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函〔2019〕47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消防安全突出隐患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消防安全突出隐患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办函〔2019〕47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成都市消防安全突出隐患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4月15日
成都市消防安全突出隐患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刻汲取武侯区佳灵路“3·6”较大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预防和遏制恶性火灾事故发生,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消防安全突出隐患综合治理攻坚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一批影响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突出隐患问题,不断改善消防安全条件,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重点及职责分工
(一)“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及综合居住楼。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以及综合居住楼。该类场所火灾负荷大,居住与经营、仓储同在一栋建筑内,火灾隐患突出,极易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1.整治内容:重点整治违规住人,违规仓储;疏散通道不畅,安全出口锁闭;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乱拉乱接,违规使用假冒伪劣大功率电器;违规使用明火;场所消防设施缺乏,未保持完好有效;部分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逃生自救能力差等突出隐患问题。
2.职责分工: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下同)负责具体实施,及时确保住人与仓储相分离;对一时难以完全分离的场所,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进行垂直或水平实体墙防火分隔改造,确保人员安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依法加强规划许可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及时移交有关违法建设线索。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无照经营的生产、经营场所依法予以查处。市城管委负责对占道经营、违规搭建、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等突出问题予以整治。市应急局、市消防支队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对各乡镇(街道)整治工作进行指导、督促,依法查处重大火灾隐患;广泛发动媒体,加大隐患曝光和消防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市公安局负责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打击。
(二)大型集贸批发市场。此类场所占地面积大、易燃可燃物资多,人员高度密集,邻近的“住改仓”“住改商”“库改仓”等现象较为普遍,发生火灾极易造成较大经济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1.整治内容:重点整治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被占用;疏散通道被堵塞、占用;市场内电瓶车乱停乱放、违规充电;电气线路私拉乱接;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周边建筑“住改仓”“住改商”“库改仓”等突出隐患问题。
2.职责分工:各区(市)县政府负责牵头组织辖区内大型集贸批发市场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对“住改仓”“住改商”“库改仓”等违法改变住房用途的突出问题进行摸排清理查处。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督促市场内各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市城管委负责监督、指导属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市场外商家占道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和标识标牌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清理。市住建局负责对市场的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市应急局负责对大型批发市场内设置的冷库是否符合规范标准和管理要求进行检查。市消防支队负责依法开展错时消防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城中村、棚户区。此类场所多是砖木结构,耐火等级较低,布局不合理,建筑成片相连,防火间距不够,区域内道路狭窄弯曲,消防车难以通行,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缺乏消防水源,电气线路敷设混乱,陈旧老化严重。
1.整治内容:重点整治消防车通道不畅通、乱搭乱建占用防火间距、电气线路私拉乱接、市政消防水源缺乏、消防设施配置不足等突出隐患问题。
2.职责分工:各区(市)县政府负责具体实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分类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切实做到隐患清、底数明;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尤其是消防水源等市政消防设施建设;强化网格化管理,广泛动员网格员开展城中村、棚户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加强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及时引导、规劝不安全行为。市城管委负责对城中村和棚户区违章搭建、占道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违法行为进行清理整治。市经信局负责督促供电企业定期对城中村、棚户区供电设施、电气设备及电气线路进行安全检查、检修,督促产权单位对陈旧老化的电气线路,按国家有关安全规范及时进行改造、更换;对用电单位和个人超负荷用电、违规拉线接电等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及时予以制止;推广采用先进的电气火灾防范技术设施,引导用户规范用电。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配合市应急局修订、完善城市消防安全专项规划。市应急局、市消防支队负责综合协调和指导监督,提出加强城中村、棚户区消防安全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组织修订、完善城市消防安全专项规划,提升城中村、棚户区整体消防安全条件。
