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办〔2018〕96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农业科技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2-16 04:47:34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农业科技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武政办〔2018〕9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武汉市农业科技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8—202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8月6日




武汉市农业科技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农业科技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转型升级的支撑作用,促进“三乡工程”(市民下乡、能人回乡、企业兴乡)拓面提质,推动“三农”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方位整合全市农业科技资源,充分发挥市农业科技创新联盟作用,支持市农业科技创新专项持续实施,积极推进市现代都市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加强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技术研发,提升武汉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自2018年起,用3年时间,集成推广100项农业实用技术,引进培养100名农业创新创业优秀人才,培育壮大100家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建立完善100个农业科技服务平台,到2020年,我市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72.5%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集成推广100项农业实用技术。组织在汉科研院校、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机构、农业龙头企业,围绕农业主导产业升级发展需求与产业扶贫需求,在设施蔬菜、水生蔬菜、生态渔业、绿色畜牧以及优质粮油、林果花卉、食用菌等主导产业链中集成组装和推广应用100项农业实用技术。在市级都市田园综合体内建设4个农业科技综合示范亮点区块,集成示范先进实用技术。在全市各类涉农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派600名科技特派员,推广应用农业实用技术。(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科技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农科院,各新城区人民政府)


(二)引进培养100名农业创新创业优秀人才。从“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计划”“百万校友资智回汉工程”引进留住的优秀大学生与校友,以及留学归国人员、科技人员、回乡创业和扶贫创业的企业家、回乡能人等群体中,遴选30名农业创新型优秀人才,资助其开展面向生产及服务产业的农业技术研发活动;遴选20名农业创业型优秀人才,资助其开展现代农业和乡村新业态创业活动。强化对参与扶贫和在区、街道(乡镇)工作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并遴选50名应用型优秀人才,资助其长期扎根基层,解决农业生产中技术问题。(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招才局、市外办〈市外国专家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农科院,各新城区人民政府)


(三)培育壮大100家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支持农业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围绕“武汉·中国种都”建设,引进和培育“育繁推一体化”种业创新型企业;建设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动态基础数据库,加大对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小巨人”企业的政策和项目支持力度;鼓励各区、各部门组织科技机构及专家积极与企业结对,开展实用生产技术咨询、指导、培训、科研合作以及技术难点攻关,增强定向农业科技研发和孵化能力,加强专利、标准的创造运用。培育壮大现代都市农业领域高新技术企业100家以上,充分发挥其技术辐射作用,提升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技术水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委、市园林和林业局,市农科院,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新城区人民政府)。


(四)建立完善100个农业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完善20个院士专家工作站、20个现代都市农业产业技术示范基地、40个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等农业科技服务平台,为广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用农业科技成果提供支撑和服务。建设完善10个农民技术技能培训基地,实现农民培训有场所、有设备、有经费,培训服务内容高质量,并优先安排农村贫困户参加培训。建设完善10个农业创业孵化平台,服务和支持大学生、农民工、退役士兵、科技人员、留学归国人员等各类人员开展农业科技创业活动。建设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智慧平台,与电话、微信、微博等互联互通,组织安排专家进行在线技术指导和远程诊断,汇集发布国内外先进农业技术成果信息,形成功能全面、形式多样、便于农民接受的立体网络平台。(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科技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科协,市农科院,各新城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农委和市农科院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农业科技提升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委办公,负责统筹、协调农业科技提升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指导和监督各项工作,每年对农业科技提升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各有关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农业科技提升工程各项工作任务得以落实。


(二)强化政策保障。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园林和林业、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在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清单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合理安排资金,确保农业科技提升工程顺利实施。建立健全市级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服务人员在岗兼职、离岗创业、返岗任职等长效机制;探索设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流动岗,支持农业科研教学人员在企事业单位和涉农经济组织之间以兼职、合作、交流等形式合理流动;支持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人员通过技术承包、技术入股等增值服务合理取得薪酬。


(三)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农业科技提升工程的重要内容、工作进展和成效,大力宣传农业科技提升工程行动中涌现的优秀科技人员、创业能人、科技企业、基层农业技术服务人员、新型职业农民等先进典型,营造加快推进农业科技提升工程的良好氛围。





附件:武政办[2018]96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农业科技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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