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府〔2020〕12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举行2020年海峡两岸春节焰火晚会的通告》

浏览量:          时间:2020-03-06 02:24:03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举行2020年海峡两岸春节焰火晚会的通告》



厦府〔2020〕12号





为营造欢乐祥和的春节氛围,增进海峡两岸同胞的融合,经研究,决定与金门县政府共同主办“2020年海峡两岸春节焰火晚会”。根据《厦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燃放时间:


2020年1月25日(农历正月初一)20:00-20:30


二、燃放地点:思明区环岛路黄厝沙滩一带


三、具体承办单位:思明区政府、金门县交通旅游局


四、注意事项:请广大市民和游客在焰火晚会举行期间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并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特此通告。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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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厦门市, 厦门市人民政府, 厦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