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委发〔2018〕1号《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行动方案〉〈湖州市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201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行动方案〉〈湖州市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201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湖委发〔2018〕1号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现将《湖州市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行动方案》《湖州市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2018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湖州市委
湖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8日
湖州市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省、市党代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行动计划的部署,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更高水平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从而为全省全国实现乡村振兴积累经验、作出样板、提供示范,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之路,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党委政府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指引,以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为目标,以全面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集成为动力,大力实施“六大行动”,即绿色引领、融合发展的乡村产业提升行动,全域覆盖、生态宜居的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行动,乡风文明、素质全面的人文乡村发展行动,“三治结合”、治理有效的善治乡村推进行动,共建共富、全民共享的乡村民生优化行动,城乡融合、活力迸发的制度完善行动,全力建设农业全面现代化、环境全域美丽、生活全民幸福、要素全效流动的乡村振兴示范区,为湖州加快赶超、实现“两高”,奋力当好践行“两山”理念样板地、模范生作出更大贡献。
(二)主要目标及战略安排
到2020年,乡村振兴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产业绿色提升、环境生态宜居、城乡发展均衡、社会文明和谐等优势继续强化,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引领全省全国,全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到2022年,乡村振兴进一步推进、建设成效明显。产业绿色兴旺,农业现代化水平综合评价持续领先全省: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绿色高效农业占据农业生产主导地位,主要农产品中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比例达75%以上,美丽经济发展风生水起,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林业示范市建设成效彰显。生态宜居乐游,美丽乡村品牌持续唱响全国:农村山青水秀、村村优美,村庄建设和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建设成效显著,县级国家森林城市、省美丽乡村示范县、市级美丽乡村、A级景区村庄建设全覆盖,建成乡村振兴精品村100个,森林覆盖率49%,县控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Ⅲ类及以上水质比例稳定保持在100%,“四好农村路”行政村全覆盖,全市农村成为令人向往的“大花园”。文明风尚盛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持续引领全国:乡村文化不断繁荣,各类人才有序集聚,社会氛围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深入人心,70%的村建成市级以上文明村,100%的乡镇建成市级以上文明乡镇,文化礼堂覆盖率达90%以上,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更好协调发展。农村和谐有序,社会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持续居全省前列:乡村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民主人翁意识进一步增强,平安乡村建设全面推进,形成较高水平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善治示范村创建率85%以上,村均集体经营性收入达90万元。农民生活美满,城乡均衡发展水平持续成为全国最好地区之一: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45000元,农民区域间、群体间差距不断减小,城乡居民收入比进一步缩小,农村“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全面优化。制度不断完善,改革创新持续示范全国:厚植改革创新优势,全面强化完善“重农”“护农”“强农”“惠农”和推进城乡共促互进的各项机制,城乡融合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到2035年前,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全面实现振兴目标,各项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农民群众共同富裕走在前列,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到2050年前,乡村全面振兴、高水平实现振兴目标,农村保持高质量全域美丽,农民群众高标准实现共同富裕,高水平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实现。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绿色引领、融合发展的乡村产业提升行动。围绕打造“现代经济新高地”,聚焦农业绿化,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放在突出位置,注重农业功能拓展与产业链延伸,加快构建绿色产业体系,不断健全现代经营体系,着力推进“高质量、高水平”的绿色高效农业发展,切实强化一二三次产业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农业市场竞争力。
