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府〔2019〕174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TP01、2019TP02、J2019P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0-03-06 03:04:44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TP01、2019TP02、J2019P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厦府〔2019〕174号





市资源规划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2019TP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请示》(厦资源规划地〔2019〕10号)、《关于2019TP0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请示》(厦资源规划地〔2019〕11号)、《关于J2019P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请示》(厦资源规划地〔2019〕1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位于同安区环东海域新城滨海西大道与通福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编号:2019TP01)、同安区环东海域新城滨海西大道与横三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编号:2019TP02)、集美区11-03机械工业集中区新城大道与三李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编号:J2019P0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拍卖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上述地块出让工作由市资源规划局主持,市土地开发总公司承担具体工作,出让全过程由市公证处进行公证。


二、同意你局报送的上述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三、上述地块的竞买人资格、拍卖起叫价、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土地移交、出让年限、项目开竣工时间、配套事项等相关事项及要求按你局提出的方案办理。


接文后,请抓紧开展上述地块出让的各项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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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厦门市, 厦门市人民政府, 厦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