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2018〕48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等14个实施湖北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等14个实施湖北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政〔2018〕4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现将《武汉市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实施方案》《武汉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武汉市农业面源污染三年整治实施方案》《武汉市深入推进长江、汉江非法码头治理工作方案》《武汉市河道非法采砂整治工作方案》《武汉市船舶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武汉市尾矿库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长江和汉江武汉段沿线港口岸线资源清理整顿工作方案》《武汉市长江两岸造林绿化工作方案》《武汉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武汉市企业非法排污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武汉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工作方案》《武汉市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工作方案》《武汉市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等14个实施湖北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对武汉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进行调整,由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任指挥长,充实工作力量;明确将市指挥部办公室与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进行整合,合署集中办公,形成工作合力;调增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市指挥部副指挥长,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同时兼任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市环保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市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各区(含开发区、风景区,下同)、各相关部门要相应成立指挥部和工作专班,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以长江武汉段145公里为主战场,全力打好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系统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在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全省和沿江城市前列。
二、落实工作责任
市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系统务实推进,层层压实责任,严格按照既定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四单”要求,督促协调各责任单位落实好、完成好十大标志性战役各项工作任务。各专项战役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敢于担当作为,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政策沟通衔接和对下检查指导,真正硬碰硬、实打实,务求决战决胜。市直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配合,积极发力。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下同)要在全市统一指挥下,落实属地责任,结合本区实际,抓紧研究制订工作方案,细化配套政策和推进措施,做到具体化、项目化、工程化,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三、强化督查考核
市指挥部将通过明察暗访和检查督导等多种形式,组织对十大标志性战役推进落实情况开展督查考核。对落实到位、积极作为、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通报表扬、给予奖励;对履职不力、进展迟缓、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效问责。要通过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形成激励先进、鞭策落后的鲜明导向。
四、积极宣传发动
各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及时树立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做法;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鼓励并广泛发动市民、环保志愿者、社会组织等参与长江大保护工作;要聚焦市民关心、忧心、痛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集中群众智慧,形成全民齐参与、共抓大保护的强大合力。
武汉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0日
(方案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武政[2018]48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等14个实施湖北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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