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政办发〔2019〕14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关于2019年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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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关于2019年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湖政办发〔2019〕14号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关于

2019年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发改委《2019年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现予转发,请认真组织实施。有关专业计划由市发改委会同市有关部门另行下达。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7日




2019年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市发改委

一、2019年主要预期目标安排

围绕市委“一四六十”工作体系,对照高质量赶超发展的要求,在2019年主要经济社会指标安排上,考虑主要把握四个坚持:一是坚持质量导向。紧紧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践行“两山”理念,更加注重质量效益指标和绿色发展指标。二是坚持目标导向。紧紧围绕“保五争三拼第一”的目标要求,体现积极有为,自加压力。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十问湖州”调研成果,努力进一步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四是坚持效果导向。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湖州发展的要求,指标安排充分体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

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全市2019年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安排如下: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

——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均增长10%左右。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左右,其中民间投资、交通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生态环保和公共设施投资均增长12%。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以上。

——网络零售额增长20%。

——外贸出口提升占全国、全省的份额。

——服务贸易进出口增长10%。

——实际利用外资15亿美元。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左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左右。

——全员劳动生产率提高率高于省均。

——规上工业亩均税收增长15%以上。

——数字经济、高端装备、健康产业、休闲旅游等四大千亿级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2%、10%、10%、10%。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相当于地区生产总值(GDP)比例达2.8%。

——新引进大学生5万名。

——不良贷款率控制在1%以内。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7万人,登记失业率3.5%以内。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控制在3%以内。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能源消费总量、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氨氮排放量、氮氧化物排放量等指标均按省下达的任务实施。

——水环境质量按省下达目标实施。

——环境空气质量市区PM2.5平均浓度下降至35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优良率达到80%以上。

二、实现预期目标的工作措施

做好2019年工作,重点把握六个方面:

(一)稳定实体扩需求,进一步促进平稳较快增长

1.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坚持放水养鱼、休养生息,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减税降负政策,继续加大降成本减负担力度,力争为企业减轻负担100亿元以上。加大对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拓宽融资渠道。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健全政企常态化交流机制和服务民营企业长效机制。打造最优营商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扩大民间资本准入,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强化企业梯度培育,深入落实“金象金牛”大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企业股改上市和并购重组“五年倍增行动”计划,力争新增“金象金牛”企业2家,新增股份制公司100家,上市公司3家,挂牌企业50家。全力实施小微企业成长计划,推动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力争新增小微企业10000家,培育隐形冠军15家,完成“个转企”1000家,“小升规”200家。

2.着力扩大有效投资。坚持招商引资“一号工程”,狠抓上海、苏州、杭州等重点区域驻点招商工作,重点抓好“大好高”项目引进,在重大项目的产业链招商上抓突破,力争“大好高”项目招引数量和总投资较上年提高10%,总投资超5亿元项目力争达到200个以上。加快军民融合“大好高”合作项目引进落地。继续抓好省市县长项目工程,着力提高资金到位率、竣工投产率,确保30个以上项目列入省级清单,落地率达到70%以上,市县(区)长项目工程实现“173”目标。紧盯亿元以上独立选址的工业项目,力争新开工300个、竣工投产150个。建立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库,健全项目协调推进机制,推动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达产、早见效。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建立健全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撬动民间资本参与“四大”建设等重大战略,补齐政府性投资缺口。高质量推进万亩千亿大平台建设,力争拓展提升面积1万亩以上。

3.积极拓展内外需求。扩内需,大力培育健康养老、休闲旅游、教育文化、信息服务等新消费增长点。推动城市商圈建设,加快推进乡镇商贸振兴工程。实施电商发展新三年行动计划,深入推进“电商换市”工程,确保网络零售额增长20%,力争25%。稳外需,全面推进外贸高质量赶超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影响,加大对一带一路新兴市场的开拓力度,全年组织企业参展摊位数增长10%以上。壮大外贸主体队伍,培育外贸进出口实绩新企业500家。建成运营保税物流中心(B型),进一步扩大进口,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全面打造高质量外资集聚先行区,开展打造外资集聚区专项行动,确保实际利用外资15亿美元,力争17亿美元,大力发展跨境电商,力争交易额增长50%。

(二)加快转型调结构,进一步提升发展质量效益

1.聚焦新兴产业培育。聚焦绿色智造城市建设,大力培育以“数字经济”为重点的新兴产业,力争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加快地理信息、集成电路、云计算、大数据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推动100个数字经济重点项目建设,力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长15%以上。围绕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产业,加快培育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加快产业智能化升级,重点推进机器换人、企业上云、“互联网+”新模式新业态培育等工作,新增工业机器人1500台、上云标杆企业50家,打造智能车间和数字工厂50家。加快发展新零售、农村电商、快递物流、共享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全力打造国际化生态型滨湖旅游城市,推动太湖龙之梦乐园开业运营。

