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函〔2019〕63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完善成都市产业功能区投融资服务体系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完善成都市产业功能区投融资服务体系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成办函〔2019〕63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加快完善成都市产业功能区投融资服务体系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5月27日
加快完善成都市产业功能区投融资服务体系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进一步提升产业功能区资金要素供给效率,加快完善产业功能区投融资保障体系,优化资金筹集工作方式,为构建产业生态圈、创新生态链提供资金支持,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措施。
一、支持申报政府专项债券等创新品种,合法举债保障产业功能区基础设施建设
抓住国家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规模的宏观政策机遇,支持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申报发行产业功能区专项债券等创新品种,为功能区内政府投资的标准厂房、保障性住房、专业楼宇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补充资金。加强功能区内政府投资项目预期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测算,将土地溢价收入、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以及经营性收入等更多收入来源计入项目盈利能力,实现政府投融资平衡。加强专项债券使用情况监管,健全政府债券“借、用、还”环节管理机制,加快债券资金拨付使用进度,高效发挥债券资金使用绩效。(牵头部门: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二、创新产业功能区建设运营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产业功能区建设
坚持产城融合,创新产业功能区开发模式,积极推动公益性项目和非公益性项目组团规划,推动产业功能区与周边配套利益捆绑,平衡项目整体收益。探索利用封闭区域新增财力作为产业新城类项目回报来源,提升产业功能区PPP项目独立运营能力;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协同推动PPP项目入库,强化市场化融资能力,做好覆盖入库“前—中—后”期全流程申报管理工作。创新产业功能区片区综合开发模式,大力推动以环境为导向的一体化区域经济发展模式(EOD)与以交通为导向的城市综合开发模式(TOD)等具备商业价值的开发模式,通盘考虑项目投资回报与企业投入产出,用好用活公园等运营权,供排水、环保等相关经营权,广告投放、商业地产开发等经营性资源,加大对项目的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综合政策支持,将项目自身开发利益融入产业功能区整体价值,促进外溢效益内部化,实现项目总体资金平衡、现金流稳定持续。[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下同)]
三、发挥政府投资基金重要作用,引导各类基金投资产业功能区各领域
加快成都发展基金、成都市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进度,做大成都市科技创业天使投资引导资金,新设成都市新经济天使投资基金,探索设立“5+5+1”现代产业体系的政府投资基金。创新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方式,通过向社会公开遴选募资能力强、管理效率高的基金管理机构,吸引各类社会资本投资我市各产业功能区的创新创业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挥财政资金放大作用。鼓励政府投资基金与区(市)县合作,共同成立各类产业功能区子基金,撬动社会资本重点投资产业功能区的重大产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创新创业企业;引导创业投资、天使投资机构联合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组建天使投资基金,投资产业功能区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新经济委,各区(市)县政府]
四、发挥银行资金主渠道作用,引导各类银行机构信贷政策向产业功能区倾斜
支持国开行、进出口银行、农发行创新项目融资模式,加大产业功能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在产业功能区内设立专营机构,提供专业、高效、便利化信贷服务。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服务产业功能区的各类金融产品。鼓励地方法人银行运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实现产品和服务提档升级。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产业功能区建立差异化信贷管理体制和激励机制,探索优化信贷考核机制,落实尽职免责、适度提高小微不良贷款容忍度等监管要求。做实产业功能区金融服务主办牵头行制度,实现每个功能区有一个主办牵头行,每个企业有一个主办银行,做到金融服务“全覆盖”。探索建立财政性资金存放商业银行评价激励机制,将商业银行对我市产业功能区建设的贡献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并对表现突出的给予倾斜支持。[牵头部门:市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各区(市)县政府]
五、发挥保险资金重要作用,强化现代保险业对产业功能区建设支持力度
充分发挥保险资金优势,扩大保险资金使用规模,推动保险资金运用债券、股权、基金、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形式为产业功能区建设提供长期资金保障。建立保险资金投资动态项目库和保险资金投资增信机制,形成保险资金与产业功能区的常态对接机制,做好保险资金在我市产业功能区投资的协调服务。开展建设工程综合保险试点,推行建设工程合同履约保证保险等创新品种。鼓励保险公司发挥保险增信分险功能,探索第三方责任险、信用保证保险、科技保险、重大装备保险等新型保险产品在产业功能区的应用。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化项目建设等领域,在市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按实际新增投资额的1‰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牵头部门:市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公资交易中心,各区(市)县政府]
六、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扩大产业功能区直接融资规模
支持产业功能区企业对照上市标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做强主营业务,对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鼓励产业功能区企业开展境内外上市工作,对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给予每户1万元奖励,对在“新三板”市场挂牌的企业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对新在境内外资本市场首发上市融资的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对开展并购交易的上市公司,按实际交易额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鼓励产业功能区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和信用评级水平,利用好国内交易所市场、银行间市场以及国际资金市场,积极发行债券融资工具,进一步扩大全市优质主体债券规模。对产业功能区非上市企业发行公司债、企业债、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进行直接融资且单笔融资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每笔补助融资企业10万元,单户企业不超过100万元。[牵头部门:市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各区(市)县政府]
