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2019〕9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部分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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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部分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武政〔2019〕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我市83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予以公布。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和原则,认真落实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管控要求,切实承担文物保护职责,确保文物安全。


 


武汉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9日


 


部分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1.平和打包厂旧址(武汉市江岸区青岛路10—12号)


保护范围:平和打包厂旧址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旧址外墙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2米,西南面向外延伸至青岛路北侧规划道路红线,西北面向外延伸至鄱阳街东侧规划道路红线,东北面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四至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6米至洞庭街规划道路中线,西南面向外延伸6米至青岛路规划道路中线,西北面向外延伸6米至鄱阳街规划道路中线,东北面向外延伸110米至天津路规划道路中线。


2.东方汇理银行汉口分行旧址(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171号)


保护范围:东方汇理银行汉口分行旧址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旧址外墙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10米至沿江大道西侧规划道路红线,西南面向外延伸3米至车站路北侧规划道路红线,西北、东北面各向外延伸12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20米至沿江大道规划道路中线,西南面向外延伸7.5米至车站路规划道路中线,西北面向外延伸20米,东北面与保护范围边界重合。


3.立兴洋行汉口分行旧址(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183号)


保护范围:立兴洋行汉口分行旧址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旧址外墙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6米至沿江大道西侧规划道路红线,西南面向外延伸5米至围墙,西北面向外延伸7米,东北面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20米至沿江规划道路中线,西南、西北、东北面各向外延伸10米。


4.保安洋行旧址(武汉市江岸区青岛路8号)


保护范围:保安洋行旧址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旧址外墙为界,东南、东北面各向外延伸10米,西南面向外延伸3米至青岛路北侧规划道路红线,西北面向外延伸2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东南、东北面各向外延伸20米,西南面向外延伸6米至青岛路规划道路中线,西北面向外延伸5米至洞庭街规划道路中线。


5.珞珈山街住宅区(武汉市江岸区珞珈山街1—46号)


保护范围:珞珈山街住宅区旧址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旧址外墙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至相邻建筑外墙线,西南面向外延伸至兰陵路北侧规划道路红线,西北面向外延伸10米,东北面向外延伸至黎黄陂路南侧规划道路红线。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29米至鄱阳街规划道路中线,西南面向外延伸7.5米至兰陵路规划道路中线,西北面向外延伸78米至胜利街规划道路中线,东北面向外延伸8米至黎黄陂路规划道路中线。


6.汉口碉堡群


(1)汉口碉堡群01(武汉市江岸区轨道交通一号线头道街站附近)


保护范围:汉口碉堡群旧址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碉堡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2)汉口碉堡群02(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大道武汉晚报社附近)


保护范围:汉口碉堡群旧址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碉堡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东南面与保护范围相切至街头绿地东侧围墙线,西南面向外延伸39米,西北面向外延伸34米至建设大道规划道路中线,东北面向外延伸10米。


(3)汉口碉堡群03(武汉市江岸区张公堤附近)


保护范围:汉口碉堡群旧址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碉堡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7.汉口华商总会旧址(武汉市江岸区江汉二路157号)


保护范围:汉口华商总会旧址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旧址外墙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6米至江汉路西侧规划道路红线,西南面向外延伸1米至汇通路北侧规划道路红线,西北面向外延伸48米至吉庆街东侧规划道路红线,东北面向外延伸至相邻建筑外墙线。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10米至江汉路规划道路中线,西南面向外延伸7米至汇通路规划道路中线,西北面向外延伸8米至吉庆街规划道路中线,东北面向外延伸6米至崇善路规划道路中线。


8.汉口俄租界巡捕房旧址(武汉市江岸区黎黄陂路8号)


保护范围:汉口俄租界巡捕房旧址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旧址外墙为界,东南、东北面各向外延伸10米,西南面向外延伸至黎黄陂路北侧规划道路红线,西北面向外延伸至洞庭街规划道路中线。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东南、东北面各向外延伸30米,西南面向外延伸7.5米至黎黄陂路规划道路中线,西北面与保护范围边界重合。


9.武汉剧院(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1012号)


保护范围:武汉剧院旧址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旧址外墙为界,东南、西南、东北面各向外延伸20米,西北面向外延伸50米至解放大道东侧规划道路红线。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36米至京汉大道规划道路中线,西北面向外延伸30米至解放大道规划道路中线,西南、东北面各向外延伸30米。


10.武汉卫戍司令部军法处旧址(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99号)