2.聚焦传统产业高新化。深入组织实施传统产业高新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聚焦金属新材、绿色家居、现代纺织、时尚精品四大传统优势产业,紧盯木业、童装、椅业等9个细分行业,实施100个改造升级项目。加快绿色化改造,推进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标准等工作,力争绿色工厂占规上工业企业比重达到80%。以重污染高耗能行业为重点,全年淘汰100家以上企业的落后产能,腾出用能空间20万吨标煤,整治“低散乱”企业及作坊3000家。高质量推动小微企业园建设,全面开展绩效评价,争取新建成15家。

3.聚焦创新驱动发展。全面启动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实施新一轮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城市建设,高水平营造创新创业生态。深入落实人才强市“1+N”政策,新引进大学生5万名、国家和省“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人才15名以上、省海外工程师25名以上、“南太湖精英计划”人才项目200个、“南太湖特支计划”人才100名。高水平建设科技创新平台,着力构建“一城二廊五区一空间”科技创新平台体系,新增众创空间50家、各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2个以上、省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50家、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10家以上。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力争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400家,高新技术企业100家。高层次推进科技创新合作,加快构建“产学研用金、才政介美云”十联动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深入开展地校合作,力争完成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100项,新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15家以上。

(三)深化改革促开放,进一步激发赶超发展活力

1.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化审批服务改革,实施审批服务限时提速办结制,市、县两级政务大厅审批服务事项整体提速30%以上,15分钟办结率达到60%以上。以“证照分离”改革为契机,全面推广涉企证照市场监管通办改革,力争形成全国范围内通办改革湖州模式。开展省级法治化营商环境试点。打造“无证明城市”,力争年底证明事项削减80%以上,民生事项“一证通办”率确保100%。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争取一般企业投资项目从备案到竣工验收审批时间最多90天。探索事中事后精细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率和透明度。推进中介机构评价管理改革,力争中介服务再提速30%以上。

2.深化资源要素改革。统筹实施“五未”土地处置、“标准地”“亩均论英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高效用地组合拳,确保规上工业亩均税收增长15%以上,力争20%。继续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全年消化批而未供土地7000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7000亩,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3500亩。开展省级“标准地”深化试点,全市范围内负面清单外新增工业用地项目100%实施标准地出让。打造15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精品示范项目,启动10个新实施项目。进一步推进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加快推动投贷联动试点扩面,力争新增社会融资1000亿元以上、绿色贷款100亿元,加快“绿贷通”“绿融通”“绿信通”平台建设,积极争取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试点。完成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6家。

3.深化区域开放融合。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推进融入上海同城化都市圈取得突破,统筹共建沪湖绿色智造廊道、G60科创走廊。高标准落实“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宁杭生态经济带、大运河文化带等战略任务。全面参与省“四大”建设,抓好关键性量化指标和重大项目,确保走在全省前列。全面启动加快打造枢纽门户城市三年行动,加快形成到周边重要城市“一小时交通圈”和市域“半小时交通圈”。大力推进高铁建设,推动沪苏湖铁路全线开工,加快推进湖州至杭州西、商合杭等铁路项目。加快推进中心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谋划上海都市圈、杭州都市圈、环太湖城市圈城际铁路建设。全面畅通对外高速通道,建成申嘉湖高速西延工程,加快推进杭宁高速改扩建、杭州绕城高速西复线、申嘉湖高速孝源至唐舍段等项目建设。推进全国内河水运转型发展示范区建设,力争内河集装箱运输吞吐量增长10%以上。

(四)提升能级优环境,进一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1.加快提升中心城市能级。加快推进南太湖新区规划建设,进一步完善新区空间规划和新区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方案,重点发展大智造、大旅游、大科创、大金融、大健康等五大产业,以长东片区为核心,加快推进十大标志性项目建设,组建南太湖新区管委会,全力打造省级高能级战略平台。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实施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试点,启动专项规划修编。根据“12346”总体框架体系,加快推进现代智慧城市建设。聚焦“掌上办事,掌上办公”,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持续推进老城区有机更新,推进老旧小区“三整治三完善”,对城市公共空间实施亮化提升、绿化完善、道路修缮等改造工程,提升城市宜居水平。适时推进二里桥片区项目实施。加快推进全市域公交实现纯电动化、一票制、移动支付全覆盖。推动城镇垃圾精准分类扩面提质,推动零直排小区创建,全面规范提升物业、保洁管理。深入贯彻实施《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努力打造精细化管理标杆城市。加强核心商业街区建设,大力发展楼宇经济、综合商贸、总部经济等业态,培大育强城市经济。

