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府〔2018〕227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J2018G03-G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0-03-06 03:38:29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J2018G03-G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厦府〔2018〕227号
市国土房产局、市规划委:
你们报送的《关于J2018G03-G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厦国土房地〔2018〕4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集美区11-05后溪片区纵一路与横一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编号:J2018G03-G)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上述地块出让工作由市国土房产局主持,市土地开发总公司承担具体工作,出让全过程由市公证处进行公证。
二、同意你们报送的上述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三、上述地块的竞买人资格、挂牌起始价、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土地移交、出让年限、项目开竣工时间、配套事项等相关事项及要求按你们提出的方案办理。
接文后,请抓紧开展上述地块出让的各项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7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8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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