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建文〔2020〕39号《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2019年度下半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的通报》

浏览量:          时间:2020-03-10 15:45:38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2019年度下半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的通报








郑建文〔2020〕39号






各县(市、区)城乡建设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郑州市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安排》(郑建文〔2019〕84号)和《2019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郑建文〔2019〕101号)工作要求,在市纪委监委驻市城建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下,市城乡建设局于2019年12月23日至2020年1月7日对监管的建设项目和各县(市、区)城乡建设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随机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区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2019年12月23日至27日,由随机抽调的执法人员和相关专家组成抽查组,主要围绕招标投标、勘察设计、质量安全、建筑市场行为、劳动用工等5个方面,对市内五区市级监管范围内的24个在建房屋工程项目进行抽查;第二阶段为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7日,由市建设局法规处负责,对各县(市、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进行抽查。通过检查,共发现建设工程存在各类问题272项,其中257项已按要求整改完毕(详见附件);各县(市、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存在各类问题13项,所有问题正在整改或制定了整改方案。

二、在建房屋工程项目抽查情况


(一)好的方面

一是被抽查的24个在建房屋工程项目参建各方负责人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此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按通知要求做好各项资料的整理与对接工作。二是抽查组将发现问题现场反馈后,各项目参建责任主体对照问题清单,逐项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了整改报告。综合各方面检查情况来看,瀚海思念城东院、A-05地块金林二号院、鑫苑城五号院项目、保利心语晴苑、奥马广场等项目管理较为正规、各类管理人员履职较好。

(二)存在问题

一是工资性工程款落实力度不大。我局《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资性工程款拨付工作的通知》(郑建文〔2019〕214号)印发后,多数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要求签定工资性工程款协议,文件精神在末端执行不到位。二是劳务用工管理不规范。主要是个别抽查对象实名制覆盖率不足,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将农民工信息上传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个别项目未全员实行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甚至未按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或提供担保。三是项目施工质量管理体系不够健全。一些抽查对象各项制度建设滞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缺少绿色建筑和节能内容、应急预案未编制;个别项目的项目总监、项目经理带班记录填写不规范、存在代签现象,监理例会纪要签到表人员签名不全。四是安全生产预防体系和管理制度建设滞后。一些项目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进展缓慢,有的项目方案还没有制定出来;一些项目尚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安全生产管理秩序不规范、不严格;各种防护措施不到位,存在施工人员未戴安全帽、消防措施不到位、违规用电、违规作业现象。

三、各县(市、区)城乡建设局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

(一)好的方面

一是制度建设有力推进。大多数单位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比较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制订下发实施细则、抽查方案,对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库和抽查事项清单(以下简称“两库一单”)适时进行调整完善,一些单位还根据实际情况完善了专家库,为随机抽查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二是监管责任更加明确。各单位在机构改革导致执法人员力量薄弱的情况下,克服困难、创造条件,明确了牵头科室和相关业务科室的责任,通过抽取专家广泛参与协助抽查的方式,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的落实。三是抽查活动基本落实。多数单位认真落实抽查计划,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抽查清单,严密实施抽查工作,并对抽查情况及时进行汇总和公示,对违法问题依法处理、移交。

整体上看,中原区、二七区住建局在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上推动力度大、制度较完善、执法效果好。其中,中原区住建局在明确牵头科室的基础上,制定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专家库暂行管理办法》,对专家库的建立、日常管理、服务费用、工作纪律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了专家参加抽查的权利和义务,保证了抽查活动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收到了较好的执法效果。

(二)存在问题

一是制度完善还有差距。有的单位建立的制度内容笼统片面,缺乏指导性和操作性;还有个别单位缺乏统筹安排,各科室分别建立“两库一单”,数据格式比较混乱,覆盖面不全。二是工作落实缺乏刚性。有的单位以专项整治活动或原有监管模式替代“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监管方式混乱、“双随机、一公开”有名无实;有的单位抽查过程缺乏监督,“随机性”无法保证,影响了结果的公平;有的单位只抽查、不公示,对于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不处理或者选择性处理,移交综合执法局处理的较少,执法效果不理想。三是保障措施不够得力。个别单位领导研究“双随机、一公开”较少,缺乏专人分工负责,甚至没有牵头科室;一些单位没有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专项经费,未聘请专家参加检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抽查的效果。

四、下步工作要求

(一)做好整改落实与公示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相关业务处室、局属各相关单位参加抽查的执法人员是督促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要通过建立台账,逐项抓好落实,并同步将检查结果录入“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涉嫌违法、需要移交处罚的,各执法人员要及时搜集证据,经局法规处审核后移交市综合执法局处理;法规处做好此次抽查结果的汇总工作,将检查结果在局门户网站上公示。

(二)进一步提高制度的覆盖率。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找准原因、堵塞漏洞,不断完善监管体制机制;要推动各单位进一步完善专家库建设,为执法监督提供保障;要进一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建设项目劳务用工、消防、质量、安全等领域的抽查频率和覆盖率,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三)积极推进城乡建设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按照郑州市统一部署,结合机构改革做好局“两库一单”的调整工作和跨部门联合监管的协调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明确责任,争取到2020年底实现全市城乡建设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和联合监管常态化。





附件:郑州市城乡建设局2019年下半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汇总表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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