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字〔2020〕2号《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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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








穗字〔2020〕2号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若干措施》,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委和市政府研究决定,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工作要求,当前,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工作不松,坚持二级响应一级措施,把疫情防控一抓到底、决战决胜。坚持战疫情、稳经济“两手抓、两促进”,以省会城市的责任担当全力推进复工复产,建立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如期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和“十三五”规划,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

二、毫不放松推进分区分级科学精准防控工作

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防止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按照分区分级科学精准防控要求,全面落实省委“九个全力”“四个重点”和“三场战役”等工作部署,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二)落细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按照省部署要求,继续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严格管控策略,坚决防止疫情出现大的反弹。各区要全面落实省分区分级防控指引和市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对不同镇(街)、村(社区)的防控等级进行细分,分行业、分场所、分主体对防控要求作出明确规定。

(三)筑牢织密“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防线。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四早”要求,持续优化“四个三”工作机制,确保“三张网络”“三个小组”“三本台账”“三种方式”处置更加精准。抓好机场、火车站、汽车站、港口、码头及地铁、公交车、出租车等的检疫管控,严格体温检测,筑牢“外防输入”第一道防线。加强对重点个案的流行病学调查,做实对重点人群的动态排查。推动大数据、人脸识别、红外预警、智能门禁等技术整合运用,构建智能高效安全的技防网络和指挥调度平台。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强化风险评估和口岸检疫,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和健康管理措施。落实药店购买退烧、感冒药品实名登记和人员信息推送等制度,严把发热门诊筛查关。对发现的疑似病例立即转送定点收治医院,当天检查、当天确诊、当天收治。对密切接触者当天转送、隔离,确保隔离关爱“八个一”措施落到实处。

(四)加强社区和农村疫情防控。严格落实社区和农村封闭管理措施。全面启用“穗康码”,着力实现社区网格化全覆盖管控。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防控责任,配合社区开展防控工作。加强对城中村、城边村、城乡结合部、出租屋等人员流动频繁区域的卫生防疫检查,筑牢镇、村、组、院四道防线。积极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确保环境整治和卫生消毒全覆盖。

(五)强化特殊场所和重点人群防护措施。压实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防控责任,强化商务写字楼、商场、产业园区、厂区、工地、宗教场所、月子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防控措施,加强养老、救助、儿童福利、精神卫生医疗、公安司法监所等特殊场所防控工作,严防出现聚集性疫情。做好工作人员上岗前防护,建立管理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的健康档案,建立探访人员登记制度。制定完善重点机构场所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直接接触医用废弃物人员、密闭空间服务人员等人群的防护,有针对性落实防控措施。

(六)抓好个人防护。引导市民群众坚持“四要四不”(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多运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不信谣传谣),自觉保持适当疏密度,减少与他人接触。严格督促排查对象如实提供有关信息,督促到过疫情重点地区或与确诊病人有密切接触的人员主动报告情况,督促有体温异常、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的人员及时就医并做好家人防护。

(七)全力科学救治患者。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统一调配医疗卫生资源,组织最强医疗力量救治患者,千方百计提高治愈率,降低重症率和死亡率。坚持中西医结合,及时总结、优化、推广有效诊疗方案。防止医院感染和医源感染,强化医务人员防护。同时,统筹做好其他疾病患者医疗救治。

(八)加快科技研发攻关。发挥呼吸疾病研究优势,充分调动在穗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积极性,加强科研信息共享,综合多学科力量开展科研攻关。加强传染源、传播致病机理等研究,大力推进新药研发、老药新用、中西药结合抗病毒抗炎治疗研究,努力在快速简易确诊试剂、疫苗和有效药物研制等方面取得更多成果。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5G、3D打印等新技术在疫情防控和救治中拓展应用。

(九)做好医疗物资和生活物资生产供应保障。加强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等医疗物资生产供应,推动防护物资生产企业开足马力、扩产达产。完善防疫物资境外快速采购机制,加大境外采购力度。统一调度全市医疗紧缺物资,优先保障定点救治医院和发热门诊、集中隔离观察点等一线医务人员需求,优先保障重点复工复产企业工作人员防护用品需求,优先保障镇(街)村(社区)一线、生活服务企业、公共服务岗位的防护用品需求。密切监测市场供需动态,做好“菜篮子”“米袋子”保供稳价。

(十)坚决完成支援武汉和荆州的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集中优势资源、集合精干力量支援武汉和荆州,高质量完成对口支援任务。组织权威专家参与远程会诊、讨论“战法”等,推动前后方力量形成更大救治合力。加大对援鄂医疗队的医疗物资和生活物资保障力度。

