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府办〔2020〕11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补充耕地任务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0-03-04 13:29:21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补充耕地任务的通知》



厦府办〔2020〕11号





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区人民政府:


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20年补充耕地任务的通知》(闽政办〔2020〕4号),省政府下达我市2020年补充耕地任务900亩(其中补充水田任务400亩)和旱地改水田提质改造任务200亩。为确保按时完成任务,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按照各区2019年批准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比例以及综合其他因素,现将2020年补充耕地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上述任务的完成情况将直接影响我市下一年度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受理和审批,并纳入我市对各区政府年度绩效评估考核内容、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和耕地保护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各有关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充分挖掘补充耕地潜力,及时将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和责任单位,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补充耕地任务。市资源规划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区的指导、督促和协调工作。


附件:2020年厦门市补充耕地任务分解表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2月17日





  • 2020年厦门市补充耕地任务分解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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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关键词: 厦门市, 厦门市人民政府, 厦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