1.推进农业生态发展。建立完善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实现全产业链绿色化发展。大力推进绿色渔业发展,全面推行渔业养殖尾水治理、完成60万亩,渔业经营性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发展绿色畜牧业,全面实施生猪减点控量。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大力推广应用新型种养模式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健康养殖等技术,持续推进化肥、农药使用减量化。加快推进畜禽排泄物、农作物秸秆、农业废弃物包装物资源化利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达100%、95%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2.推进主导产业优化。深化“依山、傍湖、沿路”三大绿色高效农业产业带发展,着力创建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打造省农业“12188”工程示范样板。持续稳定粮油产业,粮食年播种面积、总产量稳定在179万亩和80万吨左右;推进畜牧业、渔业、笋竹、花卉苗木产业转型升级,提升蔬菜、水果、茶叶、蚕桑产业发展质量,重点做优做强绿色渔业、特色果蔬、优质名茶等主导产业,发展中药材、食用菌、蜜蜂等健康产业,做大做强现代种业。全市主导产业集聚度明显提升,产值占比达85%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
3.推进科技品牌强农。以农业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创新试点市建设为契机,深入实施农业技术研发与推广体制机制创新,完善“1+1+N”农推联盟,推进农技人员激励机制创新;深化湖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等建设,实现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县区全覆盖,加大众创田园(星创天地)等农业科技平台的建设力度。深入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加强“三品”基地建设,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0个,新增省级以上农业品牌50个。推动高附加值特色农产品出口,积极支持农业走出去。(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4.推进主体培优育强。鼓励支持种养大户发展成家庭农场,家庭农场以土地等要素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工商资本参与农业产业化,扶持一批带动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支持农业龙头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发展多样化的联合与合作,培育发展一批带农作用突出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引导、带领小农生产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亿千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80家,其中上市企业20家,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分别达100家、300家。完善“三位一体”农合联组织体系,加强现代农业、城乡商贸、农村信用和乡村环境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经济。(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供销社)
5.推进三次产业融合。运用好国际乡村旅游大会永久会址、中国乡村旅游第一市等品牌和美丽乡村精品村、森林人家特色村等载体,深入实施“生态+”行动,推进农林业与旅游、文化、健康等产业深度融合,培育新业态,推进村庄经营,加快推动“美丽资源”向“美丽经济”转变。全市农家乐休闲旅游接待游客数突破5000万人次,直接营业收入87亿元以上;休闲农业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加强农产品加工技术创新,大力发展现代食品工业。大力推进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全市农产品网络销售额80亿元。推进乡村共享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农办、市农业局)
(二)实施全域覆盖、生态宜居的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行动。围绕打造“美丽湖州新高地”,聚焦农村美化,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四级联创,着力健全城乡一体的规划体系、建设机制和环境提升机制,进一步丰富“美”的内涵、拓展“美”的范围、提升“美”的层级,大力建设具有诗画江南韵味的美丽城乡,打造全省“大花园”中的湖州“大景区”。
6.强化规划全域融合。加强全域村庄规划与土地利用、城镇体系、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规划有机衔接,促进城乡空间布局合理、功能配套完善、产业集聚发展,完成三县两区全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完善市域总体规划,完善市—县区—中心镇—中心村规划体系,实现城乡空间布局、土地利用、生态建设、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发展等规划的统一,完成全市域乡镇总体规划编制。推动德清、安吉“多规合一”试点出成效。认真执行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和监督检查等管理制度。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管理地方立法和乡村振兴指标体系研究。(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农办)
7.强化农村生态建设。把山水林田湖草作为一个生命共同体,全面落实“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等措施。强化三条控制线的划定与执行,强化湿地保护与修复。深入推进生态创建,开展“811”美丽湖州建设行动,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成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确保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继续走在全省前列。以实施“林长制”为抓手,深入推进绿化造林,持续提高森林覆盖率,在全国率先实现县级国家森林城市全覆盖。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大力实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行水利标准化管理,深入挖崛湖州特色的治太、溇港、防风等水文化,基本形成洪涝可控、灌排高效、标化管理、良性经营的现代化水利设施体系。(责任单位:市生态文明办、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
8.强化镇村建设提升。以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和特色小镇打造为抓手,着力推进小城市培育和中心镇发展,打造一批绿色、智慧、人文的美丽城镇。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四级联创”,全域建设美丽乡村,建成精品村、3A级景区村庄120个左右,提升建设22条示范带。推进“浙北民居”示范建设,每个县区每年至少启动1个项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办、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旅发委)
