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府〔2020〕7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厦府〔2020〕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研究,现将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一、庄稼汉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二、黄强常务副市长: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税、应急管理、国有资产、统计、金融、行政审批、重点工程等工作。
分管市委军民融合办,发改委、财政局、应急局、国资委、统计局、金融监管局、审批管理局、重点办、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市纪委监委,市委改革办,市税务局、人行厦门中心支行、银保监局、证监局、财政部驻厦专员办、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金融机构,国家会计学院,思明区。
三、国桂荣副市长:负责教育、民族宗教、卫生健康、体育、医疗保障、妇女儿童和政府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分管教育局、民宗局、卫健委、体育局、医保局、爱卫办、妇儿工委、红十字会、城市职业学院。
联系市委宣传部、政研室、老干局、文明办、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档案局,团市委、妇联、关工委、老年基金会、社科联、计生协、文联、中华职教社,厦门大学、集美大学、华侨大学(厦门校区)、理工学院、医学院等部省属在厦高校,广电集团,湖里区。
四、孟芊副市长: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城管执法、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机关事务等工作,协助联系审计工作。
分管资源规划局、建设局、执法局、住房局,协助分管审计局。
联系市委审计办、机关事务局,同安区。
五、韩景义副市长:负责外经外贸、招商引资、商业内贸、文化旅游、外事、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台港澳事务、口岸管理等工作。
分管商务局、文旅局、外办、市场监管局、口岸办、鼓浪屿管委会。
联系市政协,市委统战部、台港澳办、市直机关工委,各民主党派厦门市委员会,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厦门海关、边检总站、海事局等口岸单位,商务部驻榕特派办(厦门),海沧管委会,集美校委会、侨联、台联、金联、贸促会、友协,海沧区。
六、卢炳椿副市长:负责公安、司法、人防、信访、仲裁、政府系统保密等工作。
分管公安局、司法局、人防办、信访局、仲裁委。
联系市委政法委、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厦门海事法院,国安局,市委依法治市办、网信办、机要保密局,消防救援支队、打私办。
七、黄燕添副市长:负责民政、水利、农业农村、退役军人事务、海洋发展、市政园林、林业、双拥、新机场建设、残联等工作。
分管民政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局、海洋局、市政园林局、双拥办、残联,防汛抗旱指挥部、海管办。
联系市委农办,气象局、水文局、海洋三所、厦门海洋预报台,驻厦部队、武警部队,翔安区。
八、黄晓舟副市长:负责科技、工业与信息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交通、港口、火炬高新区、轨道建设与运营等工作。
分管科技局、工信局、人社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局、港口局、火炬管委会,航空港管委会、地铁办。
联系市委组织部、市效能督查办,总工会、工商联(总商会)、科协、各科研机构,国网厦门供电公司,民航厦门安全监管局、民航厦门空中交管站、通信管理局、邮政管理局、烟草专卖局、无线电管理局、专用通信局、东海救助局厦门基地、东海第二救助飞行队,各地驻厦门办事处,机场、航空、铁路部门,厦门航空公司、福建中烟公司、各通讯公司、各石油公司,集美区。
九、黄杰秘书长:负责市政府办公厅和驻外机构;负责市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分管市政府办公厅。
联系驻京办、驻榕办。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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