保护范围:武汉卫戍司令部军法处旧址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旧址外墙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10米,西南面向外延伸2米至保成路北侧规划道路红线,西北面向外延伸2米,东北面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东南、东北面各向外延伸20米,西南面向外延伸7.5米至保成路规划道路中线,西北面向外延伸5米至铭新街道路规划中线。


11.汉口璇宫饭店(武汉市江汉区江汉一路57号)


保护范围:汉口璇宫饭店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饭店外墙为界,东南、东北面各向外延伸2米,西南、西北面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5米至江汉一路规划道路中线,西南、西北面各向外延伸20米,东北面向外延伸8米至江汉路规划道路中线。


12.宁波会馆旧址(武汉市江汉区前进五路111号)


保护范围:宁波会馆旧址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会馆旧址外墙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20米,西南面向外延伸107米,西北面向外延伸51米,东北面向外延伸2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45米,西南面向外延伸36米至前进四路北侧规划道路红线,西北面向外延伸至自治街规划道路中线,东北面向外延伸3米至前进五路规划道路中线。


13.江苏会馆旧址(武汉市江汉区前进五路115号)


保护范围:江苏会馆旧址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会馆旧址外墙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48米,西南面向外延伸88米,西北、东北面向外延伸2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45米,西南面向外延伸36米至前进四路北侧规划道路红线,西北面向外延伸至自治街规划道路中线,东北面向外延伸3米至前进五路规划道路中线。


14.汉口中山公园近代园林建筑(武汉市江汉区解放大道中山公园内)


保护范围:汉口中山公园近代园林建筑旧址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近代园林建筑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至中山公园外侧围墙线。


15.圣约瑟女子中学旧址(武汉市江汉区自治街241号)


保护范围:圣约瑟女子中学旧址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中学旧址外墙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54米,西南面向外延伸10米,西北面向外延伸8米,东北面向外延伸69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45米,西南面向外延伸36米至前进四路北侧规划道路红线,西北面向外延伸至自治街规划道路中线,东北面向外延伸3米至前进五路规划道路中线。


16.汉口义勇消防联合会旧址(武汉市硚口区安徽街5号)


保护范围:汉口义勇消防联合会旧址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旧址外墙为界,西面向外延伸3米至规划道路红线,南面向外延伸13米至规划道路红线,东、北面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西面向外延伸10米至规划道路中线,南面向外延伸15米至规划道路中线,东、北面各向外延伸20米。


17.天主教圣母会旧址(武汉市硚口区宝丰路28号)


保护范围:天主教圣母会旧址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圣母会旧址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南、西、北面各向外延伸20米,东面向外延伸至现状道路南侧边线及宝丰二路西侧规划道路红线。


18.福新面粉五厂旧址(武汉市硚口区铁桥北村河边)


保护范围:福新面粉五厂旧址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厂房旧址外墙为界,东、北面各向外延伸20米,南面向外延伸19米至沿河大道北侧规划道路红线,西面向外延伸3米规划道路中线。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东、北面各向外延伸20米,南面延伸15米至沿河大道规划道路中线,西面与保护范围边界重合。


19.武汉轻型汽车厂办公楼(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五路17号)


保护范围:武汉轻型汽车厂办公楼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办公楼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东、西、北面各向外延伸20米,南面向外延伸31米至古田五路北侧道路红线。


20.药帮一巷石板路(武汉市硚口区新安街药帮一巷)


保护范围:药帮一巷石板路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石板路边缘及相邻不可移动文物、历史保护建筑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东面向外延伸27米至宝庆街西侧规划道路红线,南面向外延伸20米,西面向外延伸36米至全新街东侧规划道路红线,北面向外延伸至北侧规划道路红线。


21.汉阳铁厂矿砂码头旧址(武汉市汉阳区洗马长街北段江边)


保护范围:汉阳铁厂矿砂码头旧址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码头旧址边沿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22.汉钢转炉车间(武汉市汉阳区洗马长街北段江边)


保护范围:汉钢转炉车间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车间旧址外墙为界,西北、东北面各向外延伸20米,西南、东南面各向外延伸至规划道路红线。


建设控制地带:整体控制汉阳钢铁厂厂区,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西北面向外延伸53米至规划道路中线,东北面向外延伸247米至琴台大道中线,西南面向外延伸至规划道路中线及京汉铁路边线,东南面向外延伸至江城大道道路中线。


23.鲁肃墓(武汉市汉阳区龟山东侧)