(十一)全力支持港澳疫情防控。坚决服从服务“一国两制”大局,积极配合省加强与港澳的疫情防控合作,协助调集防疫物资供港供澳,保障好港澳居民生活必需物资的供应。支持做好台胞返乡、台企复工等工作。

(十二)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依法科学有序防控,尽量减少防控工作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全力维护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依法严惩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强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化解,快处快调因疫情防控引发的矛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心理疏导,关心关爱确诊人员、隔离人员和病人家属。加强供水、供电、供气安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

(十三)着力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健全完善重大疫情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公共卫生与疫情防控市级议事协调机构,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救治机构。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研究和科技支撑,提高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促进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高效协同、无缝衔接,加强农村、社区等基层防控能力建设。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等短板。

(十四)加强公共卫生立法、执法工作。及时开展疫情防控、市场监管、发展中医药等领域法规的立改废释。依法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

三、高质量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

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推动高质量发展,牢牢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广深“双城联动”重大机遇,强化“六稳”举措,全面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和市委“1+1+4”工作举措,坚决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十五)精准稳妥推动企业(项目)复工复产。精准落实市“实现全年任务48条”和“暖企15条”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一个企业(项目)一名领导、一个服务专班、一套工作方案、一组支持政策、一个调度平台的“五个一”机制。开通安全快速复工备案审批通道,协调解决防护物资、用人用工、生产原料、物资流通、企业资金等要素保障问题,指导企业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防控规范,取消不合理审批。加强市际交通运输、劳务等领域协作,引导务工人员有序返岗。综合实施“减税、减费、减租、减息、补贴”,积极争取在穗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发挥国资国企带动作用,加大对产业链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加快实施一批混改项目,确保国有投资增速、市属国企研发经费增速比全市增速高30%以上。整合用好12345热线和“政企通”信息平台,建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完善企业问题反馈处置机制。

(十六)扩大有效投资。完善市领导对口联系重大项目机制,加强“攻城拔寨”重点项目监测管理,力争7月底前实现今年新开工项目全部开工,推进一批条件成熟的“十四五”规划项目提前开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企业债、疫情防控债“三个债券”保障项目建设资金,引导民间投资参与更多公共领域项目建设。抓紧梳理公共医疗卫生、智慧城市等补短板项目,加快建设5G基站等现代化基础设施,争取国家、省和央企加大在我市投资布局。

(十七)稳定和促进消费。出台促进消费政策,适当增加汽车号牌发放额度,促进农村汽车、家电等消费,扩大传统大宗消费。开拓在线消费等新兴消费。疫情结束后,采取政府补贴、平台让利、商家打折相结合的方式鼓励文旅消费。建设天河路、北京路、上下九商圈等国际消费城市示范区,发展首店经济。倡导健康、绿色、低碳的生活和消费理念,扩大绿色食品、药品、卫生用品、健身器材等生产销售。

(十八)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实施外贸强市三年行动计划,加大贸易融资支持,保障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服务贸易自由化示范区,积极申请国家级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抓紧研究防疫物资及生产设备与国际标准接轨,打造外贸新增长点。强化招商安商稳商,推动重大在谈外资项目落地。支持广交会做大做强进口展区,提升广交会对前沿行业发展的引领作用。贯彻外商投资法,推进营商环境3.0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十九)建设科技创新强市。以疫情防控科研攻关为契机,加快实施科技创新强市三年行动计划。精心打造“一区三城十三节点”重大创新载体,建设冷泉生态系统、人类细胞谱系、太赫兹国家科学中心、纳米国家科学中心等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承接更多国家和省重大专项。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系统破解生物制剂、集成电路、高端元器件等“卡脖子”问题。优化科研管理体制机制,用好政府产业基金、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持续实施科技创新企业做优做强做大等行动,提升科技创新和产业双策源能力。

(二十)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进一步稳链补链强链控链,培育更多产业发展新动能。实施先进制造业强市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广州制造“八大提质工程”,大力发展汽车及汽车电子、集成电路、超高清视频、软件和信息技术创新应用、高端装备制造、现代都市消费工业等先导产业,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纳米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化提升汽车、电子、石化、电力等传统优势产业。打造技术先进、业态领先的军民融合产业集群。

(二十一)建设现代服务业强市。对受疫情冲击较严重的餐饮、住宿等传统服务业加大帮扶力度,鼓励利用5G、云平台等技术优化升级,支持生鲜电商、社区便利店等新零售发展壮大。做强国际商贸中心,加快打造4个商旅文融合功能区、30个夜间经济集聚区。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支持办好中证报价中心、广东股权交易中心,争取广州期货交易所、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尽快落地。提升人力资源、知识产权、会计、高端法律服务等领域发展水平。壮大总部经济和平台经济。对信息服务业等新业态实施审慎包容监管。加强物流和供应链体系建设,提高突发情况下快速集散转运能力。

