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府办字〔2019〕114号《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2019年度全市森林防火责任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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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2019年度全市森林防火责任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
宜府办字〔2019〕1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责任防火、科学扑救”指导思想,压实目标责任,加大宣传教育,强化火源管理,积极处置火情,圆满完成了《2018-2019年度森林防火责任书》规定的各项责任目标任务,保持了林区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
根据《2018-2019年度全市森林防火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宜市森防指字〔2019〕5号),经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综合考核,确定奉新县等6个县(市、区)为2018-2019年度全市森林防火责任目标考核优胜单位,并评定一、二、三等奖。
各地要以考核优胜单位为榜样,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不断开拓创新,共同推动森林防火工作向前发展,确保全市森林生态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秩序稳定。
附件:2018-2019年度全市森林防火责任目标考核结果
2019年1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18-2019年度全市森林防火
责任目标考核结果
2018-2019年度全市森林防火责任目标考核优胜单位:
一等奖:奉新县
二等奖:铜鼓县、万载县
三等奖:袁州区、高安市、上高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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