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府办字〔2019〕70号《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域开展农村宅基地管理改革的通知》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域开展农村宅基地管理改革的通知》
宜府办字〔2019〕7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18年,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改革工作要求,大力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基本完成试点各项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进一步加大耕地保护力度,规范管理农村宅基地,促进秀美乡村建设,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总结巩固2018年农村宅基地管理试点经验和成果基础上,从2019年开始,利用2年时间,全域开展农村宅基地管理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巩固成果,全域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改革
宜春共辖200余个乡镇(街道、场)、2200余个行政村、23700余个自然村。2018年度已有3513个自然村(组)开展了农村宅基管理试点,尚有20200余个自然村需开展农村宅基地管理改革。
1.强化巩固。通过2018年综合考评,发现各地宅基地管理试点工作还存在退出、平整、超面积有偿使用费收取、村庄规划等不到位现象。各地务必进一步加大力度,全力抓好2018年及以前宅基地管理试点的扫尾和整改工作,对应退出而未退出到位的宅基地,做到应退尽退;加强对退出空闲宅基地的后续管护和利用,清理腾退宅基地上的余土和建筑垃圾,全面完成扫尾、整改和验收工作。对已退出宅基地应与“三调”对接好,决不能随意改变原土地用途,为后续土地利用、“增减挂钩”奠定基础。
2.全域开展。在总结和巩固2018年宅基地管理试点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2019年启动全域开展宅基地管理改革工作,两年内完成。2019年,市、县(市、区)、乡(镇)周边,工业园周边,国省县道、高速、铁路可视范围以及景点沿线村庄,秀美乡村(新农村)建设点要完成宅基地管理改革任务;2020年10月底前,全市所有村要全面完成宅基地管理改革任务,年底总结和提升农村宅基地管理改革工作。
二、聚焦任务,精准发力持续纵深推进宅基地管理改革
在2019年全域开展宅基地管理改革中,各地要及时总结交流2018年试点成效和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拿出破解问题的有效措施,通过召开推进会、现场会、座谈会等形式,对照《宜春市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8〕2号)的要求,查缺补漏,切实整改,继续完善新的年度工作实施方案,细化目标,确保宅基地管理改革取得实效。
1.进一步夯实农村宅基地管理基础。编制和完善村庄规划,按照城乡一体化建设总体要求,推行“多规合一”,加大规划的覆盖面,提高村庄规划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加快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完善宅基地档案。
2.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秩序。以完善农村宅基地保障和取得、退出、审批、监管等相关制度为基础,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建新拆旧、法定面积”的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一户一宅”合理分配机制。依据村庄规划,严格控制村庄用地规模,科学规划用地布局,引导和落实农民建房充分利用现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低丘缓坡非耕地等土地资源,切实提高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强化审批管理,加强违法违规建房的整治,加大监管力度,坚决刹住农村违法违规建房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建房管理。
3.探索建立农村宅基地超面积有偿使用和自愿有偿退出制度。完善农村宅基地自主管理机制,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积极引导自然村选好村民理事会,完善工作章程,发挥村民理事会在宅基地申请、退出、收益分配等事务自主管理中的作用。建立超面积有偿使用机制,在村民理事会主导下,对历史原因形成“一户一宅”超面积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而又无法拆除退出的收取有偿使用费,有偿使用费用于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村内公益事业发展等。建立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允许和鼓励进城落户农民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
4.探索实施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推行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坚持维护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固化宅基地资格权,完善宅基地使用权,既保障农民基本居住权利,又最大限度促进宅基地价值增值,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三、提高站位,真正把“一把手”工程落到实处
1.提高站位,落实责任。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选择。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宅基地管理改革列为党政“一把手”工程。要成立宅基地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县(市、区)、乡镇党委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县(市、区)、乡镇长任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实行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有关部门协同抓,建立“主责在县、主抓在乡、主建在村、主体在民”的责任机制;2019年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农业农村部门配合,2019年以后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自然资源部门配合。市、县两级结合秀美乡村(新农村)建设,要建立宅基地管理改革领导挂点、单位帮扶工作制度,在资金投入、项目争取和工作推动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2.完善机构,充实人员。在2018年宅基地管理试点工作机构的基础上充实人员力量,市、县两级要组建专门的宅基地管理改革工作组,人员从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单位抽调,专职全程负责宅基地管理改革日常具体工作。参与宅基地管理改革的单位要服从大局,按照“分工协助,各司其职”的要求形成工作合力。
3.严督实考,全力推进。各地要抽调人员定期进驻宅基地管理改革一线,指导、协助各村庄推进宅基地管理改革工作。城乡结合部是开展宅基地管理改革工作的难点,要敢于担当、勇闯难关,敢于和善于“啃下”硬骨头,为全面铺开宅基地管理改革打开突破口。要严格督查考核,建立“一月一调度、一季一督查、年终总考核”的机制,将宅基地管理改革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做好结合文章,最大程度释放改革红利
1.整合政策,发挥效力。市、县两级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业开发、土地开发、危房改造、增减挂钩、精准扶贫,以及新农村建设等方面项目资源资金支持宅基地管理改革。市、县两级财政要拿出专门资金,对每年度考核优秀的地方进行以奖代补。县、乡财政要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村庄开展宅基地管理改革工作,做到资金向一线聚集、资源向一线整合、政策向一线倾斜,形成集聚效应。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融资渠道,探索创新融资方式,主动与金融机构对接,争取金融机构大力支持。
2.改产结合,释放红利。要将农村宅基地管理改革与新农村建设、精准扶贫、产业发展相结合,以整合和盘活腾退的宅基地为重点,发挥政策和资金叠加效应,推动农村融合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把改革红利最大程度释放出来,增加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对退出的宅基地,按照“宜耕则耕”、“宜业则业”、“宜游则游”原则,坚持“一村一品”,统一规划、分类发展庭院经济、种养基地、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打造村庄特色产业,发展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对位置好的宅基地探索实行宅基地“择位竞价”机制,有效盘活低效闲置土地,提高农村集体土地的经济价值和利用率。对退出的且集中连片的宅基地及村庄周边空闲地,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用“增减挂”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的收益,弥补宅基地管理改革工作资金缺口。
3.坚守底线,稳步推进。在宅基地管理改革工作中,要坚守“土地集体所有制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坚持讲纪律、守规矩,做到政策宣传到位、操作公开到位、工作深入到位,既要讲究工作方法,注意工作态度,周全工作措施,把好事办好,又要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要选好村理事会成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不搞“齐步走”,努力探索一条既符合上级政策、又符合本地实际的宅基地管理改革新路子。
2019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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