重大绿化项目建设,推进绿道、街心花园、郊野公园等建设,提升游憩服务功能和文化底蕴。(责任单位:市园林和林业局;协办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3.全力推进水域环境治理。实施“清管”“清源”“清流”行动,推动南湖、汤逊湖、东湖、北湖等水体质量持续改善,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清理整合沿江码头,修复长江生态环境。加快推进“全市供水一张网”,结合我市水源特点、水厂工艺和供水水质的实际情况,在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基础上,形成优于国家标准的武汉市地方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更好地满足武汉高质量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协办单位:长江航务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
4.打造一批亮点片区。结合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以下简称军运会)重点环境保障,在各区重点打造1—2个亮点片区,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市容环境品质提升。亮点片区重点突出道路设施、城市家具、沿街绿化、建筑立面、招牌广告、景观亮化等方面,体现细致、精致、极致、卓越的要求。(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5.全面改善人居环境。强化街区、社区等区域性规划,各区选择1—2个街区作为试点,实施微改造、微更新。按照“精简、整合、优化、细化、人性化”要求,抓好基础设施硬件提升、环境整治、业态调整、社会治理、管理机制统筹推进,通过3—5年努力,实现全市老旧街区、社区环境面貌根本转变。(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委、市水务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协办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6.推进房屋立面美化。对房屋立面整治美化提出统一标准和要求,并组织有序推进。在重点完成军运会保障线路立面整治的同时,研究出台定期维修、清洗、粉饰的工作机制,做好户外广告、门面招牌、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全面净化城市天际线和立面环境。(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市城管执法委;协办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阶段(2019年3月)。成立2号议案办理工作领导机构,研究制订办理工作方案,组织召开2号议案办理专题部署会,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相应制订具体办理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明确完成时限。
(二)办理阶段(2019年4—8月)。适时邀请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部分市人大代表检查2号议案办理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7月中旬,各责任单位和协办单位报送2号议案半年工作小结。8月,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带队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2号议案办理工作督办,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
(三)检查阶段(2019年9—10月)。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带队检查2号议案办理情况。各责任单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工作推进情况,并邀请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部分市人大代表检查议案办理工作。
(四)总结阶段(2019年11—12月)。各责任单位报送2号议案办理工作小结,在此基础上形成全市2号议案办理工作总结材料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接受市人大常委会满意度测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2号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城管执法委办公,负责2号议案办理协调推进工作。各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明确1名联络员收集报送相关信息。
(二)建立机制,强化督办。定期召开会议,通报2号议案办理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建立检查督办制度,通过邀请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市人大代表调研、视察、指导等形式,加大对2号议案办理工作的督办力度。
(三)注重统筹,形成合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定期以简报形式汇报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合作,勇于担当,确保优质高效地完成2号议案办理工作。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新媒体广泛宣传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大意义,深入开展“清洁家园迎军运”等活动,发挥党员干部示范作用,提高市民主人翁意识和环境责任意识,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2号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刘子清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席丹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顺年 市城管执法委主任
成员:田冰 市文明办副主任
田燕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工程师
周才志 市城乡建设局建管办主任
任宪友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叶立猛 市城管执法委副主任
陈佑湘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余刘琦 市水务局副局长
汤吉超 市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督察总队总队长
高惠祥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潘臻肇 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副局长
张新兴 市市场监管局总经济师
刘顺辉 市园林和林业局副局长
高林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副局长
朱汝明 长江航务管理局副局长
唐超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钱乔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汉南区人民政府)副主任(副区长)
夏喜平 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
朱功伟 江岸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彭勇军 江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陈隽罡 硚口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肖永久 汉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甘世斌 武昌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周斌 青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赵陟 洪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赵永强 蔡甸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曾建辉 江夏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韩忠翔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丁朝辉 黄陂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余建军 新洲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张勇 市水务集团副总经理
李强 武汉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附件:武政办[2019]31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2号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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