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办〔2019〕29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1号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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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1号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19〕2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1号议案办理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3月26日


 


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1号议案办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加快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推动武汉经济高质量发展案》(以下称1号议案)办理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按照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积极落实“一芯驱动”重大生产力布局,大力推进光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三大世界级产业集群建设,全面提速存储器、航天产业、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四个国家新基地建设,滚动实施100个企业技改示范项目,工业投资增长13%以上。推动全市服务业加快转型升级,发展规模持续扩大,保持服务业增加值增幅8.5%以上的平稳增速,加快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逐步构建优质高效、特色鲜明、前景广阔的现代服务业新体系,打造服务名城。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建设,培育13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实现800个签约项目、50个院士合作项目在汉落地。


二、工作任务


(一)坚持创新驱动,加快制造业新旧动能转换


1.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巩固、增强、提升、畅通”上下功夫。(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下同〉)


2.开展工业新技改行动,落实好“零土地”技改政策,加快汽车、钢铁、石化等传统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传统产业迈向产业链中高端。(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


3.支持青山等老工业基地加快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青山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


4.突出市场导向,坚持创新驱动,加快四大国家级产业基地建设,积极落实“一芯驱动”重大生产力布局。大力推动光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三大世界级产业集群建设,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各区人民政府)


5.深入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大力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加快国家工业互联网顶级节点建设和创新应用。依托现有龙头企业,以技术改造促进技术创新,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在制造业领域的应用。(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各区人民政府)


(二)突破性发展服务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1.加快推动我市服务业扩规模、提速度、优结构、上水平,坚持一手抓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一手抓生活性服务转型,着力打造“一都一枢纽,两城四中心”,以转型升级重塑新优势。聚焦前端科技研发、创意设计等,后端供应链管理、商贸流通、会展经济等,加快传统服务业模式和业态变革。(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武汉新港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2.加快推进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城市建设。(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各区人民政府)


3.加大对“数字经济”行业发展的政策支持,推动我市以“数字经济”为首的高技术行业增速提档,大力延伸、补全、拓展完整产业链,构建联动发展的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4.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区人民政府)


5.加快服务业与农业、服务业内部融合,以深度融合开辟全新路径,促进我市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各区人民政府)


(三)发挥资源优势,助推创新成果产业化


1.充分发挥武汉区位、科教人才资源优势,争创综合性国家产业创新中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切实推进光电国家研究中心、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数字化设计与制造创新中心、先进存储产业创新中心建设。(牵头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3.大力支持和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4.分级构建覆盖国家、省、市的先进制造业创新中心体系,打造以协同创新、系统创新为特征的技术策源地。(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5.利用武汉科教人才优势,深化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依托全市各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加快创新研发成果转化。以“高校科研成果转化工程”为抓手,推进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战略合作,大幅提升在汉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率。(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四)完善政策环境,加强考核评价体系建设


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切入点,高标准建设现代产业园和科创小微企业园,依托“新两园”星级评价,从产业生态、技术运用、要素集聚、环境打造等维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推动提高投入产出效率,把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内涵转化为可考核可复制的工作流程和客观标准,打造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平台。(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各区人民政府)


三、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3月底之前)。研究制订1号议案办理工作方案,成立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市1号议案办理工作动员部署会,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各责任单位制订具体办理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明确时限要求。


(二)办理落实阶段(2019年4—10月)。各责任单位根据本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办理工作。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适时听取各责任单位1号议案办理情况,研究协调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邀请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和市人大代表检查1号议案办理工作情况。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以及市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工作举措,推动办理工作落实。


(三)检查汇报阶段(2019年11—12月)。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带队检查1号议案办理工作情况,征求市人大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情况,听取市人大代表对1号议案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对市人大代表反馈意见建议认真研究落实。形成全市1号议案办理工作总结,呈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接受市人大常委会满意度测评。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任副组长的1号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附后),加强对1号议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发展改革委办公,负责1号议案办理的组织联络、协调推进、检查督办和情况通报工作。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总体部署,组建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量化的、可完成的、可考核的指标,研究出台相关支持政策,探索若干可复制可推广的制造业和服务业深度融合的产业园区和企业案例,并于2019年3月底之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完善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合作,建立沟通协商机制,牵头单位要勇于担当,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半年检查、全年总结,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1名处级干部为联络员,做好1号议案办理过程中的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


 


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1号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胡亚波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陈红辉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许甫林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员:熊战勋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祝方东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胡军  市科技局副局长


张明武  市民政局副局长


夏伟  市财政局副局长


徐良俊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周强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荣先国  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任宪友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王长青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朱建国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文波  市商务局副局长


李劲松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郑云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曾华平  市国资委副主任


肖强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左汉明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魏森  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副巡视员


陈林祥  市体育局副局长


应小莉  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冯立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总工程师


李林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汉南区人民政府)副主任(副区长)


肖国华  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副主任(副区长)


张雄  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


赵弢  武汉新港管委会副主任


叶晓飞  江岸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张劲江  汉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喻长兴  硚口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李艳明  汉阳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王继德  武昌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涂平晖  青山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李东辉  洪山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黄厚光  蔡甸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朱俊华  江夏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周少敏  黄陂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王振  新洲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附件:武政办[2019]29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1号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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