9.强化环境治理优化。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垃圾源头分类的村实现全覆盖。完善推广“一把扫帚扫到底”“一家企业管到底”环卫管理模式,健全城乡生活污水治理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四边三化”“打造整洁田园 建设美丽农业”行动等,巩固河长制,基本形成水清岸绿、生态良好、文景共融的河湖生态系统。统筹抓好治土、治固废等。巩固提升卫生县城和卫生村镇创建成果,深入推进“厕所革命”,推进农贸市场改造升级、背街小巷及乡村结合部环境卫生治理。(责任单位:市农办、市建设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农业局)
(三)实施乡风文明、素质全面的人文乡村发展行动。围绕打造“先进文化新高地”,聚焦新农人培育,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实施“乡风文明培育、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乡村文化兴盛、农村志愿服务推进、小城镇文明”五大行动,打造“生态引领、全域创建、成风化俗、和谐发展”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湖州模式”。
10.提升思想道德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宣讲。依托百姓宣讲“153”村镇网络等渠道,深入解读党和政府各项政策措施,凝聚农民群众的精气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圆家梦”等系列主题活动。强化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实施“春泥计划”,“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全覆盖。开展农村志愿服务推进行动,建立健全农村志愿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团市委)
11.提升农村文化建设。以农村文化礼堂为主阵地,进一步整合农村宣传文化、科普教育、体育健身等各类资源,推进基层“六文”阵地建设。积极开展“种文化”“送文化”等活动,提升“文化走亲”等品牌影响力。大力开展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建设。加快特色文化开发利用和产业转换,培育壮大乡创文化经济新业态。弘扬本土乡贤文化,积极培育新乡贤。(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农办)
12.提升精神文明建设。建立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评估机制,巩固提升全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组织争创全国首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县,开展文明示范村镇评选,县级以上文明村建成率95%以上,打造农村文明示范带。深化文明家庭建设,选树“美丽庭院”“新时代新农民”等农民群众身边榜样。着力推进移风易俗,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常态化开展“垃圾不落地、出行讲秩序、办酒不铺张、邻里讲和谐”等活动,集中解决在思想观念、生活习惯和社会风气方面的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妇联)
13.提升人才集聚水平。加快完善农村人才培育体系,建立自主培养和人才引进相结合的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机制,完善城乡、区域、校地之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机制,建立医生、教师、科技、文化人员等定期服务乡村机制。发挥湖州农民学院和县区农民学校等体系作用,加快推进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乡村振兴领军人才和农业职业经理人培养计划。实施农村归雁计划,支持科技人员、工商业主、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等下乡返乡创业创新。鼓励城市专业人员参与投身乡村振兴事业。全市农村实用人才总量力争达到15万人,农村领军人才、新型职业农民占比分别超过6%、12%。(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农办、市科技局、市卫生计生局、市教育局)
(四)实施“三治结合”、治理有效的善治乡村推进行动。围绕打造“政治生态新高地”和“民主法治新高地”,聚焦农村和谐,按照全面依法治国和从严治党要求,把加强基层党建放在核心地位,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综合运用好自治法治德治,建设“清廉乡村”,不断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
14.加强基层党建。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抓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旗帜鲜明加强农村党组织对农村各类组织、各项事务的领导。实施新一轮“百村示范、千村晋位”行动,整乡提升先行乡镇(街道)党委和先锋示范村党组织,打造100个左右在全省有示范性的农村党建精品村。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尤其是党委书记,深化“领头雁”队伍建设,加大在优秀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持续加大后进村党组织整转力度。抓好“第一书记”和农村工作指导员选派管理工作。创新“党建+”工作方式,大力推进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集体非经营性资产股份化改革;以实施新一轮薄弱村帮扶行动为重点,进一步创新发展模式、运行机制,进一步强化政策和财力支持,不断增强“造血”功能,到2020年消除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50万元、经营性收入20万元以下的村。积极化解村级债务。(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办、市农业局)
15.加强民主管理。积极创新乡村治理机制,探索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稳步推进基层协商民主,推广乡贤参事会、两山议事会、社区共建理事会等做法,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着力构建社区党组织、业委会、物业公司“三位一体”的治理机制,完善社区服务中心和幸福邻里中心建设管理。总结推广“余村经验”,高水平构建新时代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体系;实施《美丽乡村民主法治建设规范》市级地方标准,建成市级美丽乡村民主法治标准化建设示范村50个,抓好德清县农村土地民主管理试点。积极推进“清廉乡村”建设,继承发展“后陈经验”,全面落实“五议两公开”决策程序,推行村级事务清单制度,加强对村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将“小微权力”关到笼子里,着力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清廉乡村”示范村、示范带、示范群,构建一整套清廉乡村建设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司法局、市民政局)
