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府〔2018〕231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P02等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0-03-06 03:38:45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P02等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厦府〔2018〕231号





市国土房产局、市规划委:


你们报送的《关于2018P0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请示》(厦国土房地〔2018〕43号)、《关于2018JP0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请示》(厦国土房地〔2018〕44号)和《关于2018JP0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请示》(厦国土房地〔2018〕4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湖里区06-07枋湖片区成功大道与金山西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编号:2018P02)、集美区集美新城片区杏锦路与四号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编号:2018JP02)和集美区杏锦路与杏林北二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编号:2018JP0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拍卖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上述地块出让工作由市国土房产局主持,市土地开发总公司承担具体工作,出让全过程由市公证处进行公证。


二、同意你们报送的上述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三、上述地块的竞买人资格、拍卖起叫价、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土地移交、出让年限、项目开竣工时间、配套事项等相关事项及要求按你们提出的方案办理。


接文后,请抓紧开展上述地块出让的各项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8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8月28日印发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79769.html

本文关键词: 厦门市, 厦门市人民政府, 厦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