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府办字〔2020〕13号《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热敏灸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2-18 05:10:06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热敏灸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府办字〔2020〕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主动融入全省中医药强省建设,做大做强做优宜春热敏灸产业,培育宜春中医药产业发展新动能,进一步加快宜春中医药事业发展,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热敏灸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9〕15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中医药强省先行先试区和中医药振兴发展宜春样板建设为目标,贯彻落实省政府促进热敏灸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政府引导,因地制宜,示范带动,分步实施的原则,提升热敏灸相关产品种植规模化、加工产业化水平,探索热敏灸健康小镇建设,壮大中医康复(热敏灸)联盟分院,逐步构建覆盖市、县、乡、村的热敏灸医疗健康服务体系,以热敏灸产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健康。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发展艾草等中药材种植。依托樟树、高安、袁州等地现有的中药材种植基础,大力推进艾草等中药材种植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不断扩大种植规模。以中药材龙头企业、中药材专业合作社和中药材种植大户等经营主体为载体,加强艾草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培育质量稳定、供应充足的种子种苗。将艾草标准化种植技术培训纳入到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范畴,突出连片示范基地的引领作用。开展艾草种植产业扶贫,引导省内优质企业建设艾草种植扶贫示范基地,扩大定向育苗面积,发展订单式种植。2020年,全市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100万亩,其中新增艾草种植面积5000亩,到2023年,全市艾草种植面积达2万亩。〔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积极拓展热敏灸产业发展。支持发展艾草等中药材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依托我市现有中医药骨干企业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同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和鼓励医药企业根据市场需求,进行热敏灸产业所需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包括艾绒、艾条、艾柱、灸具、热敏灸治疗仪等,支持企业达产达标,形成规模化、智能化生产,实现产业化。〔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大力提升热敏灸健康服务能力。逐步构建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热敏灸医疗健康服务体系。支持鼓励全市中医医疗机构加强中医康复科建设,做强做实热敏灸服务,积极壮大全省中医康复(热敏灸)联盟医院,规范提升热敏灸服务水平,承担辖区内热敏灸技术培训推广任务;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热敏灸等中医药服务能力,鼓励热敏灸产业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融合发展,逐步在有条件的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中推广。推动热敏灸健康小镇建设,探索热敏灸等中医药文化及中医药健康服务与旅游休闲产业有机融合,以热敏灸区域诊疗中心建设为引导,提高热敏炙特色服务。2020年重点推进高安市中医院热敏灸区域诊疗中心建设;重点打造明月山温汤镇,丰城丽村镇、河洲街道热敏灸健康小镇。到2023年,实现全市所有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热敏灸服务全覆盖,力争80%的中医馆能够提供热敏灸服务。〔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文广新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明月山管委会〕


(四)宣传引导,提高热敏灸公众知晓率。强化宣传引导,推进热敏灸进社区、进家庭,加大艾灸科普知识宣传,利用健康讲座、专家义诊、艾灸体验等传播热敏灸防病治病保健知识,让群众零距接触热敏灸,应用热敏灸。利用新媒体手段,开展形式多样、贴近生活、科学精准、通俗易懂的热敏灸科普知识和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传播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专业技术团队建设,加大热敏灸技术推广培训力度,重点对热敏灸理疗室、热敏灸体验站等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打造一支懂技术、会应用、能推广的热敏灸专业团队。主动与江西中医药大学对接,协调合作事项,寻求技术支持。〔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托宜春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推进小组,建立热敏灸产业推进工作部门联席制度,联席办公室设市卫健委,负责热敏灸产业发展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将该项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生态+大健康”产业医疗服务提升行动计划综合考评,明确目标,压实责任,建立定期督查调度机制,各县(市、区)政府成立热敏灸发展推进小组,完善热敏灸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推进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强化政策保障。建立健全促进热敏灸产业发展的政策保障体系,落实政策实效。将热敏灸服务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合理制定热敏灸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体现服务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扶持热敏灸相关企业发展,支持相关企业和单位开展研发工作,支持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依法依规支持热敏灸相关产品分类申报管理,支持药用艾条及相关灸具产品申报药品批准文号或医疗器械注册证,推进普通灸制品在市场监管局登记备案。(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市监局)


(三)拓宽融资渠道。加大热敏灸资金扶持力度,鼓励引导热敏灸服务水平提升,在中药材种植补贴、中医药产业项目落地等资金奖励政策中,对热敏灸产业事业给予倾斜。利用多渠道融资,以发展基金、低息贷款、参股投资等方式筹措资金。鼓励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热敏灸企业融资筹资的支持力度,加大引入社会资本,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热敏灸产业,形成政策资金引导,社会共同参与的热敏灸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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