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政办发〔2019〕47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长政办发〔2019〕4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夜间经济发展,进一步发掘城市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推进消费升级、激发城市活力、提升文化品味,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多元包容、彰显特色”的原则,依托长沙独有的山、水、洲、城自然禀赋,以及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世界媒体艺术之都”“最具幸福感城市”“最具软实力城市”等城市荣誉,结合长沙作为移动支付第三城、移动互联网第五城的巨大潜力优势,充分整合夜间消费资源,挖掘夜间消费新动能,着力发展具有创新引领和彰显文化特色的夜间经济消费业态,打造独具长沙特色的消费品牌,切实提高长沙城市夜间经济的开放度和活跃度,丰富“星城”夜经济应有的内涵。
二、工作目标
以打造“24小时城市”为目标,用三年时间规划一批与区域商圈发展相融合、具有带动辐射功能的特色夜消费街区,培育一批体现长沙文化名城、形成城市品牌的夜经济载体,建设一批具有区域标识度、多业态融合发展的夜经济场景。到2022年,全市总共建成10个市级、30个区县(市)级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和200个夜间经济示范门店;打造50个具有全国知名度、100个具有全省知名度的夜消费名片;夜经济零售总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达到20%以上,新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00亿元以上,创造就业岗位10万个以上。
其中,2020和2021年每年打造4个市级、10个区县(市)级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及70个夜间经济示范门店,18个具有全国知名度、35个具有全省知名度的夜消费名片;2022年建成2个市级、10个区县(市)级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及60个夜间经济示范门店,14个具有全国知名度、30个具有全省知名度的夜消费名片。
三、主要任务
突出以湘江沿江带为轴线、以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的商业集聚区为核心,以各区县(市)特色景观为节点的多点布局思路,依托商业中心区、人员集聚区、产业集中区、特色街区、旅游景区等区域,分类指导发展文化娱乐、购物休闲、商旅观光、特色餐饮、休闲体育等夜间经济聚集区。重点发展娱乐购物、特色餐饮、旅游休闲、文化消费等夜间经济产业,将高科技、智能化、“互联网+”等新兴元素融入消费场景和载体的打造,突出社交型、体验型夜消费,助推夜经济发展。
(一)聚焦消费体验,丰富夜经济供给
1、力推“夜购”商圈。建设一批高品位、高标准、上规模的专业或综合类大型商业综合体。合理布局商业网点,加快打造五一核心商圈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顶级商圈,提质发展芙蓉北商圈、火车站商圈、东塘商圈、万家丽商圈、红星商圈、溁湾镇商圈、市府商圈、梅溪湖商圈、长株潭商圈等9个高端商圈,培育建设望长浏宁四区县(市)特色商圈。推动购物中心、大型商场延长营业时间,引导品牌商超建设24小时便利店。鼓励开展夜间推广、打折让利活动,引入深夜购物等各种形式的时尚消费活动,提高商场的聚客能力,增加夜间文化演出、节庆会展等聚客元素,提升夜间经营活跃度。(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排在第一位的责任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2、凸显“夜食”街区。以主城区为重点区域,各区县(市)特色区域为支撑点,规划50条深夜食堂特色餐饮街区,培育30个特色精品夜市。规范提质坡子街、太平街、都正街等美食老街和五一新村烧烤、马王堆海鲜夜市主题美食小吃街,以及砂子塘、冬瓜山、四方坪、文庙坪、南门口、书院路等夜宵集聚地,形成风格明确的夜间餐饮主题街区。推动火宫殿、杨裕兴、玉楼东、九如斋、德茂隆、马复胜等老字号产品创新、模式创新,树立品牌文化,提升湘菜品牌知名度。积极发挥臭豆腐、文和友小龙虾、“茶颜悦色”等高人气、高口碑的本土品牌以及品牌酒店自助餐的影响力,推出1-3家千万人气指数 “网红美食”打卡地、10家500万人气指数网红打卡地、50家100万人气指数网红打卡地。(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文旅广电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3、擦亮“夜游”名片。办好30处文化活动广场,规划发展量贩式歌舞娱乐场所和演艺场所100家,推出10条夜游精品线路。围绕“山水洲城”的自然禀赋,结合岳麓山、橘子洲头、杜甫江阁滨江风光带、天心阁、潮宗街、烈士公园、梅溪湖音乐喷泉、洋湖湿地公园、滨江公园、月湖公园、松雅湖湿地公园、浏阳河风光带及婚庆主题公园等城市休闲功能区,以及麓山南路、白沙液百年老街等湘江西岸历史街区,以城市夜景灯光和湘江两岸的地标性建筑为特色,结合长望浏宁的优势旅游资源,鼓励创新夜间旅游产品,推出夜游精品路线。突出“水”招牌,将湘江、浏阳河、圭塘河等沿江沿河风光带打造成标志性的夜游经济带,开发宁乡灰汤、沩山和长沙县等地的优质温泉资源,在有条件的沿岸商业设施、商务楼宇发展观光表演、文化娱乐等产业,形成水岸娱乐与水面旅游的良性互补,形成夜游湘江“百舸争流”景象;推出“避暑”主题,将大围山、沩山打造为游客首选避暑胜地;做好“星空”文章,以长望浏宁四县(市)为主,打造20个以上户外露营活动场所,开展灯光节、音乐节、帐篷节等夜游节庆活动。(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体育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4、繁荣“夜娱”文化。