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府〔2019〕184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JP0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含在建工程)出让方案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0-03-06 03:04:54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JP0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含在建工程)出让方案的批复》
厦府〔2019〕184号
市资源规划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2019JP0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含在建工程)拍卖出让方案的请示》(厦资源规划地〔2019〕1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位于集美区11-11片区杏锦路与杏林北路交叉口南侧地块(编号:2019JP0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含在建工程)采用拍卖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上述地块出让工作由市资源规划局主持,市土地开发总公司承担具体工作,出让全过程由市公证处进行公证。
二、同意你局报送的上述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三、上述地块的竞买人资格、拍卖起叫价、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土地移交、出让年限、项目开竣工时间、配套事项等相关事项及要求按你局提出的方案办理。
接文后,请抓紧开展上述地块出让的各项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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