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府〔2019〕297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轨道1、2、3、4、6号线投融资平衡用地收储实施规划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0-03-06 02:51:11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轨道1、2、3、4、6号线投融资平衡用地收储实施规划的批复》
厦府〔2019〕297号
市资源规划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提请批复轨道1、2、3、4、6号线投融资平衡用地收储实施规划的请示》(厦资源规划〔2019〕399号,以下简称《收储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批复,并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严肃规划的实施。《收储规划》是我市筹集轨道建设资金的重要依据,你局要严格做好轨道平衡用地规划管控工作,原则上不得调整为其他功能,不再批准临时使用,以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二、确保任务的完成。请各区、各部门、各国有企业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合力推进轨道平衡用地的收储工作,确保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
此复。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1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