保护范围:鲁肃墓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墓台外沿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东面向外延伸39米,南面向外延伸35米至龟山南路北侧规划道路,西面向外延伸35米,北面向外延伸84米。


24.祢衡墓(武汉市汉阳区龟山南麓)


保护范围:祢衡墓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墓台边沿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25.汉阳永丰闸(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三眼桥)


保护范围:汉阳永丰闸旧址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桥体四周边沿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东南、西北面各向外延伸30米,东北、西南面各向外延伸20米。


26.凤凰山摩崖(武汉市汉阳区建桥街道办事处梅岩村58号)


保护范围:凤凰山摩崖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摩崖外边沿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东、西面各向外延伸40米,北面向外延伸20米,南面向外延伸至北侧规划道路红线。


27.武重老厂门(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


保护范围:武重老厂门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厂门边沿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40米,西南面向外延伸7米至北侧规划道路红线,西北面向外延伸59米至中北路东侧规划道路红线,东北面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西北面与保护范围边界重合,东南面向外延伸31米至东侧规划道路红线,西南面向外延伸10米至规划道路中线,东北面向外延伸20米。


28.武昌蛇山烈士祠(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蛇山南麓)


保护范围:武昌蛇山烈士祠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烈士祠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东、西面各向外延伸20米,南面向外延伸54米至武珞路北侧规划道路红线,北面向外延伸30米。


29.武昌花园山牧师公寓(武汉市武昌区花园山山脚)


保护范围:武昌花园山牧师公寓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公寓外墙为界,南、西、东面各向外延伸10米,北面向外延伸21米至昙华林路南侧规划道路红线。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东面向外延伸33米至西侧胭脂路规划道路中线,南、西面各向外延伸30米,北面向外延伸10米至昙华林路规划道路中线。


30.武昌路隧道(武汉市武昌区蛇山武昌路)


保护范围:武昌路隧道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隧道外边沿为界,东、西面各向外延伸20米,南、北面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东、西面各向外延伸30米,南、北面各向外延伸10米。


31.南湖飞机场指挥中心旧址(武汉市武昌区南湖街宝安花园小区)


保护范围:南湖飞机场指挥中心旧址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旧址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32.武昌徐荣廷公馆(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6号)


保护范围:武昌徐荣廷公馆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公馆外墙为界,东、南、西面各向外延伸10米,北面向外延伸2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东、南面各向外延伸20米,西面向外延伸32米,北面向外延伸至民主路规划道路中线。


33.武昌黎元洪公馆(武汉市武昌区胭脂路胭脂坪)


保护范围:武昌黎元洪公馆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公馆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东、北面各向外延伸20米,南面向外延伸43米至民主路规划道路中线,西面向外延伸31米至胭脂路东侧规划道路红线。


34.卢立群旧居(武汉市武昌区蛇山首义公园)


保护范围:卢立群旧居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卢立群旧居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35.霸王井(武汉市武昌区紫阳湖公园)


保护范围:霸王井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井体外边沿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36.武汉体院羽毛球馆、排球馆、教学楼(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461号武汉体院内)


保护范围:武汉体院羽毛球馆、排球馆、教学楼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羽毛球馆、排球馆和教学楼实行联体保护。四至:以羽毛球馆、排球馆和教学楼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37.魏宸组墓(武汉市洪山区建设乡崇阳村魏家湾)


保护范围:魏宸组墓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墓体外边沿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38.青山桃园古井(武汉市青山区青山镇街桃园村)


保护范围:青山桃园古井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井体外边沿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39.行吟阁(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听涛景区)


保护范围:行吟阁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行吟阁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5米,南面局部向外延伸44米至外围道路边线。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至所在岛屿水岸线。


40.白浒山炮台(武汉市东湖高新区花山镇白流行村)


本体:沿白浒山山脊线遗存的数处炮台遗迹、炮台南侧壕沟及周围一定范围组成的区域。


保护范围:白浒山炮台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文物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至白浒山山腰线。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北面向外延伸至规划道路中线,西、南、东面向外延伸至白浒山山脚线。


41.中国抗日空军烈士墓(武汉市东湖高新区九峰名人文化公园)


保护范围:中国抗日空军烈士墓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墓体外边沿为界,北面向外延伸至南侧道路红线,西、南、东面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北面向外延伸7米至北侧道路红线,西、南、东面各向外延伸10米。


42.张桥遗址(武汉市东湖高新区流芳街道办事处龙泉社区红旗村张桥湾的西部一台地上)


