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府发〔2019〕13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3-03 21:28:13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成府发〔2019〕13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经研究,决定废止《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成府发〔2001〕133号)等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被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6日
附件: 1 · 19CFF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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