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府〔2019〕347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J2019G04-G、2019JG01-G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0-03-06 02:37:43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J2019G04-G、2019JG01-G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厦府〔2019〕347号
市资源规划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J2019G04-G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厦资源规划地〔2019〕48号)、《关于2019JG01-G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厦资源规划地〔2019〕5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位于集美区后溪片区石星路与鹏山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编号:J2019G04-G)、集美区机械工业集中区灌口南路与灌口西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编号:2019JG01-G)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上述地块出让工作由市资源规划局主持,市土地开发总公司承担具体工作,出让全过程由市公证处进行公证。
二、同意你局报送的上述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三、上述地块的竞买人资格、挂牌起始价、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土地移交、出让年限、项目开竣工时间、配套事项等相关事项及要求按你局提出的方案办理。
接文后,请抓紧开展上述地块出让的各项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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