保护范围:张桥遗址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遗址台地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43.王景湾墓群(武汉市东湖高新区豹澥镇新光村王景湾南部约八十米处岗地上)


保护范围:王景湾墓群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墓群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44.十一勇士墓(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荆街南丰村)


保护范围:十一勇士墓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墓园围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45.柏泉天主教堂(武汉市东西湖区柏农场刘家咀)


保护范围:柏泉天主教堂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教堂外墙为界,北面向外延伸22—28米至现状道路,西面向外延8—26米至外围围墙线,南面向外延伸9米至外围围墙线,东面向外延伸6—20米至外围围墙线。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46.蔡济民故居(武汉市黄陂区蔡榨镇蔡官田村蔡官田湾)


保护范围:蔡济民故居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故居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东、北、南面各向外延伸20米,西面延伸25米至道路边线。


47.前川中学教学楼旧址(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大南街190号)


保护范围:前川中学教学楼旧址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旧址外墙为界,东面向外延伸12米至东侧建筑外墙线,南、北面各向外延伸10米,西面向外延伸8米至大南街东侧道路红线。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南、北面各向外延伸20米,西面向外延伸10米至大南街道路中线,东面向外延伸28米。


48.圣庙(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前川大道216号)


保护范围:圣庙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圣庙外墙为界,南、北面各向外延伸20米,东、西面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北面向外延伸20米,东面向外延伸30米,南面向外延伸19米至前川大道北侧道路红线,西面向外延伸24米至大南街东侧道路红线。


49.曾家大湾祠堂(武汉市黄陂区蔡榨镇桃园店村曾家大湾)


保护范围:曾家大湾祠堂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祠堂围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50.张西湾遗址(武汉市黄陂区祁家湾街道办事处建安村委会张西湾)


保护范围:张西湾遗址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遗址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51.五龙台遗址(武汉市黄陂区横店街道办事处迎群村委会吴胜周湾西南部200米)


保护范围:五龙台遗址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台地边缘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5米。


52.马寨城遗址(武汉市黄陂区王家河街道办事处刘桥村委会吴正口塆北约100米)


保护范围:马寨城遗址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台地边缘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53.夫子台遗址(武汉市黄陂区长轩岭街道办事处仙河店村仙河店南342米)


保护范围:夫子台遗址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遗址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54.正源中学旧址(武汉市新洲区仓埠街南下正街新洲二中校内)


保护范围:正源中学旧址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旧址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55.五峰岗渡槽(武汉市新洲区仓埠街五峰岗村五峰岗湾)


保护范围:伍峰岗渡槽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渡槽外边沿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56.叶家里渡槽(武汉市新洲区潘塘街熊店村叶家里湾)


保护范围:叶家里渡槽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渡槽外边沿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57.石骨山人民公社办公楼(武汉市新洲区凤凰镇石骨山村左田岗)


保护范围:石骨山人民公社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石骨山人民公社建筑外墙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58.沈家大湾石桥(武汉市新洲区仓埠街金岗村沈家大湾)


保护范围:沈家大湾石桥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桥体外沿为界,东南、西北面各向外延伸20米,西南、东北面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东南、西北面各向外延伸40米,西南、东北面各向外延伸20米。


59.张公桥(武汉市新洲区凤凰镇郑元村王家墩湾)


保护范围:张公桥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桥体外边沿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西北、东南面各向外延伸20米,西南、东北面各向外延伸40米。


60.得云观塔(武汉市新洲区旧街村大河冲得云观)


保护范围:得云观塔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塔边沿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61.窑墩遗址(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道刘集社区新港村过贤埠湾北300米处土墩)


保护范围:窑墩遗址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遗址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西、南、北三面各向外延伸30米,东面向外延伸至现状水面。


62.六斗丘遗址(武汉市新洲区仓埠街道冯集村冯家集湾东侧600米处)


保护范围:六斗丘遗址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遗址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63.青蛙墩遗址(武汉市新洲区三店街道办事处李畈村河头湾北300米一台地上)


保护范围:青蛙墩遗址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青蛙墩遗址台地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40米。


64.狮子岩遗址(武汉市新洲区旧街街道狮办事处子岩村狮子岩山顶)


保护范围:狮子岩遗址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遗址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65.刀楼寨遗址(武汉市新洲区旧街街楼寨村刀楼寨山顶。)


保护范围:刀楼寨遗址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遗址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4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40米。


66.城楼寨遗址(武汉市新洲区旧街街道姚家河村城楼寨山顶上)


