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府办发〔2019〕31号《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推进全市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20-02-18 05:21:53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推进全市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宜府办发〔2019〕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仪式上的训词精神和省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推进全省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依据中办、国办印发的《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的通知精神以及中央和国家“十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以“打造一支职业化专业化正规化的新型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目标,争取用三年时间,推动我市大应急机制、力量、能力、保障和综合监管服务迈上新台阶,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统一高效的领导指挥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是全市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机构,完善综合性应急救援领导指挥机构,统筹各专项指挥部和相关部门职能,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重大灾害事故预警响应、应急处置、领导指挥体系,分灾种制定完善应急响应程序和预案,明确各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调度、隶属协调关系,做到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


(二)密切协同配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联动协作联席会议、会商研判、情况通报、新闻发布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共享公安、自然资源、住建等行业部门信息,整合气象、水利、交通、供水、供气、供电、卫生等社会资源,充分利用北斗定位、道路监控、4/5G、卫星通信、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形成力量调派的最优方案,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全方位、多角度、全过程的精准信息支撑。建立完善各类灾害事故专家库,开展行业部门共同参与的实战拉动演练,不断固化和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大应急”合力,待新的市政府应急指挥平台建成后,将消防救援平台接入市政府应急指挥平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大数据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


二、加快构建全灾种、全覆盖的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体系


(三)深化“国家队”专业队伍建设。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救援队伍“两严、两准”(严肃的纪律、严密的组织;准现役、准军事化)的指示要求,着眼基层队站24小时集中驻勤备战特点,大胆探索制定符合消防职业特点的教育训练、执法执勤、日常管理等制度。加大转制后特勤和普通消防救援站专业化建设力度,每个特勤消防救援站组建综合性应急救援分队,每个普通消防救援站组建综合性应急救援攻坚组。2019年,依托明月山消防救援大队建设省级山岳森林灾害事故综合应急救援机动大队;依托袁州区、樟树市、丰城市、高安市、经开区等消防站和市消防救援支队完成水域、化工、高层、地下、交通事故、地震地质、战勤保障7支市本级专业队组建,承担重特大灾害事故应急攻坚和跨区域增援任务。2020年,樟树市、丰城市、高安市分别组建1个特勤消防救援站并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


(四)壮大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在目前“国家队”难以增编的情况下,按照“特勤消防站不少于45人、一级普通消防站不少于30人、二级普通消防站不少于25人、小型消防站(乡镇专职队)不少于15人”的国家标准,征召地方政府专职消防员为全市各类消防救援站点配齐执勤力量。规范地方政府专职消防员(专业森林消防队员)招录、管理、晋职晋级,明确身份属性、日常管理、职级晋升、优待保障、伤亡抚恤、退休保障等制度,落实《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文件精神,逐步推行与国家队“一体化管理、一体化训练、一体化作战、一体化保障”,增强其职业归属感和身份认同感。指导督促各地落实《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到2019年,全市150个乡镇全部建成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缩短灭火救援响应时间和作战半径,实现城乡灭火救援公共服务均等化。(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


(五)加强社会志愿力量建设。2019年,市(县)分别完成社会志愿应急救援力量动态管理平台部署,完成所有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2万名“一警六员”平台注册,出台《全市“一警六员”参与火灾扑救的奖励机制》;2020年至2021年,各完成5万名“一警六员”平台注册。依法引导社会消防志愿力量积极参与社会面火灾扑救和抢险救灾,倡导红十字会、蓝天救援队、保险机构以及其他社会公益组织积极投身防灾减灾事业,推行与消防救援机构实行“联勤、联训、联调、联战”。(责任单位:团市委、市民政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


