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府办〔2019〕74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污水处理设施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指挥部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污水处理设施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指挥部的通知》
厦府办〔2019〕7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事项的整改和《厦门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落实工作,加快补齐全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加快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经研究决定,成立厦门市污水处理设施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指挥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指挥:庄稼汉市长
常务副总指挥:张毅恭副市长
副总指挥:詹艳清市政府副秘书长
柯玉宗市市政园林局局长
成员:张志红市发改委主任
黄珠龙市财政局局长
龚建阳市资源规划局局长
何伯星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陈锦良市建设局局长
王文杰市交通局局长
王伟文市水利局局长
王春生市海洋局局长
胡旭彬市执法局局长
张朱及市审批管理局局长
郑勇胜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夏长文思明区区长
林重阳湖里区区长
何东宁集美区区长
游文昌海沧区区长
王雪敏同安区区长
胡盛翔安区区长
陈飞铭市政集团董事长
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市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收集、尾水排放管网的规划、建设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审批工作组、用地保障组、工程协调组、资金保障组。
二、指挥部办公室人员组成和职责
主任:柯玉宗市市政园林局局长
常务副主任:王艳艳市市政园林局总工程师
副主任:王良睦市政集团总经理
成员:王巧莉市发改委副巡视员
王明汉市财政局副局长
沈瑞全市资源规划局总工程师
陈秋茹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庄毅伟市建设局总工程师
陈忠市水利局副局长
林怀远市海洋局总工程师
李伟宏市执法局副局长
陈玉辉市审批管理局副局长
林炳聪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王巨创市公路局局长
洪亮思明区副区长
林充贺湖里区副区长
吴金平集美区副区长
卢少进海沧区政府党组成员
许珠明同安区副区长
苏青云翔安区副区长
陈智强市政集团副总经理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市政园林局,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编制项目建设计划、下达任务清单,协调、督促各工作组、各区指挥部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落实指挥部决策部署。
三、审批工作组人员组成和职责
审批工作组设在市审批管理局,负责指导、协调和推进项目审批工作,组长由市审批管理局副局长陈玉辉担任,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政园林局、市水利局、市建设局分管领导,市交警支队、市财政审核中心、市招标办、水务环科公司负责人担任成员。
四、用地保障组人员组成和职责
用地保障组设在市资源规划局,负责协调推进项目规划、选址、用地、用林、用海审批和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组长由市资源规划局总工程师沈瑞全担任,各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并具体负责项目征地拆迁的协调推进工作。
五、工程协调组人员组成和职责
工程协调组设在市市政园林局,负责协调推进工程建设进度,加强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组长由市市政园林局总工程师王艳艳担任,副组长由市建设局庄毅伟总工程师担任,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执法局分管领导,市公路局、市质安站、水务环科公司负责人担任成员。
六、资金保障组人员组成和职责
资金保障组设在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协调污水设施项目资金保障工作,组长由市财政局副局长王明汉担任,市发改委、各区政府分管领导、市政集团担任成员。
七、各区指挥部及职责
各区参照市级指挥部模式成立区级指挥部,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统筹推进辖区水污染防治和区级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全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配合推进市级项目建设。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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