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办〔2019〕25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协第十三届三次会议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2-16 04:20:44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协第十三届三次会议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19〕2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政协第十三届三次会议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3月20日


 


市政协第十三届三次会议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市政协第十三届三次会议《关于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案》(以下称1号建议案)的办理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优化营商环境。以争创全国政务服务最优和营商环境最好城市为目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优化审批事项和审批环节,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实现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工业项目施工许可压减至50个工作日以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压减至90个工作日以内。


(二)着力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组建总规模100亿元工业发展投资基金、100亿元上市公司纾困基金、100亿元政策性融资担保平台,重点对成长性好的民营制造业企业以及“单项冠军”“隐形冠军”“瞪羚企业”给予支持。


(三)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实施金融支持小微企业“万企千亿”3年行动计划,统筹建设不少于1万家的小微企业名单库。实施民营企业壮大工程,对首次“小进规”企业给予奖励,扩大“四上”企业总量规模,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0家。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落地


1.调整市突破性发展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一步明确、细化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加强部门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制订工作措施,推动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各项政策意见落地生效。(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建设服务企业“直通车”平台。以现有公共服务平台为基础,建立一站式惠企政策网上互动平台,实时归集各部门惠企政策,提高惠企政策知晓度,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系统性政策指导。建立快捷企业服务通道,收集企业反映诉求和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并反馈企业。(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二)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1.大力提高民营企业投资便利化水平。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深化执照分离改革,大力推进多证合一,照后减证。深化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审批流程,继续推行投资项目承诺制、容缺审批、先建后验。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持续整治“红顶中介”。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以更大力度降低企业税费、融资、物流、用工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加强政府、企业双向诚信体系建设,切实履行政企间依法签订的经营合同,依法清理兑现政府和国企拖欠民企债务,健全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2.加大政府引导基金的投入。放大工业发展投资基金效能,主要聚焦我市重点支持的光电子信息、新一代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等领域,带动更多的资金、更好的项目落户。鼓励、引导、支持民间投资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建立民营资本投资重点领域项目库,规范有序推广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引导、支持民间投资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用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营造政府采购公平环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3.建立营商环境评估机制。引入国家级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对各区和各部门营商环境重要指标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纳入绩效考核目标体系,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4.实施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工程。重点扶持一批信息技术、生命健康、智能制造等重点领域龙头民营企业,加大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推广支持力度,提升其竞争力和品牌知名度。深化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对接工程,促进民营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设立研发中心,落实企业研发投入补贴和加计扣除政策,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三)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精准服务民营企业


1.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深入推进“市领导联系百家民营企业”和“千名局级干部联系服务千家企业”“万名处(科)级干部联系服务万家小微企业”活动,做到有事随时到,提高工作实效。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消除政企交往后顾之忧。(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配合单位: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2.建立政府重大涉企经济决策主动问计企业家的常态机制。邀请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产业规划的研究制定,提高政策精准度;建立统一协调、高效运作的民营企业投诉平台和维权工作体系。对龙头民营企业实施“一企一策”,提供精准服务。完善民营企业经营信息直报系统和统计体系,分类指导、重点支持有市场、有技术、有前景、有竞争力的民营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真诚解决民营企业发展难题,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1.支持帮助民营企业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提高企业治理能力。充分发挥武汉科教优势,为民营企业提供技术咨询、管理培训等智力服务,宣讲民营经济政策、法规,引导民营企业家更新发展理念,树立和弘扬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文化精神,坚定争强争先的必胜信念,提高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和借助政策促进企业发展的能力。(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工商联)


2.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严厉打击侵权行为,加大产权保护力度,维护民营企业产权利益。(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商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3.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导商业银行增加民营企业专项信贷配资规模,引导金融机构发展壮大普惠金融,更大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整合相关资源搭建金融服务综合平台,让融资产品或者服务与企业融资需求线上对接,提升融资的精准性,有效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


三、工作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9年3月下旬)。研究制订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方案,成立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专题部署会,分解任务、明确分工、压实责任。


(二)工作办理阶段(2019年4—7月)。各责任单位根据工作方案,认真开展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适时邀请市政协委员视察办理工作,听取意见。7月下旬,各责任单位报送1号建议案上半年办理工作小结。


(三)工作检查阶段(2019年8—10月)。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带队检查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情况。市政协有关领导同志及委员调研检查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情况。


(四)工作总结阶段(2019年11—12月)。各责任单位形成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年度总结,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形成全市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书面总结材料,邀请市政协领导同志及委员视察并接受满意度测评。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任副组长的市政协第十三届三次会议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协调推进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负责1号建议案的各项具体办理工作。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处级干部为联络员。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总体部署和责任分工,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协调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及时通报1号建议案办理进展情况,研究解决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责任单位要结合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开展大调研,了解民营企业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努力协调解决。建立信息报送、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定期向市政协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合作,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各责任单位要勇于担当、配合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确保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的落实。


 


市政协第十三届三次会议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胡亚波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陈红辉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党蓁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成员:何建新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耿洪山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


邹耘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朱建寰  市绩效考评办副主任


喻思源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刘立新  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局长


熊波  市公安局副局长


徐昌华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胡军  市科技局副局长


张红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夏伟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成仁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周强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向晖  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贺敏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朱建国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翟玉峰  市商务局副局长


曾华平  市国资委副主任


罗彬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蒋于  市统计局副局长


陶宏斌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黄罗俊  市税务局副局长


陈卫宁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进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珍秀  市工商联副主席


向圣俊  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副主任





附件:武政办[2019]25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协第十三届三次会议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77586.html

本文关键词: 武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