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函〔2019〕42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成都市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成都市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成办函〔2019〕42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拟制的《成都市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4月18日
成都市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为切实做好全市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及《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19年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19〕14号)规定,结合当前我市地质灾害现状和防治形势,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2018年,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灾情39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69万元,无人员因灾伤亡。截至2019年3月底,全市共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2551处,同比减少222处,其中滑坡1350处、崩塌634处、泥石流203处、潜在不稳定斜坡350处、地面塌陷14处,规模以小型为主,大、中型较少。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分布于西部龙门山区及东部龙泉山区的12个区(市)县和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主要威胁聚居区和分散农户的隐患点有2233处,受威胁群众约1.1万户3.3万人(详见附件1)。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降雨诱发地质灾害预测。暴雨或持续降雨是当前我市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最主要的诱发因素。根据市气象局预测:2019年总降水量较历史同期偏少1~2成,大雨和暴雨开始期均偏早,结束期略偏晚。汛期强对流天气和暴雨洪涝次数接近常年,但极端性较强, 区域暴雨3~5次,并伴有1~2次区域洪涝。西部龙门山区有强降水集中时段,要注意防范集中强降水引发山洪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东部龙泉山区要注意防范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有关区(市)县要采取切实可行的防灾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地震活动诱发地质灾害预测。根据市应急局预测:2019年,汶川余震区、芦山余震区仍有可能发生余震,受此影响,相关区域可能发生次生地质灾害。有关区(市)县要做好地震诱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
(三)人类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预测。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的基础设施建设、旅游景区开发和矿山开采等大规模工程活动,将增加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2019年,应重点抓好易发区建设项目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变形监测及相关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督导检查等工作,减少或消除诱发地质灾害的人为因素。
(四)地质灾害类型预测。预计2019年我市发生地质灾害仍以泥石流、崩塌和滑坡为主,其次为不稳定斜坡和地面塌陷。其中,西部龙门山区以泥石流、崩塌、滑坡等为主;东部龙泉山区以滑坡、崩塌为主。
三、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一)重点防范期。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主汛期,即2019年5月至9月。
(二)重点防范区域。我市地质灾害防范区域分为重点防范区域与次重点防范区域。
重点防范区域是西部龙门山区,涉及都江堰市、彭州市、大邑县、崇州市、邛崃市5个县(市)的57个乡镇。目前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1826处。
次重点防范区域是东部龙泉山区,涉及金堂县、青白江区、龙泉驿区、简阳市、蒲江县、新津县、双流区、新都区8个区(市)县和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的138个乡镇。目前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725处。
2019年,有关区(市)县要加强都江堰市白沙河、龙溪河,彭州市湔江、石匣子沟、白鹿河,崇州市文井江、九龙沟,大邑县出阝江河、雾山河,邛崃市火井河等流域山洪泥石流灾害的防范工作。
(三)重点防范对象。我市重点防范对象为受威胁的城镇、学校、医院、集市、村庄、安置点、聚居点及旅游区等人口密集区域,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和饮用水水源地。2019年,我市确定3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为重点监测对象,有关区(市)县应逐点制定防灾预案,落实防灾措施,确保防范对象安全(详见附件2)。
(四)重点防范灾害类型。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具有突发性强、成灾快、防范难度大的特点,是造成我市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主要地质灾害类型,应作为重点防范类型。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有关区(市)县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领导机制和逐级负责制,层层压实责任,保障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确保防灾责任及措施层层落实到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应急局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局、市文广旅局、市气象局、市公园城市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等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协调联动防灾机制,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理念,时刻保持警惕,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开展排查调查,夯实群测群防体系。有关区(市)县要组织专业技术单位,按照“拉网式、全覆盖”的要求,在汛前全面开展地质灾害排查和重点区域调查评价工作,特别是加大对人口密集区、重要设施周边等区域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调查评价力度,将所有隐患点纳入监控范围,落实监测责任,监测工作须贯穿全年。各地要及时向社会公布隐患点基本信息、防灾措施和各级各类防灾责任人名单,使人民群众心中有数。有关区(市)县、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隐患动态管理机制,坚持“动态核实、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的工作原则,对辖区内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开展经常性巡回检查,将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及时纳入群测群防体系,落实防灾措施。继续巩固基层在防灾工作链中的突出地位,强化以农村村社(组)、城镇社区、基层单位、景区和施工工地为单元,群众自觉主动参与防灾的群测群防模式。
