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2018〕52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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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政〔2018〕5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现将《武汉市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30日


 


武汉市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同意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国函〔2018〕79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武汉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在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开放路径、促进机制、政策体系、监管制度、发展模式等方面先行先试,实现全市服务进出口总额、服务出口额年均增长10%以上,服务贸易占对外贸易的比重逐步提高,“武汉服务”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切实发挥市服务贸易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政策协调、实施推动、信息共享和政策保障。深化市级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先行示范区建设,完善区级服务贸易管理机制。全面建立服务贸易发展评价与考核机制,制定实施服务贸易发展考核办法,将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纳入市级重点督查事项。(责任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商务局,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管委会,下同〉)


(二)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认真落实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各项开放便利举措,推动金融、电信、旅行、专业服务等重点领域开放发展。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北京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开放经验。认真执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第18号),有序推进服务业领域对外开放。鼓励新兴服务业双向发展。加强风险防控管理,健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探索建立服务领域开放风险预警机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工作局、市旅游委、市公安局、市城乡建设委等)


(三)进一步培育服务贸易市场主体。加快服务业创新升级发展,强化服务贸易发展的产业支撑。实施服务贸易龙头企业培育计划,打造一批主业突出、竞争力强、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服务贸易市场主体。实施服务贸易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健全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一批中小微服务贸易企业创新创业集群。加强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资源整合与统筹利用,建成若干公共服务能力强、覆盖范围广的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创新金融服务举措,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创新适应服务贸易特点的金融服务和产品,为“轻资产”服务贸易企业提供融资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工作局等)


(四)进一步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模式。支持各区(含开发区,下同)优化产业布局,推动服务贸易集聚发展、特色发展,打造若干特色鲜明的服务贸易特色园区。依托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以下简称武汉片区)、综合保税区、开发区,规划建设一批特色服务出口基地,积极发展融资租赁、研发设计、检验检测、保税维修等服务贸易。探索推进服务贸易数字化,运用数字技术提升服务可贸易性,推动数字内容服务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推动以数字技术为支撑、高端服务为先导的“服务+”整体出口。(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网信办,各区人民政府,武汉新港管委会等)


(五)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深入改革通关监管制度和模式,为与展览、拍卖、文化产品保税展示、维修服务、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跨境电商等服务贸易相关的货物、物品进出口提供通关便利。完善国际人才自由港建设出入境服务举措,健全境外专业人才流动机制,畅通外籍高层次人才来汉创新创业渠道。完善入境游发展政策措施,积极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公共服务体系。推行国际标准、国际规则、国际标识,提升涉外信息服务国际化水平。(责任单位:武汉海关,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旅游委、市外办等)


(六)进一步完善服务贸易政策体系。在《服务出口重点领域指导目录》《鼓励进口服务目录》等范围内,支持重点新兴服务出口和重点服务进口。积极培育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真落实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结合全面实施营改增改革,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出口实行免税或者零税率政策。做好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政策宣传、项目推荐、对接服务和效果评估等工作。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和出口信贷对服务贸易的支持力度。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贸易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工作局等)


(七)进一步健全服务贸易统计体系。落实《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监测制度〉的通知》(商服贸函〔2016〕967号),依托“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服务贸易统计直报,做到应统尽统。建立重点服务贸易企业联系制度。探索开展外国附属机构服务贸易统计。建立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机制,定期发布服务贸易统计数据和分析报告,不断提高服务贸易统计数据准确性、时效性和权威性。(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等)


(八)进一步创新服务贸易监管模式。建立服务贸易重点联系企业运行监测机制,创新事中事后监管举措,严格规范执行税收政策和财政资金管理,切实防范骗税和骗取补贴的行为。加强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探索建立商务、海关、税务、外汇等部门信息共享、协同执法的服务贸易监管体系。建立健全以社会信用体系为核心的监管体系,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全面实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加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探索创新技术贸易管理模式,对自由进出口技术的备案管理事项实行便利化改革。逐步将有关服务贸易管理事项纳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覆盖领域拓展至服务贸易。(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税务局,武汉新港管委会,武汉海关、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等)