16.加强乡村治理。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方式,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完善乡村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平台”建设,推动“雪亮工程”村级示范点建设,构建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升级版,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推进重点人、事、物、场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发展壮大平安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群防群治队伍等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力量,每个农村社区配备1名社会工作者。深化农村“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行村社干部集中办公。高水平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实体平台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打造以“八个一”为重点的农村基层民主法治阵地,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安吉县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德清县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树立社会治理品牌。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
(五)实施共建共富、全民共享的乡村民生优化行动。围绕打造“幸福民生新高地”,聚焦农民增收,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村居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健全城乡一体社会保障制度、城乡一体社会事业发展体系,促进农民增收和全面发展。
17.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坚持创新驱动,丰富双创平台载体,大力建设各类众创空间,着力开创农民就业的第三空间,完善和健全覆盖城乡的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农民创业就业,不断增加农民创业就业收入。把股份合作制普遍运用到各类经营主体的要素组合和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产业联结,探索多种让农民参股、持股的办法与途径,不断壮大农村“股民”队伍,让农民平等参与到产业发展中去,稳定获得经营性收入和分红收入。完善市、县区、乡镇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建设,进一步拓展交易种类、丰富交易形式,促进农民资产资本化,不断增加财产性收入。高度关注、着力解决农民增收中的区域性不平衡问题。实施新一轮促进低收入农户全面发展行动,健全扶贫帮困数据共享平台,让各项政策措施最大程度惠及全体低收入农户,确保低收入农户收入增幅快于面上农民。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9%以上。(责任单位:市农办、市农业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
18.促进社会保障不断完善。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城乡一体社会保险制度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健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及动态调整机制,推动最低生活保障从满足生存需求转向满足基本生活需求,推动由县域城乡统一向全市城乡统一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转变。持续提高农村社会救助水平,完善不同救助间的衔接机制,加快形成规范、便捷、可持续的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建立普惠制社会福利体系。(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
19.促进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加大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扶持力度,加快城乡一体的公路、公交、电力、供水、邮政、信息、电信、广电等设施的网络化建设,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覆盖。加强农村气象建设,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村建成率比全省平均高出10个百分点。大力推进农村光伏小康工程实施,到2020年建成2万户。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和加快学前教育发展为重点,完善教师城乡交流机制,促进学校办学条件、办学经费和师资力量的合理配置,实现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建立终身教育体系,持续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推进健康湖州建设,健全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计划生育、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实施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6%。推进医养结合,加快发展老龄事业和产业,所有乡镇(街道)都具有具备全托、助餐等服务功能的社区照料中心。(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气象局、市教育局、市农办、市卫生计生局、市民政局、湖州广电总台、湖州电力局、电信湖州分公司、邮政湖州分公司)
(六)实施城乡融合、活力迸发的制度完善行动。聚焦重农强农,不断深化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探索建立山水林田湖草及美丽乡村建设基础设施等资源资产的作价入股机制,不断健全土地管理使用制度、财政金融支持服务体系、合作共建机制,着力推进城乡融合,培育、激发、强化乡村振兴新动能。
