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教通〔2020〕14号《娄底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娄底市教育局开展中小学教职工“在编不在岗”“吃空饷”“违规占用编制”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2-23 22:19:36

《娄底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娄底市教育局开展中小学教职工“在编不在岗”“吃空饷”“违规占用编制”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娄教通〔2020〕14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相关学校:

现将《娄底市教育局开展中小学教职工“在编不在岗”“吃空饷”“违规占用编制”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娄底市教育局

2020年2月7日







娄底市教育局开展中小学教职工“在编不在岗”“吃空饷”“违规占用编制”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关意见》《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职工“在编不在岗”“吃空饷”“违规占用编制”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教职工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根据我市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上级政策和相关文件精神为依据,提高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及人员的使用效率,为全市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整治范围

全市各级公办普通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相关教育管理机构。

三、整治内容

(一)在编不在岗人员。主要清理纠正违规办理停薪留职、离岗创业、长期借调手续的在编人员,违规审批的长期休病假、事假人员。

(二)“吃空饷”行为。主要清理纠正因长期休病假、事假按规定应该停发、减发工资待遇而未落实政策的行为;以到民办学校支教、借调帮助工作等名义违规重复领取工资待遇的行为;其他各种形式的违规领取财政工资的行为。

(三)违规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行为。主要清理纠正机关事业单位违规挤占、挪用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违规设立乡镇教育管理机构并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配备工作人员等违规行为。

四、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由全市统一部署,分级组织实施,采取单位自查自纠与组织核查处理相结合的方式。专项清理治理工作从2020年1月20日开始至5月31日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工作部署阶段(2020年1月20日至2月18日)。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相关学校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广泛开展宣传动员,设立举报受理电话。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2月19日至4月2日)。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相关学校对照下达的编制总额,核查编制具体使用情况,对清理核查中发现的违规在编不在岗和“吃空饷”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纠正和处理,并将清理整治情况工作报告和相关数据报表经主要领导人签字后报市教育局。

(三)实地抽查阶段(2020年4月3日至4月30日)。根据各县市区、市直各相关学校报送的专项整治情况工作报告和报表,对照市委编办提供的机构编制数据、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财政部门提供的在编教职工工资发放表进行核对比较,有针对性进行实地抽查核实。

(四)建章立制阶段(2020年5月1日至5月31日)。各县市区、市直各相关学校针对自查自纠和重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同时建立长效机制。

五、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耀文

副组长:肖志治(常务)彭书威

成员:谢立超梁子生吴风光肖姝周任燕袁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吴风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教育局人事科。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相关学校要站在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开展中小学教职工“在编不在岗”“吃空饷”“违规占用编制”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一名副局长或副校长具体负责专项清理整顿工作,以此加强对本地区(单位)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领导。同时要把此项工作与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结合起来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来抓,并建立长效机制。

(二)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由于这次清理整顿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相关学校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对照四个阶段的安排开展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局长、市直各相关学校校长是本地区清理整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地区的清理整顿工作,各地要突出工作重点,通过认真细致对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及人员配备情况、在岗工作情况等,逐一核查违规行为及人员,并限时整改到位。

(三)强化督查,严肃纪律。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相关学校严格对照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制度规定,认真抓好清理整治工作,对自查不彻底、清理整顿不到位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在编不在岗”“违规占用编制”等违规行为和人员各地要按照“一案双查”要求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根据核查情况及处理结果及时调整或核销违规占用的教职工编制。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相关学校在执行过程中,对违规行为和人员的处理要建立档案,做到资料齐全、程序到位、手续完备,严格按政策办事,同时要向社会公布举报受理电话,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监督。

各县市区、市直各相关学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负责人、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设立的举报受理电话请于2月18日前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相关学校专项整治情况工作报告和相关数据报表请于4月2日前报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人:吴风光;联系电话:0738-8313714。

市教育局专项清理整顿工作举报受理电话:0738-8313973,0738-8313714。




附件:

1.娄底市中小学教职工“在编不在岗”“吃空饷”“违规占用编制”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联系表

2.娄底市中小学教职工“在编不在岗”“吃空饷”“违规占用编制”专项清理整治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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