2.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编制《湖州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并印发实施,统筹推进省部共建乡村振兴示范市和2个省部共建乡村振兴示范县建设,新建成市级美丽乡村37个,在全省率先实现市级美丽乡村全覆盖,力争建成1个美丽乡村示范县。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渔业首位产业,做强茶叶、果蔬、湖羊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着力拓展“两山”转化通道,加快产村融合,推进休闲农业、数字乡村、民宿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争创国家现代产业园和国家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打造一批万亩级现代农业园区,发展田园综合体。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人才,实施乡创客培育工程,新增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0家以上,认定新型职业农民1800名,新培育乡创客180名。持续深化“三位一体”农合联建设。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创新,推进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探索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完善产权交易平台体系建设。大力推广乡村治理“余村经验”,完善基层治理,不断健全“三治融合”治理体系。全面完成“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任务。

3.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南太湖流域国家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开展省级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实验示范区建设。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对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实施全过程监控,力争市区PM2.5平均浓度下降至35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优良率达到80%以上。抓好“污水零直排区”等重点项目,持续深化河(湖)长制,严防黑臭水体反弹,确保考核断面稳定达标,“五水共治”再夺“大禹鼎”。加快固废处置能力建设,完成德清中能、安吉临港热电、安吉巴安水务等3个污泥焚烧处置项目建设,加快市危险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场项目建设。认真实施“土十条”,加快重点污染地块修复。切实加强生态屏障建设,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和湿地保护修复,深化矿山复绿专项行动,全面完成32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

4.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从立法、标准、体制“三位一体”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美丽乡村建设管理条例、乡村旅游促进条例、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等法规的制定实施。加快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制定《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指南》国家标准,研制市级以上生态文明领域标准15项以上。加快重点领域体制改革,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多元化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动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三线一单”编制试点,深化“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健全损害鉴定评估体系,强化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的执行与监督。健全环保公益诉讼制度,进一步健全资源环境司法保护机制。

(五)精准施策补短板,进一步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1.着力稳定金融市场。建立金融风险立体化排查和监测预警网络,及时发现企业“两链”风险隐患。完善涉险企业分类帮扶机制,加强股权融资、债券融资与信贷工具的综合运用,支持我市民营企业参与债券融资支持计划。用好省、市两级上市公司纾困基金,及时化解我市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平仓风险。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继续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本地3家P2P机构6月底前实现良性退出。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集资、非法金融和恶意逃废债行为。

2.妥善化解政府性债务。坚持“三个不得立项”原则,严格项目源头管控。加强定期分析,防止出现“处置风险的风险”。严厉禁止举债融资,加快探索规范的市场化融资渠道,多渠道筹措化债资金,用好土地出让金、PPP项目、土地储备债、国家专项债等,积极向上争取各类政策资金,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市本级和各区县政府债务率控制在95%以下的绿色安全区内,市本级和各区县全部完成年度化债任务。

3.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加大市场调控和监管力度,科学把握出地节奏和棚改进度。坚持按照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要求,研究建立房价统计和市场监测预警指标体系,指导开发商合理定价,努力稳定房地产市场向好预期,防止房价大起大落。完善各类人才来湖创业就业等政策环境,培育新的需求增长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六)加强保障惠民生,进一步共建共享发展成果

1.抓好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健康湖州建设。大力推进医共体建设,实现区县全覆盖。继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切实解决药品供应、医保支付等实际问题。全域推进厨房革命,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满意率。推进“四提升四覆盖”全民健身工程,促进全民健身普及,办好第九届市运会。加快教育质量提升。加快市北小学、毗山中学、滨湖高中等中心城区学校建设,加快实施普惠性幼儿园扩面工程,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14所,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完善提升小学生校内托管服务。深入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深化扩面提质工作。加快市非遗馆、市美术馆建设,高水平建设文化湖州,打造“城市文化系列”品牌。

2.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推动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险政策体系。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和受益面,拓展公租房保障范围,新竣工各类保障性住房8000套。加大养老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加快医养结合发展,探索“公建民营”等社会资本进入养老产业的发展机制,新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个、幸福邻里中心50个。加强残疾康复服务,促进残疾人多渠道就业。发展社会福利、慈善、红十字事业,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促进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实施就业优先政策,重点抓好困难群体就业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消除。深入实施村级集体经济三年强村计划,力争全面消除年经营性收入30万元以下的欠发达村。扎实做好东西部扶贫、对口支援、对口合作和山海协作等工作。

3.确保社会平安稳定。坚持“防为主、防为上”工作方针,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扎实开展“扫黑除恶攻坚年”活动,提升全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推进信用便民惠企服务,营造良好社会信用环境。推进社会公共安全领域隐患排查整改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标准化建设,确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均下降20%以上。打好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做好人防、气象服务、灾害防控、民族、宗教等工作。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市监委),

湖州军分区,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各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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