20.完善农村土地管理使用制度。落实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政策。推进承包地“三权分置”,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信息化管理。推进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建立承包权在自愿前提下退出、转让机制。健全林权管理、交易、评估机构,完善林权流转管理制度,促进集体林权规范流转。在德清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试点基础上,积极争取授权在全市有序推开;建立城乡统一的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转让、抵押、入股等公开交易平台,实行“统一登记管理、统一项目准入、统一批后监管、统一收益分配”的管理制度。农村宅基地实行“三权分置”,创新流转办法,完善退出机制,改革农民住宅用地取得方式,适度放活农民房屋使用权,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和宅基地,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落实好村级留用地政策。实施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推进“坡地村镇”建设用地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利用低丘缓坡资源开展村庄建设、发展乡村旅游、建设美丽乡村。完善农业农村发展用地政策,积极推行差别化用地,保障现代农业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民生基础设施项目等。除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外,对符合农村道路建设标准的游步道(栈道)可纳入农村道路使用管理;把农产品小型冷链烘干、初加工、休闲采摘等设施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纳入设施农业用地范围。(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
21.完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优先保障财政对“三农”的投入,推动各项政策集成落地,确保财政投入稳定增长,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示范区打造的目标任务相适应。切实加大对市本级“三农”的财政投入力度;推进县级资金整合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推进财政补助改购买服务、改基金、改担保、改贴息等改革,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担保贴息、以奖代补、民办公助、风险补偿等措施,带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三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2.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制。以建设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为契机,加快发展多元化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针对乡村振兴的要求,深化“金融创新与美丽乡村升级互促共进示范点”建设经验,积极主动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加大农村综合产权抵押贷款创新力度,完善农村住房、土地承包权等物权抵押试点,对确权登记后的农民住房、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农村土地承包权,在市域范围内进行抵押借款、抵押贷款;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推进水利资产、大型农机具等抵押融资机制建设。引导、鼓励开展“三农”融资担保业务,发展政府支持的“三农”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完善银担合作机制。推动保险模式创新,积极探索推广市场价格指数、气象指数等保险模式;支持保险机构依托基层单位,加快健全乡、村两级保险服务体系;鼓励、支持保险机构创新发展农村小额信贷保险、农房保险、农机保险、农业基础设施保险、低收入农户健康补充保险等业务。(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人行、市银监局、省农信联社湖州办事处)
23.完善合作共建机制。深化市校合作、地校合作,实施好第三轮“1381行动计划”和五大工程,进一步提高站位、整合资源、集成创新,不断巩固现有合作领域、拓展新的合作领域、提升扩大合作成效,培育形成新的标志性合作成果。协同推进村企结对、军民共建、省部联建等工作,进一步形成合作共建示范区的“大合唱”。(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农办、市工商联、市民政局)
以上所提目标任务,未明确年限的,皆为到2022年。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领导体系。坚持“三农”工作重中之重地位不动摇,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要求落实到政策制定、干部配备、要素配置、财力投放等各个方面。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把“三农”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懂“三农”工作、会抓“三农”工作,分管领导真正成为“三农”工作行家里手;四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县区委书记当好“一线总指挥”。加强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建设,做好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工作,充分发挥决策参谋、政策指导、综合协调、检查督导等职能。大力培养“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树优导向铸“三农”铁军。推进乡镇干部队伍专业化,提高乡村干部本土化率。把到农村一线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注重提拔使用实绩优秀的干部,形成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的用人导向。(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农办、市编委办)
(二)强化推进机制。成立湖州市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统筹协调规划、政策、项目等重大问题,部署乡村振兴全局、重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组,分别负责六大行动的具体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方案任务安排、考核督查及其他日常事务。各县区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负责本区域工作的推进、落实。根据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市级各责任单位、各县区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抓好细化落实。加强对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的实绩考核,市将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工作纳入综合考核内容,各县区党委、政府每年向市委报告落实本行动方案的进展情况。(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农办)
(三)强化氛围营造。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运用好新媒体,多角度、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湖州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的目的、做法、成效等,形成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通过选树乡村振兴带头人等活动,更好地凝聚全市上下共同推进乡村振兴事业的共识、心气、力量。发挥各级各类智库作用,举办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密切相关的各领域高层次交流合作活动,不断提升湖州“三农”工作的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农办)
