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发〔2019〕45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施行有效期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3-03 21:16:49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施行有效期的通知》
成办发〔2019〕45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办发〔2017〕50号)文件施行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2月31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