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府办字〔2019〕52号《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2019年国家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2019年国家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宜府办字〔2019〕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宜春市2019年国家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6月17日
宜春市2019年国家健康城市健康村镇
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也是我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深入推进国家健康城市建设试点的攻坚之年。根据《关于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指导意见》(全国爱卫发〔2016〕5号)、《健康江西2030规划纲要》和《宜春市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宜府办发〔2018〕40号)精神,为推进国家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试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实施“大健康”战略,践行“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理念,重点围绕营造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优化健康服务、培育健康人群、弘扬健康文化,全面推进健康宜春建设,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促进宜春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思路
坚持以“1312”工作思路为主线,即围绕顺利通过国家健康城市第三方评估,建设健康城市示范市为目标,注重三个结合,即注重与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相结合,与部门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民生福祉相结合,做实十二项健康行动,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合作、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全民参与”工作机制,推进从城市到农村的全域健康,持续构建大健康共建共享体系。
三、重点工作
(一)以改善人居环境为抓手,营造健康环境
1.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动。制定出台《宜春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推行城市管网信息智慧监管,大力开展治“脏、乱”行动,提升市政品质。深入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全市完成棚户区改造5万套,其中中心城区2万套,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中心城区新改建农贸市场8个,逐步引导智慧农贸市场建设。开展背街小巷提质改造行动,中心城区新改建道路19条,改造精品街7条、标准街巷31条,进一步打通城市道路微循环。推进厕所革命,新建中心城区公厕46座,新建农村公厕600个。扩大垃圾分类覆盖面,推进6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监局、市卫健委
2.生态环境治理行动。扎实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提高城乡环境卫生质量。健全环境监测网络,完善空气监测网格化布点,在中心城区及周边建设19个空气自动监测站,有效掌握空气质量;安装10套黑烟车自动抓拍装置,强化机动车尾气排放管控;在袁河(中心城区段)增设9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实时掌握水体水质变化。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完善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和集中处理设施布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积极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完成2696个省级村点新农村(秀美乡村)建设。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
3.病媒生物防制行动。认真贯彻《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组织机构,落实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加大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力度,强化市民群众卫生意识,自觉维护卫生环境。加强病媒生物防制业务培训,提高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健全完善病媒生物防制监测机制,力争“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B级以内。
牵头单位:市卫建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监局
(二)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为抓手,构建健康社会
4.健康细胞创建行动。以健康细胞建设为切入点,充分发挥健康细胞建设单位的示范辐射作用,打造中医特色健康细胞,深入推进健康场所建设。2019年全市建成健康家庭200个、健康机关100个、健康学校100个、健康医院80家、健康社区50个、健康企业50个、健康餐饮30个、健康主题公园30个、健康步道60条和健康知识长廊30条,在每个县域内每类健康细胞均至少有一个以上的市级示范点。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市妇联、市教体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工信局、市总工会、市民政局、市市监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建局
5.基本养老民生保障行动。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开展养老服务市场化改革行动,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保障基本需求,激发市场活力,新建和改造提升1000个“乐龄中心”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逐步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功能完备、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抓好居家社区养老扩面增效,实现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70%以上,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50%以上。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到年底养老院管理服务类指标合格率达到95%以上。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市住建局、市红十字会
(三)以提升医疗卫生服务为抓手,优化健康服务
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升行动。强化全民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以人为本基本医疗服务,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有条件的医院增设心理健康门诊或咨询服务内容。壮大优质医疗健康资源,力争市本级中医院在2019年挂牌运行,加快推进市人民医院二期项目建设,力争在2020年投入使用,重点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保障能力,完善老年人健康服务模式,健全残疾人健康保障服务,推进流动人口、低收入人群健康服务均等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由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调控总量、提升素质和优化结构并举转变,由主要依靠政府力量管理向政府、社会和公民多元共治转变。健全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全民医保体系,加强医保管理服务,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强化药品采购和配送,加强合理用药监管。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市市监局、市总工会、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
7.医疗服务提质行动。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以改善医疗服务为根本,以医疗质量持续改进为重点,全面推进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改革。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优化护理服务流程,提高护理管理质量,优化诊疗环境,推动智慧城市“医疗云”项目落地,推行预约诊疗制度,缩短患者就诊等待时间,分时段预约精确到1小时。全面推进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周期全方位的卫生健康服务。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市民政局、市医保局
(四)以健全健康管理为抓手,培育健康人群
8.健康管理促进行动。加强慢病防控行动,开展“三减三健”专题行动,增强中老年人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能力,控制慢性病的发生和进程。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覆盖全市10%以上县(市、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覆盖全市30%以上县(市、区)。100%的县(市、区)开展肿瘤登记及全人群死因监测工作。积极探索健康细胞示范单位实施健康自我管理,在单位、社区、学校和企业等场所开展健康讲座、健身运动、影响健康因素监测、健康体检及分析追踪的自我管理小组。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教体局、市总工会、市民政局
9.学生体质提升行动。中小学校要保证体育课程,落实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锻炼活动,把培养学生运动技能作为提升体质健康的关键。通过采取改善视觉环境、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定期开展视力监测、加强视力健康管理等行动,扎实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将学生参加劳动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做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常见病、传染病防控工作。
牵头单位:市教体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市卫健委
(五)以弘扬宜春特色为抓手,弘扬健康文化
10.文明健康行为养成行动。倡导1公里步行、2公里骑行、3公里乘车的出行方式,开展文明礼让宣教,深化交通秩序整治,建立文明交通志愿服务队伍。推进交通设施建设,在城区主干道相交的重点路口、在学校、商场等人流集中的地方建设地下通道或过街天桥,同时合理调整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志标线标牌,引导非机动车、行人从地下通道有序通行,实现路口“机非分离”,有效提升城市文明交通水平。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宜春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交警支队、市教体局
11.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大力推进健康科普知识进基层活动,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开展“健康辅导员进网格”推选活动,健康生活经典案例评选,针对因病致贫的贫困户家庭派发“健康包”和培养“健康明白人”等系列健康促进活动。启动樟树市和万载县全国健康促进县(市)项目建设,扩大健康场所创建覆盖面。开展烟草控制和无烟场所建设活动。普及应急急救常识,推广自救互救技能,提高全民急救自救意识,提升急救自救技能水平。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市文明办、市教体局、市总工会、市民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市监局、市红十字会、市直各高等院校
12.中医药健康服务行动。全力打造“中医药·世界看中国,中国看宜春、看樟树”品牌,围绕中医药强市强市战略,扩大中药材种植面积规模,提升医药制造水平,建立完善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医养结合健康服务体系,探索中医药特色健康城市建设,将中医“治未病”纳入社区健康医疗服务范围。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捍卫“中国药都”正统地位,力争中医药全产业链主营业务收入超1100亿元。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都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国家健康城市健康村镇试点建设工作,将创建工作列入本地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要强化健康城市建设工作领导,落实工作职责,对照健康城市评价指标,完成指标任务,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做到评价指标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整体合力,按照要求完成我市各项健康城市预期指标。
(二)落实经费保障
各级政府要将建设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健康细胞创建、健康自我管理小组建设、健康生活方式培养和病媒生物防制等系列健康促进和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鼓励开拓公益事业投资融资渠道,引导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参与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
(三)注重指导评估
市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成立全市健康城市建设专家咨询团队,加强健康城市建设工作的指导评估和工作培训,现场推进健康城市试点工作,定期调度健康细胞创建工作进度,表彰健康细胞示范单位,健康细胞创建工作纳入市政府高质量跨越发展考核内容。要注重挖掘典型经验,切实提高健康城市创建工作水平和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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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宜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