七、健全融资担保体系,合理分担产业功能区融资风险
完善资本金注入和风险补偿机制,通过资产注入、预算安排、资源盘活等多种方式,不断增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对实缴资本超过10亿元的新设地方融资担保公司,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引导融资担保公司加大对产业功能区企业的支持力度,适当降低反担保准入门槛,制定灵活的反担保措施,允许更多的动产、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作为反担保措施,对融资担保公司形成的成都市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代偿,按实际代偿的15%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补贴。推动设立市级再担保公司,建立健全政府为主导的融资担保体系,为产业功能区企业信贷增信、分担风险,缓解融资难问题。降低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和再担保公司的盈利考核,适当提升风险容忍度。[牵头部门: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各区(市)县政府]
八、完善各类融资对接平台,构建产业功能区企业全生命周期投融资体系
以成都交子金融“5+2”平台为支撑,构建面向产业功能区的中小微企业全生命周期融资服务体系,定期开展投融资对接,实现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融资信息的双向互通。用好用活“科创通”平台,延伸“五创”科技金融服务链条,解决产业功能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初创期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探索在产业功能区推广“盈创动力”模式,以债权融资、股权融资和增值服务三大体系为支撑,为产业功能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投融资服务。推动“农贷通”平台建设,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农村金融服务模式,为农业产业功能区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强化“天府融通”平台融资服务和政策传导功能,集中发布产业功能区诚信企业标准化融资需求信息,跟踪监测融资成果,及时发布信贷政策,实现信贷政策传导清单化、精准化。推动天府国际基金小镇“创富天府”平台建设,汇聚创新资本及创投资源,服务产业功能区企业。(牵头部门:市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
九、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提高产业功能区企业融资能力
用好成都市市级科技企业债权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资金,创新“科创贷”信贷产品,按照不低于风险补偿资金1:5的比例为产业功能区科技型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和信用贷款;对“科创贷”逾期贷款按不高于60%的比例给予风险补偿。用好成都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资金池,推广“壮大贷”产品,对担保机构向产业功能区内中小微企业贷款发生的逾期直至无力偿还的最终损失给予最高30%风险补偿。用好“产业生态圈园区建设贷款风险资金池”,对合作银行每年在园区(聚集区)投放的产业生态圈园区建设贷款发生的贷款本金实际损失、园区(聚集区)内标准厂房建设和物业全部自持的总部办公用房建设等临时贷款业务发生的贷款本金实际损失,给予30%的风险补偿。[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各区(市)县政府]
十、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降低产业功能区企业融资成本
加大科技金融资助力度,采用后补助方式,通过天使投资补助、债权融资补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补贴、科技与专利保险补贴等方式给予产业功能区科技企业最高30万、85万、50万、20万元融资补贴。发挥成都市工业类发展专项资金作用,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实际支付的利息,按不高于人民银行当期基准利率计算利息金额50%的比例给予最高单户80万元贴息补助。鼓励正常的融资担保机构开展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时进一步降低担保费率,按年化担保费率、新增小微企业担保额等指标以绩效奖励方式给予补助。[牵头部门: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市)县政府]
十一、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鼓励“信易贷”等信用金融产品支持产业功能区企业发展
加强产业功能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园区企业和从业人员公共信用信息归集率达100%。建立健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和金融机构信用数据的共享共用机制,鼓励金融机构依托企业和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围绕产业功能区定位,开发针对农业农村经营主体、中小微企业、初创企业和创业者的多元化金融产品。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产业功能区企业综合信用评价体系,以“税易贷”“惠农贷”“科创贷”“创业贷”“好人贷”“个人生产经营贷”等“信易贷”产品为抓手,积极推动信用信息与金融创新结合,增强信用金融产品的有效供给,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和水平,切实降低园区企业融资成本。[牵头部门: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各区(市)县政府]
十二、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合法合规推进产业功能区融资工作
统筹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工作,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加强对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的监督管理,健全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利用好上市公司纾困帮扶基金,采取股权、债权等方式向产业功能区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提供资金支持,及时化解上市公司或实际控制人流动性风险。各区(市)县要加快设立“企业应急周转基金”,全市分2至3年逐步达到100亿元规模,为产业功能区内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提供短期应急周转资金支持。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构建地方金融机构监管沙箱,建立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动态业务监管和风险监测系统,搭建地方金融机构大数据服务平台和创新业务测试平台,服务产业功能区建设,提升产业功能区金融风险防控水平。(牵头部门: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金融监管局)
此措施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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