(三)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有关区(市)县要根据机构改革实际情况修订完善本区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继续坚持以专业地质勘查单位为驻守技术支撑的工作方式,健全应急工作机制。重点乡镇、重要基础设施、交通干线及各风景旅游区管理部门等要制定相应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方案。各区(市)县要组织有关单位和受威胁群众开展突发地质灾害预警转移和抢险救援综合演练,提高有关各方协调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人民群众的主动防灾避险能力。主汛期前必须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重点区的水利、交通、在建工程项目及矿山企业等受威胁群众、防灾工作相关责任人开展应急避险演练。要突出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的演练,务求实效,切实提高预案的实际操作性。
(四)组织宣传培训,持续提升公众防灾意识。继续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工作。汛前,有关区(市)县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统筹专业力量开展分层次多渠道宽领域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重点面向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干部、群众、农家乐、在建工地负责人等群体,持续提升基层干部、监测人和受威胁群众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信心和能力。全年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网络等多途径、多方式、全覆盖向社会公众广泛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特别是要充分利用好政府性新媒体平台扩大受众范围,宣传地质灾害的危害,增强社会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主动参与意识,使群众在防灾工作中发挥最直接、最重要的作用,切实降低灾害风险。
(五)严格值班值守,确保防灾信息畅通。有关区(市)县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应急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应严格执行汛期地质灾害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地质灾害值班应加强与应急值班、气象值班、防汛值班等工作的联系,强化信息共享。严格执行灾(险)情报告制度,规范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信息和避让转移信息等的收集、统计、上报工作,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客观、准确、全面,坚决杜绝多头报送中出现口径不一致的情况。在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期间,各级政府、相关部门防灾责任人必须在岗在位,提前安排好应急处置工作,确保足够的应急力量,及时应对突发事件。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监测人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六)强化监测预警,坚持主动防灾避险。市、区(市)县两级规划和自然资源、气象、应急、水务等部门要坚持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联动机制,遇重要天气过程时加强会商,通过电视、广播、电话、传真、手机短信、网络、政府性新媒体平台等多渠道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市级预警侧重于大的范围和趋势,区(市)县级预警细化预警级别和区域。优化地质灾害应急避险场所布局,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坚决贯彻“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的“三避让”原则,在发布高级别预警或发现成灾迹象后,果断封闭危险区域,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转移,必要时采取强制转移措施,掌握避险避灾主动权。
(七)推进避险搬迁,有效规避灾害风险。有关区(市)县要进一步深入推动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加大避险搬迁政策的宣讲,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搬迁,主动规避地质灾害风险。按照年度农户搬迁率及消除隐患率的硬性指标,实行奖励机制,鼓励整体搬迁和隐患点销号。有关区(市)县应确保在11月底前完成2019年度全市404户避险搬迁任务目标(详见附件3)。统筹安排好农户搬迁后的生产生活,使搬迁农户“搬得出,留得住,生活稳定”。对消除了隐患的危险区域,要保留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继续巡查监管,杜绝受威胁对象返居、新建房屋等,防止出现新的隐患。
(八)实施工程治理,逐步消灾减灾。有关区(市)县要科学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应急排危工作,规划和自然资源、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对工程治理项目的支持与监督。都江堰市、蒲江县要加快推进正在实施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确保按期完成;对于已完工的工程治理项目,做好后期管护;对于资金投入相对较小、危险性较大、设计方案简单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统筹做好应急排危除险工作,逐步消灾减灾。
(九)注重专业研究,提升防灾科技水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区(市)县要依托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野外观测基地,深入分析近年来“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区、“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区震后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规律。根据我市防灾需要,与科研单位深度合作,进一步开展地质灾害识别、治理、监测、预防等方面的专题研究,探索防灾新模式、新手段、新技术。认真总结前期自动化实时监测的成果经验,优选成熟、可靠、经济且便于维护的技术手段和仪器设备,深入推广“人防+技防”的监测方式,充分发挥科技在临灾判别中的作用,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和水平。
附件:1.成都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一览表
2.成都市2019年度重点监测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3.成都市2019年度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 1 · 19CBH42-1
2 · 19CBH42-2
3 · 19CBH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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