保护范围:城楼寨遗址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遗址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67.普安堂遗址(武汉市新洲区旧街街团上村普安堂寨山顶)


保护范围:普安堂遗址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遗址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68.杨家湾窑址(武汉市新洲区辛冲镇杨铺村杨家湾)


保护范围:杨家湾窑址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窑址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东、南、西面各向外延伸50米,北面向外延伸107米至规划道路边线。


69.王瓦湾墓群(武汉市新洲区李集街新屋村王瓦湾中岗地)


保护范围:王瓦湾墓群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墓群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70.咀阜村墓群(武汉市新洲区汪集街咀阜村委会东南一带)


保护范围:咀阜村墓群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墓群岗地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71.坞峰岗墓群(武汉市新洲区李集街新屋村东南100米处岗地上)


保护范围:坞峰岗墓群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墓群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72.山善湾墓群(武汉市新洲区李集街李镇村山善湾北岗地上)


保护范围:山善湾墓群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墓群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73.红山咀墓群(武汉市新洲区三店街道华岳村华岳湾西北岗地上)


保护范围:红山咀墓群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墓群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74.辛冲墓群


辛冲墓群由洪家大岗湾区、东城区、万家大塘区、巴铺区、单岗林场区等5个区构成。


(1)辛冲墓群—洪家大岗湾区(武汉市新洲区辛冲镇洪岗村洪家大岗东北侧岗地)


保护范围:辛冲墓群—洪家大岗湾区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墓群岗地为界,东、西、南面各向外延伸20米,北面向外延伸至规划道路边界。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东、南、西面各自向外延伸20米,北面向外延伸35米至规划道路边线。


(2)辛冲墓群—东城区(武汉市新洲区辛冲镇东城社区北侧岗地上)


保护范围:辛冲墓群—东城区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墓群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3)辛冲墓群—万家大塘区(武汉市新洲区辛冲镇东城社区北侧岗地上)


保护范围:辛冲墓群—万家大塘区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墓群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4)辛冲墓群—巴铺区(武汉市新洲区辛冲镇巴铺村邓家咀北50米岗地上)


保护范围:辛冲墓群—巴铺区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墓群本体为界,东、北、南三面各向外延伸20米,西面向外延伸30米至规划道路中线。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东、北、南三面各向外延伸30米,西面向外延伸20米至规划道路西侧边线。


(5)辛冲墓群—单岗林场区(武汉市新洲区辛冲镇单岗村林场的一片岗地上)


保护范围:辛冲墓群—单岗林场区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墓群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75.邾城墓群


邾城墓群由梅店后岗区、李家塘胜区、洪家山区、骆畈区、朱井塘湾区、肖罗汉湾区、南岗区、红峰村区等19个区构成。


(1)邾城墓群—梅店后岗区(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梅店村梅店湾后岗地上)


保护范围:邾城墓群—梅店后岗区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墓群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2)邾城墓群—李家塘胜区(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梅店村梅店湾后岗地上)


保护范围:邾城墓群—李家塘胜区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墓群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3)邾城墓群—洪家山区(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骆畈村洪家山岗地上)


保护范围:邾城墓群—洪家山区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墓群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4)邾城墓群—骆畈区(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道办事处骆畈村梓木湾东侧岗地上)


保护范围:邾城墓群—骆畈区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南北面以墓群本体为界,东面以水塘为界,西面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5)邾城墓群—朱井塘湾区(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道办事处骆畈村朱井塘南北岗地上)


保护范围:邾城墓群—朱井塘湾区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墓群本体为界,北、西、东面各向外延伸30米,南面与本体线重合。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6)邾城墓群—肖罗汉湾区(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道办事处巴山村肖罗汉湾西侧200米岗地上)


保护范围:邾城墓群—肖罗汉湾区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墓群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面各向外延伸30米。


(7)邾城墓群—南岗区(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道巴山村肖罗汉湾南侧岗地上)


保护范围:邾城墓群—南岗区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墓群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8)邾城墓群—红峰村区(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红峰村村部东侧两岗地上)


保护范围:邾城墓群—红峰村区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墓群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9)邾城墓群—廖家大湾区(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红峰村廖家大湾东南100米处三个土墩上)


保护范围:邾城墓群—廖家大湾区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墓群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10)邾城墓群—程姚湾区(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红峰村程姚湾东南两岗地上)


保护范围:邾城墓群—程姚湾区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墓群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11)邾城墓群—城东区(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道办事处城东村博物馆东侧岗地上)