(二十二)推进城市更新九项重点工作。探索绿色集约城市建设更新模式,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深度融合。突出成片连片改造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再推进一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促进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专业批发市场转型升级、中心城区物流园区疏解外迁;巩固黑臭水体剿灭战成果,扩大“散乱污”场所整治成效,再拆除违法建设4000万平方米以上。科学规划清拆出来的土地,面向全球招商,进一步释放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

(二十三)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抢抓春季农村生产,抓紧解决影响春耕备耕的农资、运输等突出问题。加快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建设,强化产销对接。加强非洲猪瘟、禽流感等动物疫病防控,严防与新冠肺炎疫情叠加影响。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加快建设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清结合片区。

(二十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落实稳就业举措,坚持减负、稳岗、扩就业并举,阶段性下调失业保险缴费系数、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实施“广东技工”“粤菜师傅”“南粤家政”羊城行动计划,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加强对疫情导致的无供养困难人群的兜底保障,妥善安排在家隔离孤寡老人、困难儿童、重症重残人员的基本生活。落实先救治再结算等异地就医参保政策,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相衔接,推动逐步全面恢复日常诊疗秩序。

(二十五)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巩固市内脱贫成果,做好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对口帮扶、对口合作工作,加大消费扶贫、就业扶贫、产业扶贫力度,防止因疫情致贫返贫。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抓好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全力推进省万里碧道建设,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厕所革命”。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充分研判疫情形势,加强企业经营风险监测,研究全产业链支持措施,分类施策稳住关键企业,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企一策”整治互联网金融风险。切实抓好政治安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自然灾害防御等工作,严防各类风险交织叠加。

四、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凝聚起全社会坚不可摧的强大力量

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履行领导责任,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抓实抓细抓落地。

(二十六)领导干部要冲锋在前、夙夜在公。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扛起责任、靠前指挥、经受考验。注重在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及时选优配强重点地区、重要部门领导干部。落实激励干部担当作为18条措施,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一线接受历练,火线提拔工作急需、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专项考核,将领导干部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中的实际表现和突出事迹列入干部政治素质档案。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提拔重用一批优秀干部。

(二十七)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认真落实《关于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有呼必应”的通知》要求,层层压实市、区、镇(街)、村(社区)、网格五级疫情防控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基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属地防控工作责任,把各项措施落实到户到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并立足职能积极发挥作用。相关公立医院、高校、科研院所党组织要全力做好医疗救护、科研攻关、基础预防等工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抽调更多干部下沉支援基层,在职党员要到社区报到并协助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在斗争一线表现突出的入党积极分子,可火线发展入党。关心关爱奋战在一线的党员干部,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和嘉奖。

(二十八)保护关心爱护投身疫情防控斗争一线的医务人员。全面落实各项激励保障政策,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落实医务人员排班轮休制度,组织专家力量开展“一对一”心理干预服务,确保医务人员身心健康、精力充沛。关心医务人员的家庭、特别是对每位驰援湖北医务人员的家庭,建立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心关爱一线医务人员三对一机制,优先安排、合理照顾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入托。在职称评聘、培训深造、补贴补助等方面给予倾斜,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一次性单列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人员准入、培养、使用、考核评价和激励等机制,组织动员各类专家人才投身疫情防控。

(二十九)营造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的宣传舆论环境氛围。广泛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党中央决策部署,及时报道我市推进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支援湖北医疗救治的先进典型、感人事迹。依法做好疫情报告和发布,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坚决依法制止造谣传谣,引导公众不信谣、不传播谣言和不实信息。

(三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疫情防控期间,尽量压缩减少会议、文件,提倡开短会、发短文,多用视频会议等简而有效的会议商事方式,统筹安排督促、检查、考核工作。严格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17条具体措施,加强部门信息共享,不得层层、多头要求基层重复填表报数,真正让基层有更多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控第一线。

(三十一)严明党的纪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疫情防控重点区域、反映问题较多的重点单位、重点人,深入战“疫”一线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对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打折扣的,对不作为、工作落实不力、推诿扯皮、擅离职守、瞒报谎报漏报造成不良影响的,对企业复工复产遇到困难问题无动于衷、不闻不问、解决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严重的一律先采取组织措施,再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对弄虚作假、骗取政策支持的,严肃查处。

(三十二)动员全社会力量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组织动员所联系群众积极投身疫情防控,推出更多公益活动品牌。慈善组织、红十字会要严密做好相关工作,提高效率,增强透明度。发挥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组织广大社工、义工和志愿者开展心理疏导、情绪支持、保障支持等服务。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要动员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支持疫情防控。进一步团结凝聚各方力量,众志成城、共克时艰,为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广州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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