三、大力夯实公共消防应急救援基础


(六)夯实消防救援基础设施建设。依据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2019年,樟树市盐化基地、宜丰县城市政府、万载县城市政府等3个普通消防站,市本级昌黎、丰城市老城区、靖安县雷公尖、奉新县老城区、高安市城南、上高县五里岭、万载县工业园、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等8个小型站建成并投入使用;2020年,市本级战勤保障、樟树市特勤、丰城市特勤、高安市特勤(含战保训练基地)、袁州区下浦、丰城市循环经济园区、丰城市电厂、奉新县城市政府、上高县城市政府、铜鼓县城市政府、经开区工业园、宜阳新区城市政府、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洪江等13个特勤或普通消防站建成并投入使用;2021年,所有县(市、区)的新城区、老城区、省级以上工业园至少建有1个二级以上普通消防站,商业区、人口密集区、市级以下工业园加密建设若干小型消防站,市本级、樟树市、丰城市、高安市各建成1个特勤消防站;市本级、高安市各建成1个训练及物资储备基地。2019年至2021年,全市新增市政消火栓4220个,其中袁州区800个、樟树市250个、丰城市800个、靖安县80个、奉新县200个、高安市400个、上高县300个、宜丰县300个、铜鼓县140个、万载县400个、经开区150个、宜阳新区300个、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100个,基本满足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消防救援需求。(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


(七)优化升级训练基地和装备建设。2020年,启动市本级、高安市训练基地建设,到2021年现有消防救援队站训练设施升级改造全部完成。新建队站要加大训练设施和执勤用房的经费投入和占比。2019年,依托市消防救援训练基地建设市级水上应急救援训练基地;2020年,依托市消防救援支队温汤培训中心建设省级山岳应急救援训练基地。2019年,完成全市现有17个城市消防站基本防护装备和抢险救援及灭火器材的配备,达到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2020年至2021年,完成新建城市消防站基本防护装备和抢险救援及灭火器材配备,升级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和多灾种灭火救援攻坚装备的配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


(八)推进战勤保障体系建设。2019年,按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整合优化现有资源,完善省级赣西片区战勤保障和物资储备分基地建设,申请国家财政资金扩建3000平方米战勤保障楼,市财政资金保障配齐应急救援保障车辆并整合扩大应急物资储备种类和数量。按照“1小时投送半径”目标,规划布局丰城市、高安市建设不小于300平方米的应急物资储备库,到2020年,基本形成市域“1+2”应急物资储备保障网络。完善联储、联运、联调保障机制,实现市级“119”作战指挥中心统一调度、随供随调随用,实现重大灾害事故应急物资快速投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


四、不断深化“智慧消防”建设应用


(九)强化应急救援信息化支撑。按照《江西省消防应急救援信息化发展规划(2019-2022)》,在原“119”消防接处警系统上开展消防实战指挥平台建设,探索建设政府主导的跨部门、跨区域,集“一键式”力量调派、“可视化”现场指挥、“一体化”协同作战于一体的综合作战指挥平台。有效整合政府、企业联动力量、应急救援专家和社会救援组织,推动深度融合、优势互补,助力构建政府主导、消防主战、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全面参与的应急救援新模式。2019年,实现应急管理部、省、市三级平台贯通;2020年,完成直至市、县、乡的五级平台贯通,实现远程化、可视化、扁平化、精准化调度指挥。加快业务系统转网运行和应用升级。2019年,升级完善现有业务系统,将有线、无线网及卫星网接入应急管理通信网络;2020年,完成市、县、乡消防实战指挥平台建设或改造;2021年,全面完成与应急管理部天地一体化网络及大数据支撑平台的对接融合。(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无线电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


