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府〔2019〕257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7-2035)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0-03-06 02:55:49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7-2035)的批复》



厦府〔2019〕257号





市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


你们联合上报的《厦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7-2035)》(厦资源规划〔2019〕321号,以下简称《专项规划》)已经市规划委员会审定同意,现予以批复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规划统筹。《专项规划》构建了覆盖全市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网络,对城市相关用地提出预留和规划要求。要做好《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空间“一张蓝图”、城市综合交通、电力设施等相关规划的有机衔接,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二、确保规划落实。市发改委要会同市资源规划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充电基础设施规划要求,进一步研究相关配套政策,有序推进城市公共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电动汽车发展。


三、强化产业配套。要密切关注国内外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发展动态和城市管理成效,主动对标先进,及时调整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策略,并结合近远期需求,为相关产业预留发展空间。


此复。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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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厦门市, 厦门市人民政府, 厦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