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府办字〔2019〕39号《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宜春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宜春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
宜府办字〔2019〕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按照国务院、省政府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将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名称改为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蔡清平担任协调小组组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李兴辉担任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徐勇军担任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行政审批局局长卢新明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协调小组成员包括各专题组和保障组组长、副组长。
(二)主要职责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宜春建设区域中心城市,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加快推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在各地区各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基础上,统筹研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更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调动人的积极性和社会创造力。
协调小组下设精简行政审批组、优化投资环境组、激励创业创新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改善社会服务组5个专题组和综合组、法治组、督查组、专家组4个保障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
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及主要职责
(一)精简行政审批组
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行政审批局局长卢新明
副组长:由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行政审批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的分管领导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牵头推进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放权方面,衔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审批事项,协调推进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等管理事项,继续清理精简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等事项,推行区域评估、联合评审、并联审批等。监管方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审核并督促落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服务方面,协调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打造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优化投资环境组
组长:市发改委主任韩林
副组长: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行政审批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科学技术局等单位的分管领导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牵头优化投资环境,提高综合竞争力,打造竞争新优势。放权方面,推进实行全市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扩大外资市场准入,促进民间投资,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监管方面,清理规范审批中介服务,全面推行依清单收费,完善收费监管制度,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服务方面,加强产权保护,推动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快水电气暖、银行等公用事业领域改革,提升服务质量效率;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机制。
(三)激励创业创新组
组长:市发改委主任韩林
副组长: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体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单位的分管领导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牵头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升级版,推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放权方面,协调推进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改革创新,赋予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人员更大自主权,提高创新成果转化效率,激发创业创新活力。监管方面,对新兴产业量身定制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坚守安全和质量底线。服务方面,协调推动各类主体融通创新,破解创业创新融资难题。改革分配机制,健全保障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深化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就业和技能服务,完善对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措施。
(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行政审批局局长卢新明
副组长:由市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税务局等单位的分管领导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牵头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和完善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放权方面,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深化“多证合一”改革,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推行简易注销改革。监管方面,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规范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权。服务方面,发挥标准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强化标准体系,健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体系。
(五)改善社会服务组
组长:市政府办公室调研员丁香根
副组长:由市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的分管领导担任
主要职责:牵头负责协调推进教育、卫生健康、养老、社保以及社会管理等领域“放管服”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放权方面,协调推进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调动市场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监管方面,强化对政府窗口服务的监督,加强公共服务质量监管。服务方面,简化优化民生事项办理流程和手续,推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事项异地联网办理。充分运用“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等模式,增强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辐射效应。
三、协调小组各保障组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组
组长由市政府办公室副县级干部邓桂生担任。
负责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保障组工作,建立“放管服”改革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法治组
组长由市司法局局长彭坤明担任。
负责对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措施进行合法性审核,及时提出修订相关法规规章的建议方案,推动相关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工作,及时将成熟的改革经验制度化等。
(三)督查组
组长由市长督查室主任张怀宇担任。
负责督促检查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部门和地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四)专家组
由市委政研室牵头成立专家组,成员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市直相关部门、高等院校、市委党校专家学者等参加。主要任务是受协调小组委托,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开展理论研究,提供政策咨询,对重点改革事项进行第三方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建议。
协调小组成员和各专题组、保障组组长、副组长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书面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提出,由综合组按程序报批。
四、有关要求
(一)协调小组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各专题组和保障组要根据职责分工,细化分阶段重点工作,制定可量化、可考核、有时限的目标任务,拿出“啃硬骨头”的真招实招。对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要加大研究协调力度,及时督促解决,推动各项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要尊重首创精神,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二)市政府各部门要自觉扛起改革重任,做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表率,涉及本部门的改革任务要及早落实,该放的权坚决放,该办的事加快办,该服务的服务好,主动帮助地方解决实际困难问题,支持基层先行先试。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抓好部署、协调和落实。
(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完善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推进机制,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因地制宜,锐意探索创新,创造更多管用可行的“一招鲜”。要主动对标先进,相互学习借鉴,形成竞相推进改革的生动局面,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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