(十)提高消防救援应急通信能力。立足野外作战需求和路断、电断、网断等极端情况,依托市消防救援队伍组建应急通信保障分队,逐步构建适应各类灾害处置的应急通信保障体系。2019年,宜春建成赣西片区城市重大灾害事故应急通信系统,完成通信保障分队卫星通信指挥车(动中通)、轻型卫星便携站及辅助器材等关键装备配备。2020年,启动应急指挥融合通信平台建设,市本级、县(市、区)实现关键通信装备全覆盖,水域救援和地质灾害多发地区实现专业通信装备全覆盖,固化形成适应各类灾害处置的应急通信保障模式。(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大数据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十一)打造“智赣119”消防物联网。2019年,建成市、县两级政府监控平台,在教体、民政、司法、住建、卫健、石化、电力、邮政、银行、烟草等重点行业系统搭建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分平台,中心城区40%的社区搭建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子平台,40%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建立或使用消防维保物联网监控系统。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高层公共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智慧安全用电监测信息以及30%的高层住宅消防安全监测信息接入平台,实现“九小场所”智能烟感报警监测全覆盖、市政消火栓实时定位;全市NB-IoT设备应用规模数不低于10万。2020年,全市重点行业搭建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分平台,全市重点示范县(市、区)80%的社区搭建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子平台,80%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建立或使用消防维保物联网监控系统。全市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高层公共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智慧安全用电监测信息以及60%的高层住宅消防安全监测信息接入平台,“九小场所”智能烟感报警监测全覆盖,市政消火栓实现实时定位,全市NB-IoT设备应用规模数不低于20万。2021年,建成全市消防大数据应用平台,所有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智慧安全用电监测系统、智慧水消防设备监测系统、智能独立烟感系统及重点行业、社区、消防维保等系统平台全部接入大数据应用平台,全市NB-IoT设备应用规模数不低于30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大数据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


五、加快队伍转型升级,切实肩负起新的职责使命


(十二)转变实战训练模式。推动执勤训练模式从处置“单一灾种”向“全灾种”转型,抓好新修订的执勤战斗条令、训练大纲、消防员入职培训大纲和等级考核标准的贯彻落实,开展消防员等级达标考核。围绕石油化工、高层建筑、大跨度厂房、商业综合体等特殊火灾扑救和地下空间、高空山岳、水域灾害等各类救援,常态化开展专业技战术训练和实战拉动演练。至2021年,全面推行指挥员等级达标考核,基本形成系统完备的消防救援执勤训练考核体系。部署为期三年的全员额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分领域、分层级开展比武竞赛。2019年,组队集训参加全省春、夏季节实战练兵比武竞赛和冬训夏训练兵交叉考核,力争排名全省前列。2020年,分专业组织开展全市特种灾害救援技能比武,并选拔人员参加全省分区域、分专业组织开展的特种灾害救援技能比武,力争取得全省前列。(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


(十三)推动消防行政服务改革。认真贯彻执行新修改《消防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稳妥有序推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移交承接工作。2019年底前,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管理制度,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监管效能。(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十四)优化社会消防安全治理。推行“一查两惩四公开”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治理机制(“一查”即依法查处,“两惩”即信用惩戒、约谈警示,“四公开”即挂牌督办、媒体曝光、社会公示、通报函告),用足法律、行政、信用惩戒、舆论监督等各类手段,大力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改善消防安全环境。2020年,依托市安委会和市消防安全专委会,推动完善区域行业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和消防警情研判制度,建立政府领导牵头的研判会商、督办通报工作运行机制;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推动消防安全网格全面融入县、乡、村三级综合体系;逐步完善信用评价综合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工信局、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民防空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


六、全面提高消防救援综合保障水平


(十五)提高经费保障能力。落实《江西省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经费管理实施办法》,完善保障科目,明确消防队站、训练设施、装备器材、灭火救援、业务训练、实战演练、应急通信以及人员经费等项目保障标准,确保全市地方消防救援经费保障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


(十六)健全职业保障体系。按照《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中转制后“平移部队现有政策、待遇标准”“消防救援人员继续享受国家和社会给予现役军人同等的各项优待”的原则,落实中央和国家“十三”部委《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和《江西省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和社会优抚办法》,落实家属随调落户、子女入学、交通出行、看病就医、伤亡抚恤、优待金发放、住房保障等优待政策,待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三定”方案出台后,按相关规定执行公职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继续享受当地对现役军人免费参观利用公共资源建设景区的优待。(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


七、切实加强消防救援事业组织保障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加快推进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推进,坚持分类指导,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更加细化具体的实施措施,充分发挥政策的激励引导作用。


(十八)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履行好领导管理的责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落实《实施意见》情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整体布局,定期听取汇报,帮助解决难题。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抓好重要训词精神的学习宣贯,层层压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推动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落实,确保《实施意见》精准实施、落地见效。


(十九)强化督办考核。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实施意见》推进落实情况的督导考核,全面掌握工作进度,建立健全督导通报、考核奖惩等机制,确保意见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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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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