三、重点发展领域


(一)巩固提升服务外包、建筑服务、运输服务等优势领域。深化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扩大服务外包产业规模,构建以示范区为主体,专业园区为支撑,结构合理、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格局。以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设计之都”为契机,壮大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勘察设计企业,鼓励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欧美、中东地区高端市场开拓力度。加快建设国家商贸物流中心、内陆门户型综合交通枢纽,大力发展国际运输服务。优化物流园区网络体系布局,积极培育保税物流、跨境电商物流等产业集群,建设国内物流供应链管理中心和全球供应链管理重要节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等)


(二)培育发展技术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服务、文化服务等新兴领域。鼓励跨国公司、外资研发机构在汉设立研发机构,支持在汉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在海外设立研发中心、分支机构,积极开展全球研发合作和创新交流。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提升PCT国际专利申请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技术市场建设,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推进中国软件名城建设,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重点培育发展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信息技术领域。支持互联网数字内容出版服务提供商开拓国内外市场,推动数字服务、数字经济发展。推进金融改革创新,扩大金融对外开放,提升金融市场国际化水平。积极引进国内外金融机构,鼓励金融机构与境外机构开展深度合作,通过多种形式利用境外资本,稳步拓展国际金融业务。培育本土文化品牌,支持文化服务领域企业完善海外营销网络,鼓励创意设计、数字内容等文化产业“走出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网信办、市金融工作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等)


(三)协同发展专业管理和咨询服务、教育服务、体育服务、旅行服务、中医药服务等潜力领域。积极提升专业管理和咨询服务贸易发展规模和质量,大力发展资产评估、会计、律师、人力资源、检验检测等专业管理服务业,加快发展战略规划、营销策划、管理咨询、工程咨询等咨询服务业。大力发展会展经济,培育国际知名会展品牌,提升会展场馆功能和会展综合服务水平。加强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积极发展国际教育服务,打造“留学武汉”品牌。设立来汉留学生奖学金,支持留学生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实施重大体育赛事活动培育工程,积极策划引进世界级体育重大活动,打造“国际赛事之都”。构建全域旅游发展空间布局,面向全球市场加强旅游资源推介宣传,进一步提升入境游服务水平。积极培育中医药服务贸易市场主体,建设一批中医药服务贸易示范机构和项目。加强中医药服务贸易对外整体宣传和推介,扩大中医药文化国际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委、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进一步深化对加快发展服务贸易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制订专项工作方案,逐项落实试点任务,确保工作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定期报送工作进展和成果。(责任单位: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市级财政加大支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力度,优化资金使用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能,促进重点领域服务出口,保障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经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三)加强服务业招商引资。加强服务业精准招商,鼓励国内外服务业跨国企业在汉设立贸易总部或者分支机构,吸引高端服务品牌、新兴服务业态在汉集聚,积极扩大服务业利用外资规模和质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区人民政府)


(四)打造贸易促进平台。加强与国际友城、国际名城交流合作,发挥贸易促进机构、行业协会等作用,探索建立一批海外招商代表处、旅游推广中心和贸易促进中心等。以中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武汉峰会为品牌,搭建区域经贸交流合作新平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外办、市贸促会)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服务贸易专业化、国际化人才的培养、扶持和引进力度。支持在汉高校以人才需求为导向,增设服务贸易教学内容,开展“互动式”人才培养。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加大人才引进培训力度,扶持建设一批服务贸易人才培训基地、实训基地。(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招才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六)优化服务贸易发展环境。深入实施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改革,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放宽市场准入,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支持服务贸易各行业(领域)商会、协会组织发挥作用,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推进行业诚信建设。(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


 





附件:武政[2018]52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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