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府〔2018〕193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T2018G02-G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0-03-06 03:46:48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T2018G02-G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厦府〔2018〕193号





市国土房产局、市规划委:


你们报送的《关于T2018G02-G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厦国土房地〔2018〕3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同安区12-14片区通福路与官浔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编号:T2018G02-G)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上述地块出让工作由市国土房产局主持,市土地开发总公司承担具体工作,出让全过程由市公证处进行公证。


二、同意你们报送的上述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三、上述地块的竞买人资格、挂牌起始价、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土地移交、出让年限、项目开竣工时间、配套事项等相关事项及要求按你们提出的方案办理。


接文后,请抓紧开展上述地块出让的各项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4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7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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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厦门市, 厦门市人民政府, 厦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