依托“滨江文化园——三馆一厅”、天心阁、雨花非遗夜市、贺龙体育馆、田汉大剧院、文津渡口、开福寺等代表湖湘文化的核心景点,将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等场所开发成夜间城市文化活跃区域,着力发展科普教育、夜间知识提升等参与性、体验性强的特色体验活动。以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湖南金融中心等平台为重点,结合产业人才、科研人员和投资人等群体夜间消费需要,打造24小时交流互动公共空间。丰富剧场夜间文化演艺活动品类,创新酒吧、音乐与餐饮等相结合的模式,提升解放西路酒吧街特色品质,拓展娱乐、社交属性功能。依托剧院、演艺中心、戏社等场所,组织开展具有湖湘风情特色的系列品牌文化活动。支持梅溪湖国际文化艺术中心等引进培育沉浸式话剧、音乐剧、歌舞剧等各类艺术项目;支持李自健美术馆、谢子龙影像艺术馆等联合打造夜间文化艺术活动。推进24小时实体书店、24小时自助图书馆、夜间健身会所、深夜影院等健康发展,满足市民及游客多样化需求。推出3-5家500万人气指数如“魅力四射”等“网红酒吧”“网红特色街区”、10家300万人气指数网红打卡地、50家100万人气指数网红打卡地。(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城管执法局、市应急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5、优化“夜行”服务。加强夜间经济街区及周边动静态交通组织管理,结合各区需求,在商业地标和重点商圈等区域周边,优化公共交通线路设置,按需加密夜间运营班次、延长夜间运营时间,支持地铁核心线路在节假日延时运营或24小时运营。放开轻型新能源货运配送车辆的城区上路通行,满足夜间经济货运配送需求。梳理夜间经济街区范围内及周边停车条件,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有效采取优化街面停车位管理、适当增加道路限时停放车位、引导出租车企业和网约车平台加强重点区域的夜间车辆调配等具体措施,为夜间消费群体提供公共交通运输保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6、提升“夜宿”品质。根据实际需求,增设主题文化酒店、民宿、木屋、集装箱、营地等多元化的住宿设施,争取全市有品质的星级酒店达100家,特色民宿50家以上。加强旅游“红黑榜”评定工作,在品质和服务上集中发力,谋求差异化发展之路,大力发展精品民宿,推动酒店业改造提升。推出特色民宿旅游线路,依托景区推出夜宿活动,鼓励推出“特色农家院”、特色主题酒店等,丰富游客住宿体验,提高游客的参与度和逗留时间,助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7、拓展“手游”经济。培育引进高技术服务业、移动互联网手游及网络游戏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落户长沙,加强政策引导,扶持游戏研发、游戏运营、游戏分发、游戏人才培训等产业发展,将文学、动漫、影视作品与游戏互相融合开发、产品联动,搭建VR游戏馆,承办游戏节、电子竞技比赛等赛事活动,大力推进多元化的影娱游戏行业发展。(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8、突破“外包”服务。借助时差特点,依托教育发达的优势,搭建智能化和信息化的服务外包运营及管理平台,通过平台聚集信息、人才、技术、资本、智库等各类服务,积极发展大数据分析服务、工程技术服务、管理咨询服务、医药和生物技术研发服务等知识流程外包,大力推进信息技术解决方案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等综合性服务外包。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加强商业模式和管理模式创新,积极培育引进世界500强企业服务外包企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二)聚焦特色场景平台,激发夜经济新动力
1、品牌活动点亮城市。实施以湘江为主带、山水洲城为背景、独具长沙媒体艺术魅力的城市灯光工程。结合重大节假日,在符合环保规定条件下,提高橘洲焰火燃放质量,年度推出30次以上无人机灯光秀,力争成为全国第一、世界有影响的长沙最具特色的品牌活动。根据不同时令、节会及热点,在重大节假日、旅游旺季合理档期安排橘洲焰火以及无人机表演联袂出场,选择20栋具有文化经济沉淀的建筑或高层建筑,依托岳麓山、天心阁、杜甫江阁、高层建筑楼顶等推出不少于20个独具地域特色的观景平台、消费场所,突出文本、音乐、产品与主题的创意编排,点亮山水洲城;办好中国国际花炮文化节、浏阳焰火大会等节会,提升品牌影响力。鼓励支持有资质、有实力的企业参与、赞助或组建无人机表演公司,开展无人机主题演出,融入多元的文化创意主题,记录长沙这座城市发生的文化与事件,展现自然与历史之美、科技与人文之美、城市与生活之美,为夜游人群上演灯光秀震撼的视觉盛宴,让绚烂的夜色点燃科技主题、助力智能制造之都。(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居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2、主题活动活跃市场。搭建夜间消费平台,鼓励举办富有长沙特色的旺季夜市、消夏节、纳凉节、龙虾节、夜食堂美食节、文化艺术节、户外休闲运动节等活动;组织开展民俗、歌舞、健身、体育等文娱和赛事活动,在湘江沿岸区域举办夜跑、音乐节、灯光节、花灯展等系列活动;策划推出“夜间购物节”,支持商户开展主题活动、形象策划、品牌宣传;实行分时段电价措施,鼓励商户延长营业时间,合理放宽夜晚沿街面的市容管理。(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应急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3、场景演出集聚人气。鼓励长沙世界之窗、宁乡炭河古城、新华联铜官窑、华谊兄弟电影小镇、方特东方神画、浔龙河—田汉文化园、中国种子博物馆等大型景区开发夜游项目,推出实景演出、大型主题演出、室内外秀场演出等旅游演艺,举办光影秀、水上声光秀、观光游船等夜景观光活动和主题灯会、音乐节、文旅小镇等夜间节事文化体验活动,结合实际情况增加烟花文化元素。支持城区景区、公园、广场等地针对不同年龄段、消费水平、文化阶层各类群体,推出各类小型剧场,形成特定群体打卡地,树立不同群体消费新标签。推出5-10家千万人气指数、10-15家500万人气指数、30家100万人气指数的景区公园、演出场所(场景)。(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三)聚焦业态创新,释放夜经济新活力
