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府办〔2019〕117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健康厦门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健康厦门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
厦府办〔2019〕11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
《推进健康厦门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2月23日
推进健康厦门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2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健康厦门行动的意见》及《“健康厦门2030”行动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完善健康厦门建设推进协调机制,保障健康厦门行动有效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健全组织架构
成立健康厦门行动推进委员会。依托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立健康厦门行动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推进委员会”),制定印发《健康厦门行动(2019-2030年)》(以下简称“健康厦门行动”),统筹推进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相关工作。
推进委员会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卫生健康领导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市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同志、市政府办公厅分管领导、市教育局、体育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秘书长由市政府办公厅分管领导、市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同志担任,委员由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
推进委员会下设共十七个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和监测工作。
各区可参照上述组织架构,组建或明确推进健康行动实施的议事协调机构,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推进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由推进委聘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负责为健康厦门行动推进实施提供技术支持。
二、明确有关工作机制
(一)建立统筹协调机制
推进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包括全体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和办公室会议,统筹协调推进健康厦门总体行动。各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本小组专项健康行动组织实施。
(二)明确工作职能
1、推进委主要职能。研究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并协调推进各专项小组工作落实,及时处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汇集各专项小组指标,建立总指标体系,汇总各专项小组监测结果,出具年度监测报告;组织年度考核;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推进健康行动重大事项提出指导性意见;研究适时调整指标、行动内容;推动健康厦门建设资金保障机制。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研究实施健康厦门的重大问题,及时制定并落实健康厦门行动的具体政策措施;提出年度任务建议并按照部署抓好工作落实;做好健康行动的宣传解读;认真落实全体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健康厦门建设各项工作。
2、各专项行动小组主要职能。专项研究确定本小组年度工作重点,按小组内政府职能任务分工,协调推进各部门工作落实,及时处理组内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事项;建立小组指标体系,并组织监测,按要求提交推进委;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指导与本小组职能相关的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健康科普宣传等工作。研究适时调整本小组的各项指标和行动内容。
(三)建立监测评估机制
1、监测主体。监测评估工作由推进委统筹领导,跟踪工作进度。各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技术支撑。
2、监测内容。各专项行动小组制定《专项健康行动监测评估办法》。开展年度监测,监测内容:各专项行动主要指标(包括结果性指标、个人和社会倡导性指标、政府工作性指标)的年度完成情况,专项行动目标实现情况,个人、社会和政府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各专项行动工作组根据监测情况每年形成各专项行动实施进展专题报告。
3、结果运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汇总各专项行动小组年度报告,形成总体监测评估与实施情况报告。报告经推进委员会会议审议同意,上报市政府,并通报各区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适时对外发布监测评估报告。
(四)建立考核工作机制
1、考核主体。考核工作由推进委员会统筹领导,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技术支撑。
2、考核主要内容。围绕健康厦门建设主要目标任务要求,在年度监测工作基础上,结合监测指标运行情况,科学合理确定相对稳定的考核指标框架体系。2020年起进行试考核,通过两年的探索实践,逐步固定考核指标。坚持科学考核,注意方式方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增加基层负担。
3、结果运用:2020年起,将考核结果纳入市对各区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以及对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作为对各区、各相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
附件:健康厦门行动考核指标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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