湖州市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2018年行动计划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切实抓好2018年的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加快农业绿色融合发展,大力推进产业兴旺
1.提升产业层次。打造省级现代农业园区5个,培育推进省级特色农业强镇6个,培育市级现代农业园区10个以上。全面实施现代渔业绿色振兴发展“个十百千”示范工程,水产品总产值突破100亿元。全市农家乐旅游接待游客突破3300万人次,直接营业收入突破50亿元;培育市级以上示范性休闲农业园区10个以上,休闲农业收入增长20%以上。推进融合发展,提升省级示范性农业全产业链10条,加快德清县东衡村、安吉县“田园鲁家”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农产品网络销售额力争突破22亿元。农业增加值增长2%,农业现代化水平综合评价全省领先。粮食播种面积、总产量分别稳定在179万亩、80万吨。
2.壮大经营主体。新增省、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50家。培育市级农业龙头企业15家以上,挂牌上市涉农企业2个以上。培育认定新型职业农民1800名。新引进农业“大好高”项目15个,完成投资额20亿元以上。加强农合联建设,完善农民合作基金运行机制,发挥资产经营公司功能,培育发展一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引领小农生产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3.强化农业支撑。新建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主体20个,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分别达到95%和80%以上。实施“1166净土工程”,建成全市污染地块信息管理平台。全面建成太嘉河等四大重点水利工程,实现十大骨干大溪大河全面整治、全线贯通,加快病险水库山塘清零,完成圩区提标建设整治11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升到0.628。推进农业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创新试点市建设,着力完善“1+1+N”联盟服务、基层农业公共服务、社会化服务三位一体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成20个省级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5个市级以上众创田园(星创天地)。整合农业地理信息系统、农业“三资”管理等信息系统等资源,统一接入农业智慧云平台。
4.打造质量品牌。完成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验收准备,实现省级放心县区全覆盖,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5%以上。推广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和标准化生产技术,新增无公害认证产地面积8万亩、绿色食品15个、农产品地理标志1个,主要食用农产品三品比率达66%以上,农业标准化率达64%以上。打造市级区域公用品牌2个、县级区域公用品牌2个,培育省级以上农业品牌10个以上。
二、加快美丽乡村提档升级,大力推进农村生态宜居
5.全域推进生态建设。制定实施《湖州优美环境行动计划》,深化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持续建设一批生态文明示范点。推进“811”美丽湖州建设行动,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全面实施“林长制”,森林覆盖率稳定在48.4%,完成造林更新8740亩,建设彩色健康森林7.35万亩,实施茶园生态修复1.6万亩以上。实施“打造整洁田园建设美丽农业行动”。
6.全域推进环境治理。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巩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深化河长制,开工建设9个中小流域系统治理项目,完成农村河道综合整治180公里,完成清淤疏浚230公里,高标准建设10个“水环境优美村”。县控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Ⅲ类及以上水质比例、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县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在100%。深入推进“厕所革命”,新创建省级卫生乡镇4个,8个新申报国家卫生乡镇通过省爱卫办考核。
7.全域推进建设提升。加快推进德清、安吉“多规合一”试点。完成美丽乡村建设管理地方立法,研究制定乡村振兴指标体系。建成省美丽乡村示范县1个以上,建设市级示范乡镇10个,提升10条美丽乡村示范带,建设市级美丽乡村25个,启动第三批美丽乡村精品村建设59个,建成乡村振兴精品村20个以上;完成90个小城镇综合整治验收,打造10个省级示范镇;打造180个A级景区村庄,各县区启动1个以上“浙北民居”示范项目建设。
三、加快农民素质提升,大力推进乡风文明建设
8.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有效汇聚农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和力量。广泛开展立家训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到乡规民约和家规家训中。招募1万名民间志愿河长,建设2所“乡村学校少年宫”。
9.推动乡村文化兴盛。开展乡村文化兴盛行动,深化农村文化礼堂“建、管、用、育”工作机制,实施“百名文化专家基层行”,新建农村文化礼堂110个,新建中心镇文化广场5个。组织开展送戏、送书、送展览讲座下乡分别不少于240场、7万册次、60场,开展“文化走亲”活动不少于200场。举办第八届南太湖艺术节、第八届农民文化节等赛事活动,举办乡村鱼桑文化、民俗文化等系列文化遗产活动。
10.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全国首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县争创活动,开展文明示范村镇评选,打造农村文明示范带。深化文明家庭建设,选树“星级文明户”“美丽庭院”“好婆婆、好媳妇、好妯娌”“新时代新农民”等。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倡导勤俭之风,常态整治农村的大操大办、盲目攀比、高额彩礼、厚葬薄养等不良习俗。深化小城镇文明行动,完成36个。
四、加快“三治”融合共促,大力推进农村治理有效
11.强化党建引领。实施新一轮“百村示范、千村晋位”行动,建成5个左右整乡提升先行乡镇(街道)党委和50个先锋示范村党组织。深化“领头雁”工程,全面开展村社换届“回头看”。开设“南太湖村社区书记论坛”,办好乡村振兴重点村书记示范培训班。大力推进“清廉乡村”建设,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制定出台全市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的实施意见,消除年经营性收入20万元以下的薄弱村50个。
