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政办发〔2019〕6号《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衔接落实省政府对应国务院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2-17 01:43:51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衔接落实省政府对应国务院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石政办发〔2019〕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19〕1号),经研究论证,省政府对应国务院取消和下放的16项行政许可事项,我市对应衔接取消行政许可事项3项、承接下放事项2项,为确保取消和下放事项全部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抓紧做好衔接落实。


对国家、省公布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市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立即停止审批,不得拆分、合并或重组以新的名义、条目变相进行审批。对国家、省公布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市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做好承接落实,确保审批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切实加强后续监管。

各级有关部门要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和服务缺位。取消和下放项目涉及到市政府规章和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程序及时组织修改或废止。

三、及时进行公开公示。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清单管理制度,及时调整完善本级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等有关清单内容。衔接落实工作要在本通知印发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点击下载

1、石家庄市衔接省政府对应国务院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3项)

2、石家庄市承接省政府对应国务院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2项)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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