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府发〔2019〕13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3-03 21:28:13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成府发〔2019〕13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经研究,决定废止《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成府发〔2001〕133号)等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被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6日



附件: 1 · 19CFF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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