1、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支持传统百货以及线下餐饮、商超等实体零售企业与“互联网+”平台公司广泛合作,拓展“零售到家服务”。丰富线上购物体验,发展面向社区群体的垂直传播、网络直播、圈层消费等消费模式,支持互联网公司丰富拓展未来零售体验场景,构建虚拟现实网上商城、社交电商、二手交易等互联网电商消费新场景。(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2、培育新型复合消费业态。支持文化、体育、健康等与旅游产业融合,鼓励主题文化旅游、创意民宿产品等新兴旅游业态发展,力争打造1-2个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支持文化、艺术、社交和零售跨界融合,鼓励德思勤书店为代表的复合书店,提供夜间生活服务的24小时便利店等多业态聚合消费业态发展。推动“文创+”发展,推进IP创意向产品衍生发展,聚焦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为核心的文娱集聚地,举办数字内容产业论坛及相关赛事活动,为单机手游、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等提供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3、拉动科技新兴消费。引导商圈、景点、场馆、消费场所等拓展智能化、网络化全渠道布局,增加互联网、大数据、VR(虚拟现实)、AR(增强现实)等现代技术的应用,在部分景区、机场、大型商场等开设VR体验馆和AR体验场景;推广刷脸入园、刷脸服务、刷脸支付、刷脸取物等,打造一批智慧商圈、智慧景区、智慧酒店等示范试点,构建场景化、立体化、智能化的消费环境,打造多维度的沉浸式体验空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夜间经济推进工作机制。建立市、区县(市)夜间经济发展统筹推进工作机制。市级层面负责编制出台夜间经济产业发展规划、夜间经济产业扶持政策,统筹协调全市夜间经济发展,有关市直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实施。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加强规划研究,负责夜间经济重点街区、场景的规划打造和相关活动的举办,以及日常管理、创新运作模式,做好业态合理布局,提升配套的交通、安全、卫生、公共服务等社会管理水平。鼓励相关商会等社会组织发展,规范行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推进本行业本区域夜间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二)加强夜间经济配套设施建设。加速信息化建设,推进商圈、景区(点)、机场、车站、宾馆饭店等主要消费场所区域光纤宽带、无线网络等全覆盖,加快5G通讯网络建设。改善夜间经济重点区域城市管理、交通服务、设施条件等,完善公共配套服务,提高城市净化、亮化、绿化、美化水平。充分考虑夜间经济特点,完善水电气供给、污水收集处理、餐饮油烟处理、垃圾分类处理、游客疏散等配套设施。推进县、乡、村三级道路亮化工程,支持指导夜消费集中区域的夜景亮化工作,在不影响市容环境的前提下,鼓励、支持商家增设亮化设施和霓虹灯字号。(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三)提升夜间经济管理保障水平。加强食品安全、治安、消防等配套管理措施和服务功能,适当延长垃圾清运时间,增设安全巡逻,严格监管食品安全、商品价格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市政环卫等相关规定,不扰民、不影响交通秩序等前提下,适当放宽夜间经济固定时段固定区域摆卖管制,规划好夜间经济活动辐射区域以及各类配套设施和建设等,确保无噪声、油烟等污染,做好光污染防控,加强日常监管。适当放宽延长营业时间的商贸服务企业、特色街区、夜市夜游等商业场所悬挂条幅、张贴宣传画等审批条件,营造良好的夜间消费氛围。(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应急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四)加强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用好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建设资金,加大对商圈、特色商业街区内市政配套设施的支持力度。用好各类产业发展资金,加大对消费性服务业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电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五)加大夜游品牌宣传推介力度。通过电视媒介、广告宣传、专业报刊、大型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宣传手段,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加快建立完整的智慧文旅信息系统,加大对夜游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旅游的宣传、推介力度。(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资源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五、本意见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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