(四)违章搭建。违章搭建多采用易可燃夹心彩钢板作为搭建材料,增加了建筑火灾荷载,一旦发生火灾,燃烧迅速,产生大量有毒烟气,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1.整治内容:重点整治违章搭建占用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人员密集场所采用易可燃夹心彩钢板违章搭建等突出隐患问题。
2.职责分工:各区(市)县政府负责具体实施违章搭建的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基层力量开展排查摸底,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和整改措施;对在限定期限内未及时拆除的场所,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情况。市城管委负责指导属地综合执法部门依法查处违反城乡规划相关规定的违章建筑,并组织拆除工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配合市城管委做好违法建设调查工作和规划专业技术解释等工作。市应急局、市消防支队负责提供违章搭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技术支持,加大宣传警示教育力度,依法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市发改委负责引导彩钢板生产企业生产难燃不燃夹心材料。市住建局负责督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板房搭设使用A级阻燃夹心彩钢板。
(五)森林火灾。近年来,全市森林资源快速增长,林区可燃物载量逐年增大,发生森林大火的潜在危险增大。随着林区经济发展和生态旅游发展,进入林区的工作人员和观光游客增多,林区用火不断增多,火源管理任务更加繁重。
1.整治内容:重点整治森林防火区违规农事用火,野外施工作业工地用火审批不严,输变电设施等维护保养不到位导致漏电引发火灾,特殊人群违规携带火种进山入林,防火隔离带设置不到位等突出隐患问题。
2.责任分工:相关区(市)县政府负责辖区森林防火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采取分片分级包保、联防联保等形式,层层落实责任,强化火源网格化管控;加强智障人员、精神病人、小孩、高龄老人和进山入林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监管,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巡查巡防巡护,盯紧看牢重点场所、关键区域,严防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市公园城市局负责加强行业管理,组织开展全面摸排,及时消除各类森林火灾安全隐患。市应急局负责落实森林火灾扑救责任,科学制定扑救方案,配齐配强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市经信局负责督促供电企业加强林区输变电设施维护保养,排查输电线路超高树竹等隐患,在当地政府配合下排查整治输变电设施火灾隐患。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旅局等部门要加强野外勘探作业、旅游设施和林区道路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加强野外用火审批,坚决杜绝违规野外用火。
同时,民宗、民政、教育、文广旅、卫健等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有针对性的部署开展宗教寺庙、养老院、社会福利机构、学校、文化娱乐、博物馆、文物古建、医院等场所的突出消防隐患问题专项治理。
三、实施步骤
自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分为四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4月20日前)。制定消防安全突出隐患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确保工作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21日至6月20日)。对照工作方案,全面找准火灾防控的突出问题,摸清各类隐患底数,建立隐患台账,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查处一批突出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检查验收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市政府组织督导检查组,对各级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不力的区(市)县及有关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四)巩固提升阶段(7月1日至12月31日)。以消防安全突出隐患综合治理为契机,不断健全完善火灾防范工作联动机制,固化经验做法,制定长效管理办法,切实推动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有序深入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全市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研判消防安全形势,找准突出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坚持防范到位、整治到位、处置到位。市政府安办要牵头建立消防安全突出隐患综合治理协调机制,日常工作由市消防支队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抓好本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隐患综合治理工作。各区(市)县政府要成立消防安全突出隐患综合治理工作专班,具体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要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联合组织开展排查检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对发现的突出隐患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链条执法,切实形成监管合力。
(三)建立暗访预警机制。坚持每月对各级各部门消防安全突出隐患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暗访督查,暗访组成员由市应急局和市消防支队抽调专家组成,暗访点位每月不少于6个,暗访督查情况在市长办公会上予以通报。
(四)建立专项治理机制。采取“解剖麻雀”方式,逐个解决各地消防安全突出隐患问题,逐项落实防控措施。每季度召开城市消防安全工作现场会,总结先进经验,曝光反面典型,深入剖析消防安全形势,安排部署突出隐患问题排查治理,随机对消防安全突出隐患点位开展突击检查,推动隐患有效整改。
(五)建立考评考核机制。把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治理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目标绩效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年度考核为重点、专项考核为主体,建立相互衔接、相互印证、有机统一的考核评价体系;并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与表扬奖励等挂钩,倒逼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得到彻底整改。
(六)加强信息报送。各区(市)县、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报送消防安全突出隐患综合治理阶段性小结,综合治理工作结束后,要全面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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