12.推进“三治结合”。加快推进新时代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完善“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试点推进德清县农村土地民主管理。加大农村普法教育,实施《美丽乡村民主法治建设规范》。鼓励发展乡贤理事会、参事会、议事会等乡贤组织,培育发展文体协会、环保协会、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组织,广泛开展道德评议活动,深化“最美”系列活动。建设善治示范村100个、市级美丽乡村民主法治标准化建设示范村10个,建设20家幸福邻里中心。
13.提升治理能力。完善乡村综合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大平台”建设,健全“综合指挥中心+四大平台+全科网格员”运行机制。推进农村“最多跑一次”改革,大力推行村社干部集中办公。推进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推动乡规民约法治化、务实化、特色化。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优化服务资源配置。
五、加快农民增收步伐,大力推进农民生活富裕
14.切实抓好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围绕打好低收入群众增收攻坚战,实施全市促进农民增收三年行动计划和新一轮促进低收入农户全面发展行动,健全扶贫帮困信息共享平台,鼓励发展众创田园等新型创业模式。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
15.切实抓好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加快农村学前教育发展,加大基础教育学校办学改善力度,完善教师城乡交流机制。推进健康湖州建设,深入实施“双下沉、两提升”工程,推进高水平医联体建设,责任医生规范签约服务率达到35%以上。巩固提升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发展老龄事业和产业。大力开展健康教育与促进行动,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8%以上。
16.切实抓好社会保障体系完善。深化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加强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及其他医疗保障制度有机衔接,对低收入农户推行健康补充保险。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城乡一体社会保险制度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提升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市本级、三县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至738元、681元。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制度,落实好残疾人帮扶有关政策。
17.切实抓好农村公共安全建设。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加快延伸覆盖,建设“四好农村路”377公里。推进农村家庭屋顶光伏小康工程实施,新增5278户。打好城乡治危拆违攻坚战,加强气象为农服务建设,深入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加强农村消防能力建设。
六、加快农村改革深化,大力推进内生活力激发
18.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全市范围完成综合验收。引导规范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探索多种模式完善利益分享机制,推广土地经营权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等模式。深化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推动更多村实现分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健全林权管理、交易、评估机构,完善林权流转管理制度。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和交易规划,推进交易信息平台和产权登记备案平台联网。
19.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成德清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试点。探索完善农村宅基地改革,创新农村宅基地流转办法,推进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建立,改革农民住宅用地取得方式,探索适度放活农民房屋使用权的路径。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推进“坡地村镇”建设用地试点。落实好农村新业态发展和基础设施等的合理用地政策。
20.深化农村金融机制改革。推进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深化“金融创新与美丽乡村升级互促共进示范点”,主动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服务。深入实施农信普惠金融提升工程,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探索推进水利资产、大型农机具等抵押融资机制建设。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扩大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气象指数保险等模式。
七、加快机制建立完善,大力推进示范区顺利建设
21.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全市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领导小组,统筹抓好示范区建设推进。坚持把“三农”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各级农办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调各方、推动工作;各职能部门立足岗位、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强化对“三农”各项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评。加大“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培养。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作风建设。
22.健全财政投入机制。坚持农业农村优先保障,加大“三农”投入。建立完善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探索财政补助方式改革。引导更多工商资本、金融资本、社会资本等投向农业农村。
23.健全合作共建机制。推进湖州市与浙江大学合作第三轮“1381行动计划”和地校合作五大工程,新增市校合作项目100项以上。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协同推进各类特色共建,切实增强合作共建合力。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80944.html
本文关键词: 湖委发, 中共湖州市委, 行动方案, 湖州市, 乡村, 振兴, 战略, 示范区, 2018年, 行动, 计划,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