保护范围:邾城墓群—城东区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墓群本体为界,北、西、东面各向外延伸20米,南面与本体线重合。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北、西、东面各向外延伸20米,南面向外延伸40米。


(12)邾城墓群—华家东湾区(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城东村华家东湾东南侧岗地上)


保护范围:邾城墓群—华家东湾区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墓群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13)邾城墓群—夏家塘胜湾区(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城东村夏家塘胜湾南侧岗地上)


保护范围:邾城墓群—夏家塘胜湾区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墓群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14)邾城墓群—章兴大湾区(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道办事处章兴村大湾后岗)


保护范围:邾城墓群—章兴大湾区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墓群的保护带实行三个墓墩的连体控制,相邻墓墩之间均为保护带范围。四至:以墓群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15)邾城墓群—老殡仪馆区(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向东村汪雀咀湾东北200米处一岗地上)


保护范围:邾城墓群—老殡仪馆区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墓群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16)邾城墓群—漆家山区(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向东村吴桂山湾东侧100米处漆家山岗上)


保护范围:邾城墓群—漆家山区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墓群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60米。


(17)邾城墓群—凤凰墩区(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城南村墩上湾内一高墩)


保护范围:邾城墓群—凤凰墩区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墓群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18)邾城墓群—吴桂山区(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向东村龙腾大道南侧100米两土墩上)


保护范围:邾城墓群—吴桂山区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墓群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19)邾城墓群—肖家洼区(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道向东村肖家洼湾东南岗地上)


保护范围:邾城墓群—肖家洼区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墓群本体为界,北面与墓群本体重合,东、西、南三面向外等距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北面与墓群本体、保护线重合,东、西、南面向外等距延伸30米。


76.胡咀村墓群(由胡家咀三组区、胡家区、张家咀湾区构成)


(1)胡咀村墓群—胡家咀三组区(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胡咀村胡家咀(三组)北500米高岗台地上)


保护范围:胡咀村墓群—胡家咀三组区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墓群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5米。


建设控制地带:南面与胡家墓群建设控制地带相连,相邻墓墩之间均为建设控制地带范围。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2)胡咀村墓群—胡家区(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道胡咀村胡家咀湾北50米处岗地上)


保护范围:胡咀村墓群—胡家区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墓群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5米。


建设控制地带:北面与胡家咀三组墓群建设控制地带相连,相邻墓墩之间均为建设控制地带范围。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3)胡咀村墓群—张家咀湾区(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胡咀村张家咀湾东西岗地上)


保护范围:胡咀村墓群—张家咀湾区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墓群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5米。


建设控制地带:墓墩的建设控制地带实行连体保护,相邻两个墓墩之间均为建设控制地带范围。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77.陈昌浩旧居(武汉市蔡甸区爹山街长新村一组代家庄6号)


保护范围:陈昌浩旧居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旧居外墙为界,西、东、北面各向外延伸10米,南面向外延伸15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78.孙家渡同善桥(武汉市蔡甸区永安街道向集村孙家渡)


保护范围:孙家渡同善桥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桥体外沿为界,东、西面各向外延伸至桥身外20米,南、北面各向外延伸至引桥端点外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东、西面各向外延伸40米,南北面各向外延伸20米。


79.狮子山三眼桥(武汉市江夏区五里街李家店村)


保护范围:狮子山三眼桥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桥体外沿为界,东南西、北面各向外延伸20米,西南、东北面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30米。


80.路边高遗址(武汉市江夏区山坡乡河垴社区向阳村一组路边高湾东部约300米处台地上)


保护范围:路边高遗址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遗址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81.新屋李铸造遗址(武汉市江夏区山坡乡建国村新屋李湾东南部约200处美山南坡地带)


保护范围:新屋李铸造遗址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遗址本体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遗址Ⅰ区、Ⅱ区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82.丁家咀战国墓群(武汉市江夏区山坡乡光星村丁家咀湾北部丁家垴岗地的南坡)


保护范围:丁家咀战国墓群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墓群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各向外延伸20米。


83.林祥谦烈士就义处(武汉市江岸区二七街道办事处支农居委会江岸车站内)


保护范围:林祥谦烈士就义处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本体外墙为界,东北、西北、西南面向外延伸6米,东南面向外延伸6—1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四至为界,西北、东南面向外延伸20米,东北面向外延伸15米至规划道路红线,西南面向外延伸16米至头道街规划道路红线。





附件:武政[2019]9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部分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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