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发〔2019〕45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施行有效期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3-03 21:16:49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施行有效期的通知》



成办发〔2019〕45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办发〔2017〕50号)文件施行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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